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海澱區法輪功學員申曉面臨非法庭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海澱區法輪功學員申曉,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被綁架、關押在北京市海澱看守所,面臨在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被非法開庭,地點在北京海澱法院山後法庭,庭審法官是孫蕾。

申曉(男,49歲)家住北京大學蔚秀園,曾經二次被非法判刑:第一次是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第二次是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一年。申曉長期遭受北京大學燕園派出所和街道辦人員的騷擾。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上午十點五十分左右,北京大學燕園派出所警察張豔輝(警號:037208)帶領兩個協警和一個居委會人員,到蔚秀園法輪功學員申華、申曉家中騷擾,說是「例行檢查」,態度極其囂張,大吵大嚷,強行進屋檢查電腦,講真相也不聽,只說共產邪黨是他爹,還親口承認,二零零八年抓捕申華、申曉的,其中就有他。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週三)上午十點半左右,北京大學燕園派出所和街道辦到法輪功學員申華、申曉家,來人不聽勸善與真相,強行闖入家中,在沒有搜查證的前提下進行搜查,警察張豔輝還強行打開申華的電腦搜查,但是因為不會使用只好作罷。警察張豔輝和彭峰(警號:036054)每個人喊了三次:「迫害法輪功不怕報應。」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上午九點多,北京大學蔚秀園居委會的趙宇謊稱申曉去過杭州看車展要檢測核酸,騙開房門,隨後警察非法闖入,綁架法輪功學員申華、申曉,並從家中搶劫走三個手機、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台式電腦,價值幾萬元。申曉被非法判刑,在海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原因」是給警察張豔輝發了幾條真相短信。申華被非法拘留在海澱區看守所十四天,拘留原因竟然是和申曉在一起居住。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四日、八日,北京大學燕園派出所警察黃芝晨三次法輪功學員申華、申曉,多次非法拍照,而且還強制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拍照,並說以後每週來一次,是上面的命令。申華告訴黃芝晨,母親有心臟病,你這麼騷擾會誘發疾病。黃芝晨說,你別嚇唬我。黃芝晨還說,你們可以投訴我,我不怕舉報,12337、12389 都可以。

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上午八點三十八分,燕園派出所黃芝晨先打來電話騷擾申華、申曉,十點十二分上樓敲門,申曉沒給他開門,他就灰溜溜地下樓了,然後十點二十左右,申華鍛煉回來,他在下面看到後馬上跳出來,說要看看有甚麼情況,並說只談生活,不談其它。申華告訴他:你頻繁騷擾我們已經嚴重的干擾了我們的生活,不能和你談這些。黃馬上掏出手機給申華照相,申華不讓他照相,他立刻撕下偽善的面具,大聲亂吼說:你想幹甚麼?看守所的大門永遠對你開放。申華正告他說:上次你來騷擾,我母親因為騷擾差點犯了心臟病。黃芝晨竟然恬不知恥地說:那也是你們兄弟二人造成的。因為黃在樓下亂喊,申曉早早已經等在門口了,黃態度依然囂張,揚言說:申曉你也是判過刑,你不開門就是違法,隨時可以拘你。你不給我開門我就叫警察來抓你們。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申曉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海澱看守所構陷至今,現在面臨非法開庭。具體情況待查。

北京大學燕園派出所
黃芝晨今年51歲,有兩個小孩,女孩6歲,男孩5歲。
黃芝晨手機:13801057573(私用),19810258552(警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