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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法輪大法好 杭州市金美華和汪大伍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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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近日得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杭州市法輪功學員金美華和汪大伍,因為傳遞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資料,被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和西湖區法院分別非法判刑兩年和一年半。目前,金美華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監獄入監隊,汪大伍仍被關押在拱墅區看守所迫害。

法輪功學員金美華,女,61歲;汪大伍,男,63歲,他們居住在浙江省杭州市。

汪大伍因向百姓贈送含法輪大法好的真相的台曆,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被杭州市拱墅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夥同下轄朝暉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汪大伍的妻子吳向冰也被非法帶走問話。

警察調監控查看近期去過汪大伍家的人,發現金美華最近去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警察去金美華家非法抄家,並綁架了金美華。而後,金美華被非法關押在杭州市女子看守所,汪大伍被非法關押在拱墅區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汪大伍和金美華被拱墅區檢察院以亞運會期間散發法輪功宣傳品、投遞勸善信的「罪名」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八日和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拱墅區檢察院委託西湖區法院對汪大伍和金美華進行了兩次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西湖區法院下達非法判決,金美華被冤判兩年,勒索罰金三萬;汪大伍被冤判一年半,勒索罰金二萬。

目前,金美華已轉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入監隊,汪大伍仍被關押在拱墅區看守所迫害。

此前,金美華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曾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被中共警察綁架,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初,富陽市邪黨人員操控法院重判九名大法弟子,其中,金美華被非法判五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邪黨人員再次非法開庭,對金美華,在五年的非法判刑的基礎上,又加刑十年,共十五年。此後,金美華和其他五名大法弟子被劫入浙江女子監獄迫害。

如今,都已六旬的金美華與汪大伍再被構陷,遭非法判刑,金美華已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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