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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河源市三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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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河源市法輪功學員李友濱被非法關押一年多,被東源法院非法判八年;陳如勇、邱德濃遭非法判刑三年、三年半。李友濱、邱德濃被送往廣東女子監獄,陳如勇被送往廣東四會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李友濱,女,50歲左右,河源市東源縣駱胡鎮人。在二零二二年九月份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具體日期不詳),她被非法關押在東源看守所一年多,也沒有家屬探望。經多方了解獲悉,不知甚麼時間被東源法院非法重判八年。

陳如勇,男,51歲,河源市東源上莞鎮人。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被河源市源城區610人員帶領一幫警察闖入家中綁架,他被關進東源看守所轉到河源市看守所、再轉到紫金看守所非法關押差不多一年,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他被非法暗箱操作判刑三年。

邱德濃,女,73歲,河源市東源縣船塘鎮人。在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到一人家裏被監控到,遭一群警察綁架,非法關進東源看守所迫害幾個月後,她被東源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前後,河源市源城區610、國保翟建華、何倍城帶領一幫警察及其他人員同土匪一樣闖入大部份法輪功學員家裏騷擾、非法抄家。被騷擾、非法抄家的法輪功學員有:李友濱、邱德濃、陳如勇、袁群瑞、袁亞瑞、黃玉英、陳招蘭、鄧仕娥、利新娣、凌王進、凌育興、肖美蓮、吳少芬、朱亞蘭、歐陽霞、許新、揭利萍、張偉先、吳潤蓮、鐘貴霞、曾玉仙、黃秀蓮、吳紅衛與李青梅夫婦等。陳如勇是在十月四日被非法抄家,警察抄走了電腦和打印機及其它物品,陳如勇被警察強行帶走,非法關押在東源看守所,後被轉到河源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邱德濃、李友濱是被東源公安局、國保和船塘派出所及居委會一起十幾人非法抄家的。李友濱被非法關押在東源看守所,抄走的物品不明;邱德濃被非法抄走有:大法師父法像、打印機、大法書籍、年曆、年畫等。

邱德濃女士,生於一九五一年六月,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船塘鎮人,是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的。當時她身體一直不好,有高血壓、心臟病、腸胃病、風濕頭痛病、風濕關節痛、神經官能症、嚴重的婦科病等多種疾病,到處求醫,都無濟於事。一九九八年的夏天,邱德濃有幸得到了法輪大法,不久,全身的病痛全部消失,真是脫胎換骨,換了一個人一樣。

邱德濃老人被迫害流離失所十幾年。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被綁架7次。第一次,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河源看守所,迫害20天;(船塘地區抓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每人罰款兩千多元,才放人,有人被罰上萬元;第二次,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到廣東三水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在勞教期間,吃盡了苦頭,天天被逼迫勞工,幹髒活,晚上被逼看誹謗大法的電視。從勞教所出來不到一年,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五年,2次被抓進廣東三水洗腦班;一次非法關押3個月,一次5個月。最後一次因不轉化,不放棄修煉真、善、忍,被惡警張大隊長(女,河源埔前人)拳打腳踢,打耳光,罵髒話,幾天幾夜不讓睡覺,天天逼看誣蔑大法的電視。其它4次,被抓在本縣,本地區洗腦班迫害。中共不法人員不是抓,就是上門抄家、威脅、恐嚇。無法正常生活,沒有一點人身自由,邱德濃的身體精神受到極大傷害,家庭經濟損失數十萬。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在上層的壓力下,船塘派出所寫離婚證明逼她丈夫與她離婚,直接在河源法院(燈塔區)判決。審判員黃志放、書記員田偉恩,判決書及其它證件送她娘家,一個好端端的家被拆散了。邱德濃只好忍痛,流著眼淚離開這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

據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報導出來的消息,本年度廣東省法輪功學員有6人在迫害中離世,有32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18人被非法逮捕、起訴、庭審,還有超過49人遭受過其它多種形式的綁架、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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