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鴻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二零零九年她被中共非法勞教一年多。她的父母均在中共的迫害中離世。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付鴻女士因攜帶法輪大法書籍,在秦皇島火車站檢票口被檢票人員非法拘禁。當天上午九點多,燕山大街派出所警察將付鴻劫持到她家中非法抄家。當天上午十一點左右,西港路派出所警察把付鴻從燕山大街派出所帶走,前往付鴻在河安裏的家非法抄家,搶走她的個人財產,包括筆記本電腦、法輪大法書籍和資料等。
當天中午十二點到一點,警察將付鴻劫持到西港路派出所做筆錄。在做筆錄時,警察試圖用一些問題蓄意構陷付鴻。付鴻拒絕回答,告訴警察:「這些問話不是你們工作範圍之內的,你們所說的『不讓煉法輪功』這個話本身是違法的。」
在當天下午四點,警察將付鴻劫持到海港分局,違法強行採集她的個人生物信息。在當天晚上八點前,警察又強行劫持付鴻到公安醫院做體檢,雖然體檢結果不符合收押條件,但秦皇島市看守所違法收押付鴻。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五日,付鴻遭非法批捕,並被西港路派出所副所長趙冀波等人構陷到秦皇島市海港區檢察院。
(付鴻女士遭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從一起綁架案看秦皇島警察徹頭徹尾的違法行為》《河北秦皇島法輪功學員付鴻女士在火車站被劫持》)
秦皇島市西港路派出所:
所長繩俊
副所長趙冀波18903353201
張姓警察18332505559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