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九月底一天晚八時許,王成蘭外出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警察打電話叫了警車,四個警察把她拉到派出所,然後照像錄口供。大約十二點左右,警察闖到王成蘭家非法抄家,一無所獲,於是將王成蘭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然後看守所警察拉她到中醫院查體做心電圖。過程中,王成蘭就甚麼都不知道了,當時她情況嚴重,中醫院不留,急轉人民醫院,警察通知王成蘭家人帶錢同去急診室,檢查確認高血壓、冠心病、心臟供血不足急需住院治療,王成蘭被轉入心內科病房,然後辦了取保候審。王成蘭後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兩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早飯後,王成蘭去菜市場買菜,還沒進市場就遭人誣告,她被警車截住,警察從王成蘭身上甚麼都沒搜到,仍強行將她拖上警車拉到派出所,並又一次非法抄了王成蘭的家,一無所獲。警察把已擬好的內容拿出來叫她看,她看不清,又讓她簽字,並拿她的手在多處摁手印,因她當時身體極度衰弱,故警察叫王成蘭兒子寫保證,且村委人員作擔保,十一點半才放人。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早飯後,王成蘭在廚房忙活,突然闖進五、六個便衣警察,進屋就抄家,在一無所獲的情況下,把王成蘭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拘留到晚上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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