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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法輪功學員楊勇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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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濟南市歷城區53歲的法輪功學員楊勇,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到濟南看守所,他被國保警察構陷到天橋區檢察院。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律師告知楊勇家人:濟南市天橋區法院已定於三月二十八日非法對楊勇開庭。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濟南市歷下區姚家派出所警察於德昭等非法闖入楊勇的家中,非法抄家、綁架,劫掠了他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大法資料等私人物品,並勒索所謂罰金5000元,之後所謂「取保候審」。警察聲稱是,楊勇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去一高檔小區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其中一個住戶的攝像頭拍到,然後被惡意舉報,警察跟蹤攝像頭追查到的。

大約在七、八月份,辦案警察於德召多次打電話讓楊勇去派出所,要對他執行刑事拘留並上報檢察院,強迫楊勇簽字,楊勇拒簽並給他們講真相,之後遞交了不予刑事拘留申請、不予批捕申請書。但過些日子,派出所警察仍然通知楊勇要實行強制刑事拘留,楊勇被迫離家躲避。後來因為疫情反覆來襲,此事被擱置。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濟南歷下區姚家派出所警察於德召打電話給楊勇要他去派出所。楊勇到了派出所後,於德召說要非法執行刑事拘留他。楊勇被迫離開濟南到日照市找了份工作。

三月七日,楊勇乘同事的車回濟南,在高速公路出口,交警檢查身份證,楊勇再次被警察綁架,之後他被姚家派出所非法關押到濟南看守所。三月九日、十一日,姚家派出所辦案警察於德召兩次通知楊勇家人去濟南市看守所送他的衣服。

之後,楊勇被歷下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在歷下區公安國保大隊與姚家派出所警察的構陷下,現在迫害楊勇的案子,已被移送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

楊勇家人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就向法院提出家人辯護申請,並遞交了相關手續。法官(呂兆可)一直沒給明確答覆,一直推諉、拖延,最近打電話找家人說落實身份信息後給通知,但是一直沒通知家人。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家人為楊勇聘請的律師電話通知家人說法官讓轉告,家人如果做辯護人,要在法庭上說法輪功的事就是犯罪線索,要把線索舉報給公安的話,家人也要被抓。家人感到壓力很大。

三月二十二日,律師打電話告知楊勇家人:濟南市天橋區法院法官呂兆可告知律師,已定於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在該法院,非法對楊勇開庭。

負責本案的辦案人員:
濟南市歷下區姚家派出所民警 於德昭 電話 18553185636
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公訴人 李湛 電話 0531 83012891
濟南市天橋區法院法官 呂兆可 電話 0531 8596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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