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給我提供了一個修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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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十日】我和同修A同住在一個小區。同修A今年92歲,大我十幾歲,她老伴已去世,兩個兒子都在美國,她平時一人獨居。十幾年來我倆一起去學法點學法,一起出去講真相,一起切磋交流,相處密切。在生活上,她有事我總盡力相助,A也總希望我多與她在一起。

二零二一年九月,我住的房子要裝修。A知道後很熱情的邀請我暫住到她家。這是一件非常高興的事,行李物品寄放她家,解決了我的困難,我也想利用好這段時間與A一起學法煉功。

因為隨著歲月的流逝,A的體能明顯下降,身子彎曲,稍微做點事就累。因為行走不便,家裏面積又大,在家裏都需推著兩用車助步,更談不上出去講真相了。同修們考慮A的方便,把學法點搬到她家。如果這段時間我和她住一起就可以一起學法煉功,這多好。A確實需要多學法煉功,加強修煉,增強能量。我甚至還想,生活上的一切我全包了,讓她有更多的時間修煉。於是我把所有的行李物品搬到了她家,還興致勃勃的買了米、菜送到她那兒,一切順意。

可是第二天,她對我說:「兒子來電說,不許你與我睡,東西也不許放我家。」我一聽心一驚,太突然了。我幾乎懵了,回過神來,用懇求的口氣說:「好,但你給我一些時間,我可以到外面去租房子。」她答應了。

當時我沒說甚麼,表現上還很平靜,但心裏不免泛起波瀾,真沒想到她出爾反爾,而且不留餘地,有點絕情,這麼好的機會不要,你這麼做今後誰幫你啊,你還好意思開口嗎?

晚上學法時,我心裏還有點不舒服,這時我看到師父說:「所以我告訴大家,發生任何矛盾,心裏頭覺的不舒服的時候,你就要找自己的原因,保證原因就出在你這裏。」(《新加坡法會講法》)那麼,這事要我去甚麼心呢?

我細想,仔細找,發現我有妒嫉心,怨恨心,利益心,求回報的心,自以為比別人修的好,高估自己的心,證實自我的心,認為自己是幫同修,把共同提高放後了。找出這麼多的心,我要去掉它。心裏平靜了,也不再去想了。

後來女婿幫我解決了難題。我在外面過渡了兩個月,雖然路遠,我還像往常一樣的正常來學法點學法,正常與A交往。後來我們的學法點被警察盯上,其他同修不敢來了,就暫停一段時間。這期間,我想:我不能停,特別A年歲大,一個人學法會影響她修煉。我與她同一小區,是鄰居,相互走動關照是常理,怕甚麼?於是我堅持與她一起學法,直到學法小組恢復為止。

回顧此事,我覺的同修給我提供了一個修煉的機會,我得謝謝她才對。

(責任編輯:文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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