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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山市靖宇縣國保大隊長於學軍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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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白山市靖宇縣國保大隊長於學軍原本只是一個普通的治安警察,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在610的操控下,他積極參與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踩著善良人的鮮血爬上了國保大隊長的位置,製造數起人間悲劇。

於學軍先後綁架法輪功學員十餘人次,其中兩人被迫害致死,三人被非法判刑,三人被勞教迫害。於學軍非法抄法輪功學員家十餘次,並搶走法輪功學員個人財產(電腦、打印機、現金等)。

1、綁架、害死法輪功學員王學珠、周繼安

法輪功學員王學珠(男),家住靖宇縣六道街,和老母親相依為命,二零零八年四月在街上蹬三輪車被於學軍帶人綁架、構陷,他被靖宇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送到四平監獄不到三年被惡警活活打死,當時才四十一歲。七十多歲的老母親悲痛欲絕。

靖宇縣黃泥河子村法輪功學員周繼安(男)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在家裏被於學軍帶人綁架,被靖宇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他在公主嶺監獄多次被施酷刑,方木打折,新皮帶打斷,腳趾甲被打掉,致使周繼安內傷成疾,刑滿回家後一直精神不振,吃不下飯,不能幹活,時時恐怖,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含冤去世。

2、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陳淑梅入冤獄

陳淑梅女士,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生在山東,在中共人為製造的大飢荒年代,小小年紀隨父母逃荒到東北,在靖宇縣安家。她曾患有嚴重的胃病、胃潰瘍,關節病,股骨頭壞死,不能吃一點辣東西,天天吃胃藥。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狀況得以改觀,胃病消失、痊癒。遇事比以前想得開很多,和以前判若兩人,精神樂觀,心胸開闊,不計前嫌、主動去照顧患病臥床的婆婆;十幾年如一日的照顧著一個不會說話、癱瘓在床的母親。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陳淑梅在靖宇縣江邊遛彎,和一個老鄉打了一個招呼,嘮了幾句家常,然後就走了。走了沒多遠,就被便衣警察攔住拖上車。然後,靖宇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於學軍等七八個人,野蠻地將陳淑梅拖到家中,完全沒有顧及陳淑梅雙側股骨頭壞死的劇烈疼痛,在未出示警察證、沒有搜查證、沒有立案決定書的情況下,強行抄家,搶走陳淑梅的大量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和手機、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當天陳淑梅被劫持到白山市看守所時,量血壓220,看守所拒收。國保大隊長於學軍,把陳淑梅送入白山市拘留所,並且留下了他的電話說:如果陳淑梅有甚麼事,馬上給他打電話,他來負責,這樣拘留所才把人留下。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構陷陳淑梅的案卷已經被送入靖宇縣檢察院公訴科,負責陳淑梅案件的公訴人叫武自月。二月八日,卷宗被送到靖宇縣法院,負責該案件的法官是靖宇縣法院審判庭庭長姜允國。二零一八年五月,案卷又退回到靖宇縣檢察院。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點,靖宇縣法院非法庭審陳淑梅,非法判她三年半。

3、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吳秀琴入冤獄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法輪功學員吳秀琴在家中被靖宇縣公安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靖宇縣看守所迫害;後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下午,靖宇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於學軍一夥四人,闖入吳秀琴租住的公寓,實施綁架、抄家、搶劫,並把她劫持到白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十一月十八日,吳秀琴被白山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罰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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