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修說成是「特務」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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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五日】我走入法輪大法修煉已經滿二十八年了,修煉的路一直走的很平穩。我懷著對師父感恩的心,把我修煉中經歷的兩件事寫出來,與同修分享。

一、丈夫得法

我在結婚之前就得法了。我結婚時,中共惡黨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剛剛開始,丈夫不反對我修煉。從女兒懂事起,我就帶著她學法,我從不把她當小孩子看,經常把我自己在法中的領悟跟她分享,女兒的悟性很好,有時候看問題比我透徹。女兒十六歲那年,隻身一人出國留學,在充滿艱辛的求學過程中,女兒取得了優異的成績,親戚朋友對她的表現都讚不絕口。我們都知道,這是慈悲的師父對我女兒看護的結果。

女兒的表現,對我丈夫得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其實在我們結婚之前,丈夫就看過《轉法輪》中的一些內容,對書中的法理很贊同。迫害剛剛發生時,他在單位對同事光明正大的說:「法輪功不是電視上說的那樣,我看過書。」丈夫在單位是業務骨幹、部門負責人,人緣也很好。

有一次,丈夫在施工現場例行巡視。他上到四樓的時候,有電話打進來。樓梯緩步台轉角處的管道井沒有做防護,此前丈夫曾多次提醒施工方,但對方都沒有按要求改進。丈夫在接電話的過程中沒留神,一腳踏空掉進管道井。後來他回憶說一定有人幫他,他掉下去時是面對著牆壁,背對著緩步台,等他反應過來時,發現雙肘攀在台面上,他自己爬了上來,沒受任何傷,只是褲子被劃了個大口子,圖紙、對講機、手機都留在地面上。我告訴他是大法師父保護了他,他相信。

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開始後,我去不了學法小組,我讓他跟我一起學法,他答應了。一段時間後,他又放下了。我又喊他學,又學了一段時間。其實他是陪我學,想讓我高興,就這樣斷斷續續的學了兩年。

二零二三年,丈夫去體檢,查出腎臟裏有東西,不是結石也不是囊腫。大夫含蓄的說:「看樣子不像是好東西。」他心情很沉重。我告訴他相由心生,要調整自己的心態,找找自己心性上的問題,一定沒事。我修煉這麼多年,丈夫應該受益最大,他怎麼會身體出毛病呢?一定有我的原因。我仔細查找自己心性上的問題,找到自己做的不對的地方,誠心跟他道歉。

後來他上網查詢,得知可以做手術,需要十萬元。去醫院諮詢,說需要做一個微創手術,手術費五萬元。拿出五萬元現金,對我們來說不困難。但我悟到大法弟子的錢就是大法的錢,除了日常花銷,只能用在救人上,我發正念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我告訴丈夫:「就聽師父的話,就找自己,提高心性,一定沒事。」他開始改變了,對社會的抱怨、對人的不滿之詞說的少了,開始從小事上反思自己,心態平和了許多。

但我不能阻止他去醫院。半個月後,他去複查,準備手術。經手術前多項檢查,確認是囊腫,不用手術了。回到家,丈夫和我一起跪在師父的法像前磕了九個頭,他發自內心的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謝謝師父!」他真正開始修煉了,有時間就跟我一塊學法,自己找時間煉功。

我把這件事在學法小組裏分享,L同修很受鼓舞,也開始有意的督促她丈夫多學法。最近L同修在家裏新組建了一個學法小組,她的丈夫也在其中。

二、被同修說成是「特務」之後

去年春天,偶然間有同修告訴我:「A同修說你是特務。」我一聽,哈哈大笑,這也太可笑了。想當初A同修帶著我滿城市跑,今天找這個交流,明天跟那個切磋。現在她跟人說我是特務,我真的很無語,甚至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過後靜下心來,我悟到這是提高心性的機會,我應該查找自己。回顧跟A同修交往中的點點滴滴,我發現了自己有看不上A同修的心,很強烈。

A同修是老大法弟子,參加過師父的傳法班,是我們這片的協調人,很熱心,做過很多證實法的事。因為她聯繫很多同修,影響面大。一個很偶然的機會,我跟她認識了。接觸一段時間後,我發現她很多時候就是單純做事,不在法上修。我多次提醒A同修:「遇事要先看自己,修自己,不要只是做事,要在法上提高。」每次A都答應的很好,但我觀察她其實改變的不多,最明顯的就是她解決問題不是在法中找答案,而是向外求,在同修中找幫手。

那段時間,我被她指揮著幫助這個,幫助那個,東一頭,西一頭,每天東奔西走。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我決定跟她保持距離。事情是這樣:一個同修被非法抄家,被枉判「取保候審」。A同修組織大家一起在法上切磋,同時商量對策。交流中,我的觀點大家都很贊同。結束後,A同修跟我說某某同修(A認為她法理比較清晰)在我發言時多次點頭,A很高興。這裏有A同修為同修在法上整體提高而高興的成份在,也有很明顯的顯示心:看,這人是我找來的,我行吧。

我回想起,每次我做了點甚麼在同修中得到好的反饋後,A都是這樣的表現,覺的自己很有面子,人脈廣,資源多。我看到了她的求名心、幹事心、依賴心,把同修的無條件配合錯誤的理解為是她能量大,有號召力。我決定以後跟她少接觸,一方面她已經嚴重干擾了我的修煉,我要做的事總是被她的臨時安排打亂;另一方面我不想給她當拐棍,滋養放大她的執著,讓她越來越偏離法。所以後來她找到我,約我去她的小組學法時,我拒絕了。當時沒悟到這其實是讓我修的,而是向外找,看到的都是A同修的不對。

我想到這件事情能出現,一定跟我們的整體修煉狀態有關,是我們的場不純,所以正確對待此事的態度應該是每個人都找自己修煉上的漏,在法上歸正,整體提高,純淨大法弟子修煉的場,變壞事為好事,更好的救度眾生,這才符合師父的要求。想到這一層後,我打算去找A同修交流,被同修勸阻了。同修讓我就找自己,以免擴大矛盾。我想也許換個人跟A同修溝通可能效果會更好,就把這事放下了。當時沒有悟到是我修的不到位,我應該繼續找自己,修自己,快點提高。我只想著A同修法理不清,會影響整體,迫不及待的要去幫助她提高。

後來A同修知道自己弄錯了,跟同修表示要給我道歉。A同修傳話過來約我見面,我去了,她卻沒到。我對她不滿的心又被翻出來了,心想她根本沒誠意,這哪裏是道歉的態度,就不應該搭理她。等A同修再次傳話過來時,我說:「不見了,隨緣吧。」現在看來,我修的很表面化,所以我在表面上做到了忍。但只修「表面」不修「根本」,這是糊弄事,是做樣子,不是真修。因為沒有深究那個執著產生的根源,那個根深蒂固的東西還在。

不久,在同修家有事商量。結束時A同修來了,她看到我時表情猶豫,沒有第一時間跟我打招呼,我沒做任何表示,看她怎麼開場。我見她遲遲不肯提起這個話題,就不等了,起身要走。A同修攔住我,跟我說:「一切都過去了,我們之間還和以前一樣。」按照我的預想,她應該是誠懇的跟我道歉,然後我大度的原諒她,再語重心長的跟她分享我在法上的認識。可現在她說的是我的台詞啊!她怎麼不按套路出牌呢?

我的第一反應是她想不了了之,讓這件事就這麼滑過去,是狡猾的人心,還有糊弄事的態度。她污人清譽,搞的人心惶惶。這麼大的事她沒在法上嚴肅的反思,修自己,不老老實實的道歉認錯,還理直氣壯用這種上位者的口氣跟被她傷害的人說話,就這麼輕飄飄的一句話,過去了?我很不滿意她不肯大大方方的跟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講清楚,也沒有任何在法理上的交流。

我告訴她:「我不認為這事過去了。」她問我怎麼看,我問她:「我有甚麼地方做的讓你不滿意?」她說:「沒有,是別的同修說你是特務,不是我說的。」我真想說:「你這人怎麼這麼沒有擔當?別人說的又怎樣?話是從你口裏傳出來的,你不是也認同了嗎?別人說我是特務,我就是特務了,別人說我不是特務,我又不是特務了,你的判斷呢?你這不是在同修中製造混亂嗎?」

我知道自己此時情緒不穩了,拿起外套要走。A同修急了,追著我跟我說:「對不起,你別記恨我。」原來她關心的是這個,我很失望。我說:「你背後說我壞話,給我德,又幫我提高,我都長功了,我恨你幹啥?」她馬上說:「我怎麼會給你德?我那是為法負責。」我被她氣的都要笑了,心想,你無中生有,往人身上潑髒水,你在法上看問題了嗎?你在同修中傳瞎話找特務,還好意思說為法負責。我覺的她也就這樣了,定型了,不可能改變了,決定跟她再不來往。

一天,我靜心學習《歐洲法會講法》時,看到師父說:「記住我說的話:不管這件事情怨你還是不怨你,你都找自己,你會發現問題。如果這件事情絕對的與你沒有關係,沒有你應該去的心,那麼這件事情就很少會發生在你身上。如果你沒有這顆心,就不會引起矛盾,得對你修煉負責任的。是凡矛盾發生在你身上,出現在你這兒,出現你們之間,就很可能與你有關係,就有你要去的東西。不管怨不怨你,我的法身在去你的心的時候,可不管這件事情怨他還是怨你。只要你有這個心,他想盡辦法讓你出現矛盾,讓你認識到不足的這顆心,所以你們還在那兒找:這事不怨我呀。或者你們還在想:我在維護法呀。他在想:我也在維護法呀。其實你們可能都有不對的地方才會有矛盾。」

師父這不就是在說我呢嗎?我一下子反應過來了,這一次又一次的都是師父苦心安排給我提高的機會啊,師父說的多明白呀,根本不需要我悟,照做就行了。可我忘了師父的話,只顧著向外去找,陷在人中論對錯,得理不饒人。覺的我是被冤枉的那個,我有理,一門心思去修理別人,帶著很強的爭鬥心而不自知,機會一次一次的被我錯過了。修了這麼多年,我怎麼還這麼差呀!

可是我雖然知道錯了,還是沒去找那個深層原因,那個狡猾的人心藏的很深,偽裝成對同修負責,對法負責的樣子,被耍的我團團轉而不自知。

一天,學法小組交流時,有同修提到要怎樣幫助一個修煉狀態很不好的同修,Y同修態度堅決的說:「我不參與此事。」因為她對那個同修太了解了,從修煉一開始那個同修的狀態就沒好過,誰都不可能改變她。Y同修的話讓我開始反思。我對A同修的態度不也是這樣嗎?我認為她不可能改變,我拒絕再跟她接觸。現在看來,這事明擺著的,問題的核心不在於A同修怎麼樣,而在於我想要她怎麼樣,當時的我卻像大腦被抑制了,甚麼都看不明白。

我想起師父說:「那麼發生矛盾的時候要各自向內找自己的原因,不管這件事情怨不怨你。」(《歐洲法會講法》)

我徹底明白了,我把自己的認識、自己的感受、自己想要的放在了第一位,而不是把法放在第一位。我一直錯誤的用自己在修煉中認識到的理去要求同修,固執的堅持著自己的認識,一廂情願的想去改變同修,這是向外求,不是向內找,這是證實自己,不是證實法。對,證實自己,那個始作俑者就是它,我終於抓到它了。原來我早早就看到的A同修的表現,是師父讓我修自己啊!原來A同修一直是在給我當鏡子。

怪不得我一見到A同修立刻異常的反感,理智、智慧都沒有了,也不祥和了,被她的表現帶動著,情緒波動的厲害,不能平靜的像個修煉人那樣講話。原來我身上有跟A同修一樣的東西,表現出來的是黨文化、強勢、向外求,實質是證實自己。我太自命不凡了,自認為自己是在法上看問題,是對同修負責,是想讓同修提高。

捫心自問,我怎麼能安排別人的修煉路呢?原來那個可笑的人是我!想到這裏,我心裏有個一直堵著的地方忽然通了,敞亮了,我不再執著於A同修的改變。我的心一下子很輕鬆,忽然間彷彿這件事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一件很小很小的事,真的像A同修說的那樣,都過去了。

寫到這裏,我忽然明白了修煉是不看別人的。生命有不同的境界,修煉人有不同的來源,每個修煉人都要走出一條自己的回歸之路。我要聽師父的話,才能被法不斷的洗淨,完成生命的更新,才是證實法。不要固執的抱著自己在修煉過程中的一點點認識不放,那是作繭自縛。也不能以此為標準去衡量、去評判別人,那是向外求,是偏離法的開始。保持一顆謙卑的心,別人跟你不一樣才是正常的,宇宙才是繁榮的。

保持一顆恭敬的心,要給別人所需要的,而不是你想給對方的。不帶有自己的任何所求去成全別人,才是真正的為他,才是真正的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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