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起群體綁架迫害事件
二零二三年錦州地區至少有33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其中三起是群體事件:二月中旬至三月下旬錦州市馬志茹等六名學員被綁架;八月三十一日錦州市梁樹發等五名學員被綁架;九月十日錦州所轄的北鎮市又有程海軍等三名學員被綁架,這些十四名學員中除三人被非法拘留後回家外,已有六人被非法判刑,一人遭非法庭審,四人處於被非法關押、構陷中。
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錦州市各派出所傳達錦州市公安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指令:五月份在各個大型超市、早市派便衣蹲守,便衣警察假扮超市的服務員,詢問顧客真相幣的來源,在農村大集上也安排警察巡查。此外錦州市公安局還在微信公眾號上發表長篇污衊法輪功的文章,散布謊言,毒害眾生。
在「五一」期間,警察都派下去,開著私家車到處逛,對所謂的敏感詞如「法輪大法好」等都要留意。
五月十三日當天,錦州市公安局要求警察穿便衣到樓道裏看守貼傳單的法輪功學員,或去街道上監視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街道工作人員也參與其中。
五月份部份街道(社區)搞的網上反邪教簽名活動,另外在錦州不同區域發現多處邪惡展板(標語),這些表面上打著崇尚科學的幌子,實質是進一步迷惑世人,加重了迫害。
二、非法判刑案例
目前錦州市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都交由錦州下轄的凌海市檢察院和法院處理,在中共的迫害政策下,本應保護百姓福祉、體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檢察官和法官成了迫害善良的打手、流氓,他們夥同辦案單位沆瀣一氣,拼湊證據,捏造構陷,罔顧法律,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和勒索罰金。
1、法輪功學員魏秀英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去凌海講真相返回途中被綁架,在看守所檢查身體時不合格,保外就醫。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凌海市法院法官許冰和社區人員送來起訴書,後來被非法視頻開庭,誣判五年,罰金一萬元。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錦州市中級法院駁回魏秀英的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2、七十八歲的錦州法輪功學員薛桂蘭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在閣王大集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時,被綁架抄家,送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後來她被誣判一年緩刑二年。
3、年逾七旬的錦州南山宋姓法輪功學員(女),大約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初,因用手機講真相被錦州太和分局國保大隊綁架,後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刑期不詳,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二零二三年回家。
4、凌海市法輪功學員王仲國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在建業鄉石頭井村講真相時被構陷,遭建業鄉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後王仲國被冤判兩年,非法關押在錦州監獄。
5、錦州市義縣法輪功學員高桂秀在長春幫兒子帶孩子,被長春、錦州、凌海公安局三方串通綁架,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送到錦州看守所迫害,高已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回家。
6、秦傑蘭於二零二二年被警察長期跟蹤,後被綁架、抄家,大約在二零二三年五月初,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
7、何曉丹、王穎、鞏麗娜、馬旭和周麗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晚同時被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及所轄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後被非法起訴。凌海法院誣判何曉丹、王穎、鞏麗娜一年零二個月,馬旭一年零四個月,周麗兩年。
8、錦州凌海市法輪功學員魏守哲女士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去錦州市開發區娘娘宮大集向民眾講真相,被娘娘宮派出所警察綁架,凌海市法院冤判魏守哲七個月。
9、錦州法輪功學員謝成玉、李豔玲、宋文麗(音)和姜永金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到凌河區厚生街市場講真相,相繼被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國保大隊和紫荊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來四人均被非法判刑:姜永金一年半,謝成玉三年兩個月,李豔玲八個月,宋文麗兩年。
10、錦州市法輪功學員范靈秀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11、錦州市法輪功學員馬志茹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遭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及下轄紫荊派出所十餘名警察綁架,凌河區公安分局、凌海市檢察院和法院合謀構陷,在馬志茹的家人和朋友都不知道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冤判她三年半。
12、黑山縣法輪功學員齊素梅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在講真相時遭人誣告被劫持,因血壓高取保候審回家。四月十九日,凌海法院二十多人來到黑山公安分局,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震到齊素梅家軟磨硬泡,把她哄騙到分局,法院的人問了幾個問題,並騙她簽了字,草草收場,便完成所謂的「開庭」。四月二十六日, 王震和凌海法院的李朋儒,到齊家送來判決書,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款五千元。八月十六日晚齊素梅在自家小區外被王震等人綁架。
13、朝陽市法輪功學員張玉鳳、王恩英、張秀英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上午,在朝陽市凌北鄉集市上發放大法真相,被便衣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錦州鐵路公安處、朝陽市北塔公安分局警察聯合對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後來張玉鳳和張秀英分別被錦州凌海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恩英一年。
14、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於靜、王英華、王景忠和代秀華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前後被綁架,被凌海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先後歷經了凌海市法院三次非法庭審。十二月二十二日,法院對四位學員下達非法判決:於靜、王景忠四年、罰金八千元;王英華三年六個月、罰金七千元;代秀華一年、罰金二千元。
15、錦州法輪功學員王林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遭錦州市高新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被凌海檢察院非迅速法批捕、起訴,六月五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六月二十五日法院給王林下達判決書,非法判刑四年,罰金八千元。
16、七十二歲的李錦秋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被大凌河派出所警察綁架,八月十一日被凌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公安夥同檢察院羅織證據陷害她,十一月十三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罰金八千元。
三、非法拘留案例
1、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凌海市法輪功學員馬桂傑(馬丫)準備乘火車從大連回凌海,在大連北站被警察翻包,發現有法輪大法的東西,遭綁架,非法拘留五天。
2、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錦州市黑山縣法輪功學員王寶林被非法闖入的六、七個人綁架、抄家,拘留十五天。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前些日子曾到他家騷擾,當時沒見著他本人只好作罷。
3、在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的策劃下,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一天內,錦州市五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和非法抄家:梁樹發和張佔安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看守所,張振民、曹桂香和徐桂賢被非法拘留,分別於九月二日、六日和十一日回到家中。
4、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錦州凌海市金城法輪功學員張淑琴在金城鎮工商行附近講真相救人時,被兩輛警車夾擊綁架,十月二十一日回家。
5、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崔亞寧因為給凌海市公安局局長郵寄真相信,澄清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遭凌海市公安局國保警察劫持,非法拘留十天。
6、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朱洪章被錦州便衣警察抄家,一台價值一萬多元的用於做生意的打印機被搶走,他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四、騷擾案例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一直沒有停止過,不僅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也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壓力,令很多家屬都感到恐懼,特別是到了年末,這種騷擾更是頻頻出現,有的學員甚至被騷擾兩三次。
1、二零二三年八月份,凌海市建業鄉派出所先後到四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拍照,要電話號碼,還問煉不煉了。
2、十一月末至十二月初,錦州市凌河區的紫荊、正大和康寧派出所、古塔區的保安派出所、高新區的凌南派出所和凌海市建業鄉派出所等到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家騷擾,強行照相,聲稱是上面要求他們下來(騷擾)的。有的警察還將學員家的私人物品搶走,法輪功學員王素芝被劫持到建業鄉派出所,家人被勒索兩千元後,才將她放回。
3、十二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下午,凌海市大凌河鎮派出所警察帶著監測儀,夥同社區人員,到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敲門,謊稱是檢查煤氣管道或是查看暖氣熱不熱而騙學員開門,進門就問還煉不煉法輪功,然後進行拍照,並搶走私人物品。如不給開門的,來人就把電閘關掉。有的法輪功學員還被綁架到大凌河鎮派出所,錄口供、照相、簽字後,才被放回家。
4、部份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被中共做了手腳,乘火車刷身份證進出站時,自動檢票的機器紅燈亮起,無法正常通過,這時警察就上來盤問、翻包。
五、錦州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錦州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從二零二三年三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多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鄔成筠/鄔成均、隋英華等人)被關入嚴管隊迫害,採用的手段極其惡劣。每天從早上七點半到晚上九點,罰坐小凳子,放高倍噪音,不斷播放污衊大法的錄像、自焚錄像等,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精神迫害。獄警監獄長祖興振,為了撈取個人政治資本,下達邪惡指令:如果強制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就給參與迫害的獄警記二等功,並獎勵一至兩萬元。他還親自到各個監區督促檢查施壓,不許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接見、打電話、寫信,只允許每個月花一百元購買日用品等。
另外錦州監獄二十二監區,是針對在押人員的「嚴管監區」。這個監區主要是在三樓和四樓實行「嚴管」。三樓是小號(禁閉室),許多法輪功學員如張貴生、胡紹偉、甄士傑、徐德武等被關入小號迫害,有的學員甚至是多次被關小號;四樓是集中關押人員,不幹活,整天就是對在押人員實施所謂的「教育」。四樓的大房間裏,擺著四十二個小凳,橫排六個,豎排七個,小板凳高200mm,面160mm,兩個板凳之間是800mm 的距離。主要是懲罰在押人員長時間、一個姿勢坐這樣的小板凳來折磨人。直到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由於犯人的舉報,錦州監獄才停止了這種體罰方式。
六、停發養老金
養老金是公民一生勞動所積累的,並非政府對個人的福利,是退休人員主要的生活來源,屬於私有財產,社保局的職責只是保管,並按時發放。而社保局非法停發老年法輪功學員養老金實則是強盜行為,剝奪了他們的基本生存權,生活因此變的異常艱難。
1、薛桂蘭被非法判刑 養老金停發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七十八歲的錦州法輪功學員薛桂蘭被綁架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錦州社保局非法停發了她的養老金,後來薛桂蘭被誣判一年緩刑二年。
2、正在冤獄中法輪功學員郭淑芬被停發養老金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晚,錦州法輪功學員郭淑芬在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遭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北郊派出所綁架,後被凌海市法院誣判兩年零三個月。從二零二三年五月開始,她被錦州社保局非法停發了養老金。
七、善惡有報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利用中共惡黨多年的整人經驗,把整個社會各個階層變成了迫害的鏈條系統,一些人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但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把良知出賣給中共,不擇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但是善惡有報是天理,製造苦難的人,苦難也一定會降臨到製造者的頭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將受到天理的審判。
▼原遼寧錦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謝樹凡染疫死亡
原中共錦州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原錦州市廣播電視局局長謝樹凡(明慧網惡人榜編號為E000058831)因感染中共病毒,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錦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終年七十歲。
謝樹凡在任期間,追隨江澤民集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其主管的錦州市廣播電視局製作污衊法輪大法的節目,廣泛毒害民眾,因此獲得中共的獎賞;謝樹凡還曾以錦州市委領導的身份,到馬三家勞教所以關心、關懷等偽善的面孔迷惑、「轉化」法輪功學員。
▼遼寧錦州監獄監獄長張樹義的惡行與惡報
遼寧錦州監獄監獄長張樹義,任職期間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他因肺癌做了肺臟部份切除手術,這是他的惡行遭到的惡報。張樹義曾任大連市南關嶺監獄十二監區監區長,期間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遭酷刑被致傷、致殘。在中共體制和江澤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罪惡政策下,張樹義的惡行被遼寧省司法局、監獄管理局包庇,不但逍遙法外,後來還升任遼寧錦州監獄監獄長,致使該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屢屢發生。
法輪功學員白鶴國在大連南關嶺監獄被張樹義等迫害致死案例:法輪功學員白鶴國,遼寧燈塔市柳條鎮東廣善村人,離世時年僅四十五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白鶴國被轉押至大連南關嶺監獄,遭監區長張樹義指使的數名刑事犯人進行脫拽、懲蹲、罰站、拳砸、腳踢、警棒毒打、電棍連擊、吊背手銬、關禁閉嚴管等等酷刑折磨,多次昏死過去。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監區長張樹義、惡警趙曉琪指使刑事犯人周某在辦公室毒打白鶴國,當時他被打的頭部變形,眼睛只剩一條縫,等到發現人不行了,送到醫院,早已離世。白鶴國的遺體瘦的皮包骨頭,頭頂腫脹,頭部鼓起一個包,身體多處有傷,舌頭也被勾出一道口子,露出嘴外,腿被打斷,睪丸被踹爛。為了掩蓋白鶴國被迫害致死真相,監獄把他緊急火化。後來監獄逃避責任,上下串通,偽造證據,準備了一把雪亮飛快的鋼刀及一些法輪大法書籍,謊稱這些物品是白鶴國帶進監獄的,他是自殘自殺致死。張樹義給了死者家屬四萬元錢了事。白鶴國被迫害致死案例已被聯合國特派專員菲利普﹒奧爾斯頓先生寫入二零零九年提交聯合國的年度報告中,成為聯合國官方永久的、公開的正式紀錄。
二零一九至二零二二年三年的疫情,給中國大陸的民眾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大批民眾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在這期間,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也挽救了無數人的生命,創造了醫學奇蹟。二零二三年被稱為後疫情時代,瘟疫還在繼續著,而中共繼續粉飾太平,掩蓋疫情真相,對多輪次的新冠病毒感染不聞不問,造成從幼童到成人的一波又一波的感染,醫院再次人滿為患,這也是中共的邪惡本質決定的。其實這場瘟疫是針對中共與認同中共的人而來,希望廣大民眾認清迫害真相,不再與中共為伍,退出黨團隊(「三退」),遠離瘟疫,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責任編輯: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