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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聊城中級法院對八名法輪功學員做非法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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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聊城市冠縣法院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對法輪功學員張玉香、許恆奎、孔德全、高淑貞、周春寶、張丙亮、王瑞祥、韓振林等八人非法判刑,非法刑期從三年至七年半。法輪功學員上訴到聊城市中級法院。現得知,聊城市中級法院對七人維持非法原判,對一人改判。

張玉香、高淑貞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聊城看守所;許恆奎、孔德全、周春寶、張丙亮、王瑞祥被非法關押在冠縣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六日,七位法輪功學員被分別劫持到山東省監獄和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韓振林目前被迫離家在外(詳情待查)。

以下是聊城市中級法院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終審判決情況:

張玉香,女,一九七二年六月六日出生,52歲,農民,家住冠縣梁堂鎮南邵莊,被聊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七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八千元。張玉香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在家中被冠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被非法刑事拘留。警察非法抄家時搶走她家中僅有的兩萬元現金。

許恆奎,男,一九六三年三月五日出生,61歲,農民,家住冠縣甘官屯村,被聊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七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八千元。許恆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被官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六月初被保外就醫,後被構陷到檢察院。許恆奎曾於二零零二年二月被非法勞教兩年。

孔德全,男,一九六四年六月十三日出生,60歲,農民,家住冠縣崇文街孫村。孔德全被冠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四個月,罰款一萬六千元。這次被聊城市中級法院改判非法刑期三年九個月,罰款一萬元。孔德全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左右被冠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他曾於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勞教三年。

周春寶,男,一九七五年六月十八日出生,49歲,冠縣國稅局副局長,家住冠縣星胡灣小區,被聊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四年,罰款一萬元。周春寶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被冠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後,被警察非法提審三天三夜不讓睡覺。

高淑貞,女,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出生,48歲,農民,家住臨清市唐園鎮前卜頭村,被聊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四年,罰款一萬元。高淑貞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被冠縣清水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七月三十日被監視居住,九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刑事拘留。

韓振林,男,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出生,72歲,農民,家住臨清市東舊縣,被聊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四年,罰款一萬元。韓振林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被冠縣清水鄉派出所警察綁架。

張丙亮,男,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出生,69歲,農民,家住冠縣梁堂鎮張裏村,被聊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四年,罰款一萬元。張丙亮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冠縣公安局警察強行搶走賣化肥的現金二十多萬。

王瑞祥,男,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日出生,56歲,職工,家住山東冠縣東三里小區,被聊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三年,罰款八千元。王瑞祥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抄家、刑事拘留,次日被所謂取保候審。

山東聊城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胡洪建
審判員管玲玲
審判員戶鳳英
法官助理田雨松
書記員馮新
書記員路冰雪

原公訴機關:山東省冠縣檢察院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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