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修龍,男,威海市草廟子鎮東宋家村人,二零一二年前後曾任威海市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夜十一點多,宋修龍夥同威海市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成員徐志剛、梁繼偉、黃芙蓉、孫茂軍等惡警,在萊陽市將兩名當地法輪功學員劫持到威海,黃芙蓉惡狠狠地威脅說:「我們會對你(們)使用除了活摘(器官)之外的所有手段。」並對法輪功學員揪頭髮、掐、擰、打後背。
宋修龍等人把法輪功學員住處的所有東西全部搶掠一空,除了一點被褥外,幾乎成了空房,劫走的財物有:現金一萬六千餘元、微型攝像機一部、夏利轎車一輛、電腦三台(兩個筆記本、一個台式機)、掃描打印一體機一台、摩托車一輛、首飾(包括瑪瑙項鏈一條、瑪瑙耳環兩對、墨玉手鐲一個、黃色玉石手鐲一個、珍珠項鏈一條、珍珠手鐲一個、水晶項鏈一條、毛衣鏈十餘條)、手機十部,大冰櫃一台(長兩米多、寬一米多)、冰櫃裏面的價值數千元的冷凍物品、全自動洗衣機一台、微波爐一台、電飯鍋一個、蒸車一台、蒸籠、塑料桶幾十個、大小塑料盆幾十個、塑料冷凍箱約三十個、粉碎機一台、封口機六台、豆漿機四台、電子秤一台、塑料杯千餘個、封口膜、各類糧食約一千多斤、電風扇兩個、茶葉兩大箱約五十斤,衣服、鞋、生活用品若干。總價值十萬元以上。
根據明慧網的信息,二零一二年上半年,僅威海市經區就發生了五起綁架案,非法抓捕八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至十七日,同時發生了多起綁架案;榮成市發生了非法抓捕17人的迫害;五月十二日法輪功學員王殿松離世和目擊證人齊秀春先後遭到非法拘禁、刑事拘留、送洗腦班、非法勞動教養兩年。
威海市法輪功學員馬麗娜,二零一二年五月被警察綁架,六月被非法勞教。雖然馬麗娜被診斷出嚴重心臟病,但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仍違法接收,並以馬麗娜不放棄法輪大法信仰為由,長達半年不讓家屬探視。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馬麗娜因遭奴役過度,出現渾身麻木、四肢不能動的症狀,聽到聲音就心慌,精神幾近崩潰。
宋修龍在其任職威海市公安局610頭目期間對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