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資料統計,二零二四年一月至十二月,齊齊哈爾市至少有2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其中:3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非法庭審;至少11人被綁架;至少3人被非法騷擾;1人被停發養老金;勒索罰款現金至少4.55萬元,電腦、打印機和私人貴重物品被搶奪,合計勒索金額至少7萬元。
由於中共迫害封鎖消息,導致信息不暢,有些迫害事實沒能及時報導出來,這裏統計為不完全統計。
二零二四年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匯總表 | |||
1 | 非法判刑 | 3人 | 張繼秋、於海霞、朱亞梅(72歲) |
2 | 非法庭審 | 3人 | 馮志傑、楊秀花、孫豔平 |
3 | 非法綁架 | 11人 | 付兢、馮子民、張傑、馮慧、高永芝、孫海珠、楊秀花、孫玉芳(81歲)、李豔、田玉華、富裕一女學員 |
4 | 非法騷擾 | 3人以上 | 唐英(音)、多名富拉爾基區法輪功學員、何城柱、夏婷婷 |
5 | 停發養老金 | 1人 | 白世忠(77歲) |
6 | 搶奪現金及物品 | 7萬元 | 勒索現金罰款:45500元 |
筆記本電腦2台和播放器2個、煉功用的手機1部還有私人衣物、用品。 | |||
師尊法像、大法書籍多本、真相資料、護身符和真相粘貼。 |
一、非法判刑案例
1、曾遭九年冤刑 張繼秋又被枉判四年
張繼秋:女,五十六歲,家住齊齊哈爾市鐵鋒區。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張繼秋先前所患的所有疾病都消失了,臉上的黑斑也沒了,變得白白淨淨,無病一身輕,她真正體會到大法的神奇。張繼秋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兩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張繼秋被警察綁架到曙光派出所,遭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二月被鐵鋒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期間遭關小號、強行「轉化」等迫害。張繼秋應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出獄,五月三十一日晚上又立刻被「610」人員劫持到農墾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三年五月,張繼秋在家中被建華區卜奎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看守所,後來她被當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四年一月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2、於海霞遭誣判一年八個月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海霞被龍華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看守所,後被當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八個月,她於二零二四年五月被非法關押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3、七旬老太朱亞梅被構陷迫害頭暈、失憶後又被枉判兩年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朱亞梅在龍沙區五福小區被綁架,警察說真相資料是她貼的。在派出所,朱亞梅「零口供」,五月三日,被劫入看守所。朱亞梅頭暈,很多事情記不起來。
五月十三日,龍沙區彩虹派出所警察要家屬拿戶口本,這幾名警察開車拉著朱亞梅家屬去她家,開始非法抄家,到處翻,沒有翻不到的地方,找到六本大法書和幾個護身符和粘貼。
九月二十九日在建華區法院,她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非法庭審案例
1、遭公檢法不法人員構陷 訥河市法輪功學員馮志傑被非法庭審
齊齊哈爾訥河法輪功學員馮志傑,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五日,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到齊齊哈爾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已經六個月,據悉公檢法不法人員構陷他,要在富裕縣法庭庭審他,具體日期不詳。庭審法官夏福貴。
2、富拉爾基區法輪功學員楊秀花和龍江縣孫豔平被構陷
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區法輪功學員楊秀花、龍江縣法輪功學員孫豔平均被構陷到龍江縣檢察院。
三、綁架案例
1、警察電鑽破門入室 綁架馮子民等七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紅岸派出所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馮子民家,用電鑽破門而入,綁架了正在學法的馮子民、張傑、馮惠和孫海珠四位法輪功學員。出門時,遇見孫玉芳、楊秀花和高永芝三位法輪功學員,將他們三人一起綁架走,共計七人被綁架。
七人都被抄家,財產損失很大。孫玉芳家被搶走了電腦、所有大法書、播放器等物品。馮子民、張傑、馮慧、高永芝和楊秀花五人各交了五千元錢押金;八十一歲的孫玉芳交了一萬元錢押金。被取保候審一年回家。
2、法輪功學員田玉華 被便衣警察非法入室綁架抄家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家住在南浦路田玉華被社區去她家敲門,她沒開門。
五月十一日早上,來一幫穿著便衣的警察到田玉華家,讓開鎖的,把門鎖撬開,破門而入,非法抄家,不管是不是他們要找的東西,甚麼都拿。把家翻個底朝天,抄走私人物品,並非法帶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說,田玉華和同修去超市講真相了被監控到,前些天已綁架五人了,田玉華是最後被找到的,當天讓簽字後,並讓孩子交五千元錢,「取保候審」才放回家。
3、卜奎派出所警察 構陷綁架鐵鋒區李豔
二零二四年五月四日晚八點多鐘,自稱是卜奎派出所的一夥警察(四-六人)非法闖入齊市鐵鋒區李豔家,搶走大法書、師尊法像,還有私人衣物、用品。他們說跟蹤拍照的,但照片跟本人根本不符。李豔的衣服是黃色的、照片是紅色的衣服,而且衣服底邊還漏有一圈白色的內衣(約有二寸長)李豔根本沒有穿過白色的內衣。這分明是構陷。就這樣李豔被迫害在看守所裏一個月後,取保候審。
四、騷擾、非法抄家等案例
1、七旬老者何城柱被騷擾、抄家、勒索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早七點,家住鐵鋒區先鋒小區、現年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何城柱家裏來了四個警察,有鐵鋒區通東路派出所的警察和鐵鋒公安分局的,其中有外勤鄭有帥。他們把何城柱家翻的亂七八糟,抄走兩本《轉法輪》和一個煉功用的手機,還有幾張真相資料。警察問何城柱是不是在外面和誰見面了,都被拍照了。何城柱說沒有。何城柱親屬讓把照片拿出來,警察又說好像是他。又問何城柱是不是出去貼資料了,何城柱說沒有。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何城柱有個取保候審,還有個五天的拘留未執行。這次是行政處罰,交五百元罰金,還有個五天的拘留。
2、齊齊哈爾法輪功學員遭轄區派出所警察騷擾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期間,齊齊哈爾市富區法輪功學員遭轄區派出所警察騷擾,有的警察給學員直接打電話,有的給家人打電話,有的讓學員簽字,有的到學員家溜一圈,說是上面來看看,就走了等等,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騷擾。
騷擾的轄區派出所有:紅岸派出所、紅寶石派出所、鐵北派出所、北興派出所、幸福派出所、和平派出所等。
3、五龍派出所警察多次敲門、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夏婷婷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齊齊哈爾市龍沙區五龍派出所外勤姓劉的警察敲法輪功學員夏婷婷家的門,八點多敲一次,十點多敲一次,沒給開,他又給夏婷婷的丈夫打電話,讓她丈夫給夏婷婷拍照片給他發過去,夏婷婷拒絕拍照,說那是在害警察。
4、富裕縣派出所警察到付兢工作單位進行騷擾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點多,富裕縣新華派出所兩名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付兢所在的單位,當時付兢正在上班,其中一名警察董奧(音)打電話,讓付兢下樓,說有事要和她談談。當時付兢沒下樓。過了一會,警察見付兢沒下樓,隨後兩名警察上樓,來到付兢的辦公室。
付兢讓警察出示執法證,一名叫王大享的警察出示了執法證。警察說是來回訪的,問付兢還煉不煉法輪功,期間警察給付兢照像,並打開了執法記錄儀。付兢拒絕回答,並讓警察拿出法律依據,付兢告訴他們,這樣做對你們不好,警察一看付兢拒不配合,就走了。當時警車停在大門外,警車內還有兩名警察。
5、二零二四年三月,富裕縣法輪功學員唐英(音)也被富裕縣二道灣派出所警察騷擾。
四、兩次遭冤獄迫害 七十七歲白世忠養老金被停發已兩年
二零二二年八月,白世忠結束第二次冤獄迫害回家後,當地社保局根據上一級社保局的旨意,要扣除退回、白世忠第一次遭冤獄迫害回家到第二次冤獄迫害這期間開工資的漲幅部份共計七萬多元的養老金,才能開現在的工資。再開工資也是從二零一零年的工資額度開始算,等於從三千多元降為一千六百元左右。
白世忠今年七十七週歲,現已回家兩年,養老金一直沒給開,生活費也不給發。白世忠向當地社保局和齊市農墾社保局講述了《老年人保障法》、《社會勞動保險法》裏沒有這些規定,是違法行為。他們商量後表示,要先簽字認同他們扣錢的做法是對的,才能給生活費。白世忠和家人不認同,不予簽字。
二零二三年一年中,白世忠多次找當地社保、齊市農墾社保局領導、場裏及場信訪部門,協商此事均無果。二零二三年底,白世忠及家人幾次到黑龍江農墾社保局,了解到他們執行的不是國家法律如《勞動法》、《老年人保障法》、《勞動保險法》;而是執行的是69號、14號文件,還有「批函」這種非正式只供參考的文件,這只能屬於暗箱操作的條款。
白世忠兩次被非法判刑、遭冤獄迫害共八年半,從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二年,再加上二零二二年八月回來這兩年沒開工資,共計近11年沒開過養老金、沒享受過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待遇。這次又要扣除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九年兩次非法判刑之間在家這段時間工資的正常漲幅這部份,不交,停止一切待遇,這是加重、延續經濟迫害,不給你生存的權利。
白世忠二零零七年正式退休,現孤身一人生活。第一次迫害是二零一零年五月份,白世忠幫找一些要安裝地面接收器(大鍋)的用戶,當安到第三家時,有人惡意舉報到當地公安局,把白世忠等三人綁架到當地公安局非法關押一夜,沒收10台大鍋及零部件,價值一萬多元,並非法抄走白世忠家電腦等物品,第二天把白世忠和兩名外地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押送到齊齊哈爾農墾看守所。當時非法抄白世忠家,白世忠的老伴一人在家,被他們的不法行為驚嚇,高血壓、心臟病犯了,病情嚴重。白世忠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構陷五個月,被非法開庭判五年。白世忠的老伴接受不了,含冤離世。
時隔四年二零一九年四月,白世忠又被第二次綁架迫害,被冤判三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這次非法抄家沒有任何手續,老伴去世,子女在外地,家中無人,警察非法抄走大法資料、書籍、電腦、打印機、電器,現金、玉墜等私人物品多數沒有登記,價值兩萬元以上,至今沒有全部退還。
白世忠被非法判刑後,家人一直在以各種形式到不同地方的不同部門控告當地公安警察、九三檢察院、法院辦案違法行為,揭露他們所做的案卷中的違法之處。近四年的時間,黑龍江農墾中級檢察院申控科及上級檢查部門答應白世忠的家人,到九三檢察院去核實當時的案卷,結果是,沒有違法之處。家人要求公開信息(調查問卷等),工作人員強制給家人錄像並宣稱案件已調查完畢。
五、辦罪惡洗腦班、污衊大法、毒害世人案例
1、孫彥省,男,漢族,齊齊哈爾市甘南縣人,1971年6月生,現任齊齊哈爾市甘南縣政法委書記。甘南縣政法委聯合中共縣委組織部,在二零二四年齊市甘南縣科級幹部專業能力提升培訓班上,搞所謂反×教專題課程培訓,欺騙、鼓動機關工作人員爭當甚麼所謂普法×教宣傳員、戰鬥員,進一步毒害眾生。
2、俞學志,男,漢族,1983年3月生,齊齊哈爾市依安縣人。自2006年至今曾歷任依安縣派出所民警;副所長;刑偵大隊大隊長;一級警長;四級高級警長;富裕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曾親自指揮參與綁架、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富裕縣委政法委、富裕縣法學會,聯合多家單位在鑫鑫社區新時代文明中心搞文藝節目宣傳,利用所謂「普法志願者」走訪、發放宣傳手冊,向民眾宣傳所謂反×教等活動,危害百姓。
3、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警察張洪濤通過「中國反邪教網」,把裏面的鏈接轉發到各個小區的樓門群和社區網格群,裏面有污衊大法和師父的文章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