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省蓬萊市修豔鵬再被枉判三年 現下落不明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三年三月,家住北京的山東省蓬萊市法輪功學員修豔鵬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因身體原因,被非法關押到公安醫院。近日得知,修豔鵬已被轉走,非法關押的地點不明,所有親屬都非常擔心她。

山東蓬萊大法學員修豔鵬,45歲,山東省煙台市蓬萊區人。她丈夫高曉飛在北京師範大學工作,現他們居住在北京市海澱區北太平莊街道索家墳社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修豔鵬給送外賣的人講大法真相,被送外賣的人惡意舉報,修豔鵬被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此後,公、檢、法聯合構陷修豔鵬,七月二十七日對她非法庭審,非法判刑三年,因她身體不合格,不符合監獄關押條件,在公安醫院住院。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日,她的家屬去公安醫院探望她,被告知修豔鵬已被轉到山東女子監獄。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修豔鵬的丈夫去山東女子監獄探望她,被告知沒有此人。

目前,修豔鵬的家人沒有修豔鵬任何消息,不知道她的現狀和被非法關押的地點,所有的親屬都非常擔心。

曾被非法判刑四年 屢遭迫害

修豔鵬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份上大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修豔鵬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修豔鵬和母親被綁架,當天晚上,被劫持到了蓬萊看守所。當時綁架時,修豔鵬抵制他們非法抄家,所以被綁架後,被銬上了手銬加腳鐐。三天三夜,沒吃沒喝。第四天,公安局「610辦公室」人員又輪流非法提審修豔鵬三天三夜。期間,修豔鵬一直戴著手銬腳鐐。第七天後,才被摘除腳鐐。十五天後,公安「610辦公室」人員又把修豔鵬送往蓬萊市洗腦班非法拘禁。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下午兩點多鐘,公安「610辦公室」曲以濤領著兩男一女便衣警察,從母親家南平房翻牆跳入前院,爾後進家,非法抄家,並綁架了修豔鵬。當時修豔鵬已懷孕一個多月。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點左右,家中突然闖入三名便衣男警,其中一個搶抱了修豔鵬的剛滿一週歲女兒,一個緊抓住修豔鵬母親的胳膊,另一個靠近修豔鵬。接著,又進來四、五個人,很快把修豔鵬拖拽出家門,搶抱孩子的便衣警察把她女兒交給了修豔鵬的母親。孩子由於驚嚇大哭,哭得整個頭髮都濕了。接著,曲以濤帶領剩下幾人開始非法抄家,翻箱倒櫃,搶走了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真相資料、MP3等物品。僅三天的時間,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公安六一零辦公室人員送來對修豔鵬的非法批捕證。後來,修豔鵬被冤判四年,被送山東濟南監獄迫害。

如今,修豔鵬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不知被非法關押在哪裏,家人不知她的下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