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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勞教一次誣判 吉林市工程師李世剛又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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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世剛、何作兩人在吉林市永吉縣萬昌鎮友人家被警察綁架。警察搶走他身上攜帶的現金及車上的電腦、優盤、衛星接收機頂盒等私人物品。警察對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十五天,何作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因李世剛出現高血壓症狀,拘留所拒收,警察放李世剛回家時,威脅到三月十八日還要將他非法拘留十五天。

李世剛今年56歲,東北師範大學畢業,原新源公司的工程師,工廠的骨幹技術人員,中層幹部。李世剛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的殘酷迫害,他多次被綁架、關押,曾被非法判刑一年,三次被非法勞教共計五年,總計陷獄六年,期間他遭受種種酷刑折磨,他一度被折磨致殘。中共二十五年的迫害,也使他的家人、親友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

一、李世剛自述遭迫害事實

以下是李世剛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中揭露遭嚴重迫害事實:

被非法判刑一年

一九九九年,法輪功師父受到無理的誹謗和攻擊,無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我決定進京上訪,回來以後,到我的單位吉林市新源玉米公司上班,被公司經理以上訪的名義開除我的公職,當時是工廠的骨幹技術人員,中層幹部。家裏只有我一人上班,這樣我的經濟被他們截斷了。家裏沒有了生活來源。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在北極街的一個小區做真相資料,被吉林市北極街、致和派出所多名警察綁架,期間他們用穿著皮鞋的腳踩我的頭和臉,還用塑料袋套在我的頭上,幾乎窒息而死。後來把我關押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後轉到第一看守所,隨後我被判刑一年。

在我被抓捕時,身上有2101.5元錢,全部被他們搶去,還有一台複印機、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也被他們搶劫一空。吉林市公安局的魏正在提審我時,拿一張收據讓我簽字,然後他把收據要了回去。一年以後我出了監獄,我去找他們把錢要回,他拒絕見我。錢始終沒要回來。

被綁架時從七樓墜下,身體落下殘疾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我在吉林市一小區居住時,豐滿分局派出所警察到居住處撬門別鎖,很長時間沒有打開,於是破門而入,並往屋裏扔催淚彈(百姓說的),站在窗台上的我躲避非法抓捕,不慎從七樓掉落下來,當落到地面時,腰和雙腳被摔成重傷,全身癱瘓,豐滿區分局把我送到附近的一家醫院,在去醫院的路上,那些惡警察喪盡天良,商量要把我送到火葬場去,後來他們把我送到附近的一家軍醫院,只做了簡單的手術,兩天後豐滿區分局怕承擔責任,打電話給我家屬,把我接回去,家裏人擔心,把我送到化工醫藥救治,家裏借了兩萬來元,才算住上醫院,結果我身體落下殘疾。

'本人腿部多處被打壞,左腳摔傷不能著地'
本人腿部多處被打壞,左腳摔傷不能著地

'本人腰部傷痕仍清晰可見'
本人腰部傷痕仍清晰可見

遭酷刑折磨,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吉林市龍潭區法輪功學員朱豔的兒子因上告無門,為營救非法關押在黑嘴子勞教所的母親,在吉林市公安局門前打條幅申冤。就在這一過程中,我因用相機將這一情景拍攝下來,竟被吉林市公安局十多名警察當場毆打並抓捕。

隨後,惡警把我拖入吉林市公安局大廳內拳打腳踢,並把我的衣服扒掉,將眼睛蒙上,用小車拉到一不明地點,在路上他們又說把我送到火葬場燒死算了,去的地方既不是公安機關,也不是法制機構,私設公堂,對我進行非人道的審訊。先是多人強行把我綁在鐵椅上,同時腳被踩壞,大腿身上多處受傷。當時對我進行非法審訊的是吉林市國保大隊的惡警狄士剛等人,那些惡警在行惡時竟然說:「新法律有規定可以逼供。」

國保惡警耿士剛用木槓別住鐵椅,用力壓我小腿前面的骨麵,令我疼痛難忍,耿士剛還用手指用力摳我的前胸、後背,當時就被戳破,後用飲料瓶子抽打我的腦部和耳部,導致左耳出血,兩耳轟轟直響,說話聲有時聽不清。這還不算,惡警又買來辣根加入水中往我的鼻子裏灌,幾乎窒息。手段極其殘忍。非法審訊後,惡警便將我身上帶的四、五百元錢,一部三星手機和佳能數碼相機非法沒收,沒有出示任何證據。

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市國保大隊警察將我送到吉林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八月十六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往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因我的兩腳踝和腰椎曾被摔壞,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在勞教所辦手續時,因我腳有傷,同時沒穿鞋,走路很慢,國保警察耿士剛就威脅說:如果不站直走,他就能夠違背法律,花錢托人把我的老母親和妻子也非法勞教。國安警察在把我送回家之前還揚言:你在家呆著,要是找不到你,就拿你媽、你妻子和你們全家是問,同時威脅還要羅列罪名對我進行判刑。當時被酷刑折磨後,我身體多處受外傷,走路吃力,兩大拇指一直麻木。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早上,吉林省吉林市土城子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我和妻子王麗新。十一月十七日早晨七點,我送兒子上學,剛打開房門,就被六、七個不明來歷男子擁進屋子,強行戴上手銬並綁架,同時兩名男子將我和剛起床的妻子的兩臂扭向後面,並到屋裏亂翻東西,我六歲的兒子嚇的大叫。我及妻子再三問他們是甚麼人,憑甚麼抓人,請出示證件,沒有一個人回答。當時他們把我按倒在地,並用力壓我的雙腿,其中一個胖的男人騎在我身上,坐在我的腰部。我的妻子告訴他不要這樣做,李世剛身上有傷,腰部下有鋼板,可無濟於事。當一個領導模樣的人來了以後才讓一個叫王俊鋒的警察出示了證件,只是晃了一下。隨後將我的妻子也戴上手銬要強行帶走,我妻子要求穿衣服,他們才將手銬打開。

家人在走廊裏焦急等候的過程中,聽到我妻子在315號的說話聲,遂進入室內,我岳母也跑了過去,這時衝出來七、八個警察,蜂擁而上,當即將我的岳母撞倒在315房間門口過道上,即刻心臟病發作、休克不省人事。

我的妻弟大喊:「你們無故抓我姐姐,她沒犯法!」警察抓住妻弟企圖強行帶走,後未得逞。期間警察想把我岳母拖出門外後關門,可是拖不走,關不上門,萬般無奈只好將我岳母抬到315房的沙發上躺下。親友說:「趕緊放人。」警察說不出甚麼,只是說要取甚麼證。妻子的手機被搶走,家人索要手機,惡警卻給揣兜了。親友說:「人都這樣了,難道你們就沒有父母、兄弟姐妹嗎?今天王麗新的母親要是有甚麼事,你們負全部責任!」又對屋中一個警察說:「要給自己留後路。」最後,中午前警察將妻子和家人送回家。

我六十多歲的老媽媽得到消息隻身從百里以外的老家,趕到土城子派出所時,質問警察為何抓好人,要求立即釋放她兒子。四、五個警察強行將她抬進屋子,撕扯中將老人的毛衣扣子拽掉三個,其中有一個高個稍胖的曾騎在我腰部的胖男人狠狠的踢在年邁老母親的小腹上,警察朝老人的小肚子踹了兩腳,並揚言:「恨不得崩了你」,幸有另一警察勸說不讓他打人才罷手。可憐的老人的毛衣扣子被撕掉數顆後,被攆了出來。

我兒子才六歲,妻子上班沒人照看孩子。更可憐的是,這件事在孩子幼小的心靈裏留下了陰影,早上媽媽送他上學時,他問媽媽「要是一開門,有好多人衝進來抓走你,我怎麼辦哪?誰送我上學,誰來照顧我呀?」

當天下午三點,四個警察將我押到警車上,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當時我的頭部有被打的傷痕。

在看守所,被監禁一個月,後來送到九台勞教所,因同年八月份,我被送到九台勞教,身體殘疾做了醫療鑑定,當時勞教所因身體不合格,沒有接收我,這次沒給我做體檢,直接沒有收留,辦案人員把我送回家。

又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多,我去自家倉庫給自行車打氣,準備去接孩子的時候,被埋伏在那裏的幾名龍潭區土城子派出所警察綁架。過程非常兇狠,在抓捕的過程中,他們還掏出手槍,指著我,看來隨時都有開槍的可能,我被綁架後,兩個手腕被手銬勒傷,銬到骨頭裏了,疼痛難忍,還不讓上廁所,用袋子套住頭。後來非法提審時,我沒有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

同日晚上六點多鐘又非法闖入我小舅子家,拿著一張空白搜查令進行搜查,當家人提出質疑搜查合法性拒絕接受時,該所警察一邊現場填寫搜查另一邊搜查室內,結果沒有搜出任何東西,就離開了。

晚九點警察把我岳母家的車庫翻了個底朝天,把兩套大法書籍、錄像帶全部搶走,次日惡警又闖到我家翻了個遍,惡警搶走的物品還有衛星接收天線及附屬設備和電視。我家車庫被洗劫。二十三日晚十一點多惡警連夜把我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一個月以後,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吉林市公安局法制科把我非法勞教二年,送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當進行身體檢查時,發現我腰椎有鋼板,右腳跟骨打著鋼釘,左腳跟骨折,同時有心臟病。勞教所的醫生告訴送我的警察去九台醫院給他拍幾張片子,做了心電圖,九台市醫院醫生寫了一張檢查結果報告單,當時去的惡警催問醫生,醫生說有事,急甚麼!就這樣九台市勞教所在不看結果的情況下強行非法收押,完全違反了喪失勞動能力者不予收押的原則。當時我生活自理都非常費力,上下樓扶著把手,在這種情況下勞教所大隊還讓我幹活。更主要的是我腰中的鋼板、腳跟的鋼釘還沒有取出來,有時痛得一頭汗,我被非法關押,嚴重的耽誤了治療時間。

土城子派出所夥同吉林市公安局相關人員,在我身體不合格、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強行要求九台勞教所收押。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一日,我在勞教所幹奴役活收工回來時摔倒在地,從此臥床不起,不能自理。

在我摔壞以後,我就利用勞教所每週打一次電話的機會,把出事的過程告知家屬。家屬們接到通知後,馬上在可以接見的第一時間裏要求和我接見,別的勞教人員把我背到接見室,家裏一看給弄成這樣,於是要求無論如何要面見所長。見到所長後,家裏強烈要求立即給予治療,否則一切後果勞教所要負全責。

在接見後的第二天,勞教所用車把我拉到長春一家醫院檢查,結果是脊椎有一處摔成壓迫性骨折,造成兩腿麻木,並伴有神經疼痛。事隔一天以後,家屬們也顧不上上班,又一次來到勞教所裏,要求看醫院的檢查結果,並讓所裏給我治病,或者保外。在一月二十三日那天九台勞教所怕擔責任,以過年給我放假七天的名義通知家屬把我接回家中。

在我的身體迫害得不能自理的情況下,勞教所為開脫責任,給我辦了保外就醫。

回來後,多次遭到騷擾,龍華派出所圖龍華管片民警,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到我家中敲門,家中只有孩子沒有給他開門,後又打電話給我的妻子王麗新,打聽情況,並要求王麗新下班後去龍華派出所一趟。王麗新下班後,給塗姓民警打電話說現在太晚了已是晚上八點多了,我明天請假去你那兒。該民警說不行,就親自到我家中,並要求我每個月去派出所「彙報思想情況」。並且揚言你不聽我們的,我再把你送裏去(指九台勞教所)。

幾個月前(二零零九年),吉林市龍潭區龍華派出所警察曾打電話給我的妻子,進行騷擾。十一月七日晚上,龍華派出所塗姓警察和其他幾人來到我的妻弟家裏,問這問那,目的是想找到我,繼續迫害。

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早上六點多鐘,我被闖入家中的龍潭區龍華派出所惡警(穿便衣)綁架,搶走電腦主機、硬盤、手機等財物。當天七點左右惡警闖到我的岳母家,以查戶口為由騙開了門,闖入屋內又翻東西又照相,兩個孩子(一個三歲,一個十五個月)遭到嚴重驚嚇,導致發燒。十歲的兒子及五歲的姪女被嚇壞了。我的妻弟及妻子也不同程度地遭推打。

我當晚被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因當時身體狀況很差,幾乎不能自理,拘留所想要拒收,但在龍華派出所的一再請求下,才勉強收下,並留下派出所的電話,並說有事打電話。於是兩名龍華派出所華的警察把我架到吉林市拘留所第十監室。

在被非法關押的十五天裏,拘留所的警察看我身體都這樣了,就讓我躺在床上,直到拘留十五天期滿。在此期間,每日吃飯全靠同室的其他拘留人員端到床邊,上廁所都要他人攙扶。

我被迫害的腰部、腳部受傷,生活不能自理。十五天後,被送到九台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五月十三日那天,我被拘留期滿,本應放人,而且家裏人也請了假去吉林市拘留所接人。但是吉林市及龍潭區龍華派出所的不法人員,於當天中午把我強行抬上警車,把我拉往九台勞教所,勞教一年半。

我二零零九年在九台勞教所被迫害期間,本來就很難自理,又摔倒在地腰椎骨折,在家屬多次去勞教所要人,並討要公正的說法的情況下,勞教所怕擔責任要求家屬把我接回家中。這次勞教所在要接收我的時候,把二零零九年腰椎骨折的片子找出來,又查看了當天龍華派出所在九台中心醫院新拍的CT及X光片,最後診斷他是一個殘疾人,同時心臟也有毛病,勞教所拒收。龍華派出所的警察及吉林市夥同來的辦案人員,跟勞教所的接收人員,胡說我的身體如何如何的好,千方百計地想把我再勞教一年半。龍華派出所及市局的辦案人想要托人並給勞教所好處,竭力想把我勞教不可,九台勞教所不想收留一個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結果當天晚上,我被拉到龍華派出所,並要求家屬把我接回家中。

在勞教所拒收時,我被送回吉林市龍華派出所,警察又欲勒索一千元錢,理由是在九台醫院給我做了體檢。家屬問他們:你們把他抓走前,不是現在這樣的,去檢查身體,醫院說有病,你們才把他送回來,這是你們的責任。他們無話可說,最後家屬沒有滿足他們的無理要求。

親人和學生遭到株連迫害

我被公司開除公職後,又成為了一名教師,在這幾年的迫害中,不僅本人受到極大的傷害,同時我的學生們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影響。二零零二年惡警非法抓捕,造成幾十名學生無法上課,最後這些學生被迫輟學。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惡警綁架我,非法勞教兩年,很多學生因老師被抓,給他們的學習帶來了無法彌補的損失。

二零一一年四月底,警察再次綁架我,給又一批面臨中考的學生帶來了影響和損失。

兒子因爸爸多次被抓捕,都親眼所見,孩子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創傷。在二零零六年,我和妻子被綁架,惡警把僅有五歲的我的兒子一人扔在家中,幸虧孩子找到了不遠處住的姥姥家,而且姥姥偏巧剛從外市辦事回來;如果孩子找不到姥姥,對一個五歲的孩子,後果不堪設想。我按「真、善、忍」做人,遭惡警的迫害,惡警卻倒打一耙說:你們煉功給家裏孩子帶來多大的傷害。

拖著殘疾身體的我,生活勉強自理,警察仍騷擾迫害不斷。

二、因控告迫害元凶被綁架、關押、毆打、被迫離家漂泊

二零一五年六月,李世剛根據國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規定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用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懇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二零一六年五月初,李世剛去市政務大廳辦理身份證,都已經辦理完畢。五月十二日,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給李世剛打電話讓他再去一趟,李世剛一到政務大廳,就被早已等在那的吉林市龍潭區土城子派出所警察綁架。

李世剛講真相,揭露警察非法抓人,被警察用繩子勒脖子、勒嘴,用毛巾塞嘴,戴手銬、黑頭套,手銬都銬到肉裏了。李世剛被劫持到土城子派出所後關在鐵籠子裏一宿,五月十三日下午被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李世剛被毆打的非常嚴重,手脖子被手銬銬壞了,腿被別壞了,不能自己走路,接見家人時得人扶著出來。李世剛家中物品也被洗劫一空。

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晚六點半左右,李世剛在家中被文廟派出所警察綁架。三個警察敲門時,謊稱是高新社區的,進屋後卻說是文廟派出所的,謊言欺騙。當時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一本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李世剛在派出所正念走脫,但他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李世剛與法輪功學員何作在吉林市永吉縣萬昌鎮一位法輪功學員家被警察綁架。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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