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鴻娥,今年約57歲。她原是丹東市振興區福春小學的優秀教師,丈夫唐義青原是學校校辦工廠職工,當時兒子是丹東福春小學學生。那時,兒子被醫院確診為先天性心臟病,只能活半年。一九九六年,趙鴻娥全家同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兒子修煉大法後,身體很快康復。趙鴻娥在學校裏認真工作,真心對待學生,深受學生、家長喜愛、領導器重。她的全家學法、弘法、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快樂幸福。
張淑傑,今年59歲。她從小到大有腿疼的毛病,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腿疼病消失了。她心地善良,孝敬公婆,撫育孩子。在當今道德淪喪的社會,丈夫有外遇,他們不得不離婚。張淑傑的公婆知道後,難過得流淚,捨不得這樣善良的兒媳。張淑傑惦記兩老,時常抽空看望年邁的老人。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趙鴻娥、張淑傑和於華三人被丹東市西城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丹東市拘留所。於華被警察帶到家中,非法搜查,警察搜走法輪功書籍以及師父法像。
趙鴻娥及張淑傑的家人沒有接到警察的任何通知,因此聘請律師到拘留所接見她倆,以了解實際情況,卻遭到拘留所看守拒絕,理由是辦案單位不讓她們見。之後,趙鴻娥和張淑傑被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被公、檢、法進一步迫害。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趙鴻娥和張淑傑被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將構陷案卷交至丹東市振安區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日上午九點左右,法院通知家屬在上午十點半開庭,後來振安區法院因陷害材料不齊全,沒有開庭,將「案卷」退回檢察院補充迫害材料。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在丹東市振安區法院,趙鴻娥和張淑傑被非法開庭。她們自己都做了無罪辯護,講了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在庭審要結束做最後陳述時,趙鴻娥和張淑傑都鄭重地說:我們沒有罪。
在法庭山,趙鴻娥講述了她自己及家人的故事,她說:「在我修煉前,孩子從小身體不好,有心臟病,在孩子七歲時,在醫院檢查是先天性心臟病,醫院無法治療,孩子只能活半年。孩子有病的這些年中,我沒睡一個囫圇覺,我是一名教師,給學生上課時,我從不把自己的情緒帶到課堂,孩子們離開教室時,我就偷偷的在牆角哭。」
「後來有同事煉法輪功,介紹給我,我煉了,孩子也煉了,孩子的病好了。師父教我們做好人,煉功後,同事有甚麼事我都關心、照顧。在家裏孝敬公婆,照顧好孩子,處處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個好人,你翻遍師父所有的書,沒有一本是叫我們做壞事的,都是叫做好人。」
趙鴻娥還告訴參加庭審的人員:「在公安部下發的公通字[2000] 39號文件中,認定的14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而且在2011年國務院新聞總署下發的50號令中,已經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的禁令。翻遍中國所有的法律,都沒有說法輪功違法,法輪功是合法的。
「現在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都有人煉。我真的沒有想到,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我,今天卻被送上了法庭,希望你們明白這些,不要再做壞事。
「大法也有威嚴的一面。迫害大法,是江澤民(已死)搞出來的,還編了『自焚』誣陷好人。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等這些人,不就是因為迫害大法而遭了報應了麼?!你看現在大瘟疫,各種災難那麼多,不就是報應壞人的嗎?!」
在趙鴻娥法庭上講真相時,法官多次阻攔她。
然而,中共公檢法枉法迫害法輪功學員仍在繼續。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趙鴻娥和張淑傑均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現她們正在上訴。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五年中,趙鴻娥因為堅持信仰大法,四次被中共迫害,導致三位親人相繼離世,詳情請見《遼寧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趙鴻娥、張淑傑、於華遭綁架》。法輪功學員張淑傑曾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女子監獄,她遭迫害的部份事實,請見《張淑傑又遭冤判入獄 家屬投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