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10」辦公室的背景與職責
「610」辦公室是中共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非法組織,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此機構在全國範圍內設立了大量分支,其在迫害法輪功中的種種暴行令人髮指。孫慶林就是吉林市豐滿區的第一任「610」主任。
二、孫慶林任「610」主任期間,豐滿區「610」的迫害案例
孫慶林在任期間推動了多起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事件。以下僅舉部份案例:
1. 洗腦班迫害:吉林市豐滿區「610」、船營區「610」早年合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地點設在吉林市郊區歡喜鄉遠達村。二零零九年九月份,吉林市「610」就將多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該洗腦班。強迫他們接受精神摧殘。法輪功學員被單獨關押,每個房間裏面有三張床,由社區和街道兩個「陪教」日夜對一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
2. 非法關押和經濟勒索: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時年62歲的孔憲芳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遭警察綁架、刑拘二十一天,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期間她多次遭豐滿區「610」、豐滿區檢察院、豐滿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石井溝派出所的人員非法提審。她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76天後,又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六天。豐滿區「610」主任孫慶林叫她家人交三千元抵押金,給家人打一張白條,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才放她回家。
3. 暴力致殘與家庭摧殘: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吉林市二道鄉派出所所長劉宏岩將法輪功學員陳繼海綁架到二道派出所刑訊逼供,使陳繼海精神恍惚,在上廁所時身體失去平衡,從五樓墜下,造成胳膊粉碎性骨折、兩根肋骨出現裂縫、神志不清,癱臥在床生活一度不能自理。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七日,陳繼海在家中被二道鄉派出所、豐滿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拘禁十五天後遭非法勞教,因身體原因勞教所拒收。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晚,二道鄉派出所警察夥同吉林市豐滿區公安分局警察闖民宅綁架陳繼海,劫持到沙河子曉光村洗腦班迫害。
4. 家庭破碎:吉林市豐滿分局江南派出所警察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中午綁架了滿區法輪功學員常實、張敬東夫婦及其女兒常慧瑩一家三口。時年十九歲的常慧瑩被劫持到沙河子洗腦班迫害二十多天,身心遭受嚴重摧殘。張敬東在拘留所僅十多天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警察仍將掛著氧氣袋的張敬東拉往長春女子勞教所,被勞教所拒收,張敬東才得以回家。常實後被豐滿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他被劫持到吉林省監獄,被非法超期關押,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結束冤獄回家。
三、孫慶林給自己帶來滅門報應
報應有多種多樣,現世現報、殃及全家就是其中的一種,因為當事人作惡時,家人未予制止,推波助瀾,分享投機撈到的一時「好處」,不但當事人造業,家裏其他人也會產生業力。孫慶林和許多其他參與迫害者就是這樣的情況。孫慶林的惡行給他自己帶來巨大的災禍,全家也跟著遭殃──
1. 獨子因病突然離世:首先被殃及的是他的獨子孫英傑。孫英傑由他的叔叔托關係安排到孫慶林的單位開車,為的是以後能進入編製,成為正式警察。孫慶林就這麼一個兒子。孫英傑當時二十六、七歲,剛剛結婚,正是風華正茂。可是有一天,孫英傑突然感到身體不適。去吉林市465醫院看病,醫生告訴他:得住院觀察,你的化驗單已經送「長春醫大」(醫院)鑑定。結果呢?孫英傑住院僅一週,化驗結果還沒回來,他人就死了。
2. 孫慶林本人猝死:兒子走了,對孫慶林的打擊非常大。其實這期間也有親戚多次告訴他,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會給他帶來災禍,因為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任何人對法輪大法做了甚麼都不會白做,做好事得善報,做壞事得惡報。但孫慶林對這些善勸根本不相信,繼續一意孤行。
過了一兩年,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孫慶林夫婦去海南旅行,想在海南放鬆放鬆心情。一天,夫妻倆正在跳廣場舞,孫慶林突然倒地猝死。據知情人說,他妻子證實,當時孫慶林身上都是涼的,就是搶救都沒有機會。
3. 孫妻贓款治病病故:孫慶林的妻子劉香蓮在邪黨迫害之前煉過法輪功。煉功之前,她曾患有多種疾病,煉法輪功後病情得到了緩解。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後,她就放棄了修煉。兒子死了,丈夫暴斃,只剩下她孤身一人,加上她放棄煉法輪功,所有的病都復發了,真是生不如死。她精神也垮了,親戚把她送去醫院,她也不配合治療,醫生無奈把她綁在床上。在特護急救病房(ICU)一天就是幾千元,一個多月幾十萬的醫療費。據說孫慶林在世時搜刮了不少錢財,在擔任「610」主任期間更是變本加厲。這些錢拿來給他妻子治病,也沒能救了誰的命。兩三年後,估計贓款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劉香蓮因病去世。一家人就這樣,竹籃打水一場空,全都做了中共的殉葬品。
那些給共產惡黨賣命、迫害法輪功的人最終結果就是這樣,只爭來早與來遲。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真善忍大法修煉,就會造下大業,必遭天懲。
四、國際社會的譴責與行動
二零一六年,美國通過了《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該法案規定對確認的人權侵犯者實施制裁。
《馬格尼茨基法案》已在美國、加拿大和英國成為立法。目前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案》,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
二零二二年五月,在美國的一些宗教信仰團體和法輪功學員被告知,(1)美國政府將更嚴格的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將被拒絕入境。(2)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以及他們的家屬、子女的名單。(3)還有更多舉措將陸續推出,任何侵犯人權和迫害宗教信仰的人,包括他們的家屬、子女都將受到嚴厲制裁和懲罰。
二零二四年六月,美國國會眾議院全體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 H.R. 4132)。該法案要求,美國制止中共國家支持的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運動,並要求美國對中國境內參與和協助活摘器官的人員實施制裁。制裁方式包括,凍結其在美國境內的財產、禁止入境美國以及經濟與刑期等一系列處罰。
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因果報應,如影隨形。害人就是害自己。所有制裁和現世報應都是迫害者犯下的罪業所帶來的。所以,人做甚麼事情,一定先問問自己的良知,一定要判斷一下善惡。多行善事,遠離小人和惡人。千萬不要被別人當槍使,千萬不要抱著「服從上級命令」「隨大流」等僥倖心理,和別人一起去作惡,因為最後的惡果都由自己承擔,現世報消不完的業力,下到地獄裏還得接著消。
「上級」造業「上級」消,「層層」跟隨「層層」消。這不是聳人聽聞,而是天道。任何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孫慶林全家就是眾多現世報中的一例。
(責任編輯: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