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新華今年60多歲,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付新華和老伴開車去廊坊水果批發市場買水果,在回來的路上付新華貼真相不乾膠,被惡人跟蹤到家。之後,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北史家務派出所警察闖到付新華家將她綁架,並非法抄家,搶抄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付新華被綁架到派出所,之後她又被劫往廊坊看守所非法關押。
五月二十七日,付新華的老伴去北史家務派出所要人,警察態度蠻橫。老伴無奈,又去了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要人,警察謊稱付新華被批捕。隨後,老伴又去了廊坊市安次區檢察院,得知付新華還沒有被批捕。
五月二十八日,付新華在北京工作的兒子,請假回來和妻子去北史家務派出所要人。付新華的兒子告訴警察說:我在北京,就我媽的這種情況,諮詢了公檢法有關部門,人家都說江澤民都死了誰還管那些事啊!負責綁架付新華的派出所指導員李健聽後說:現在我們也管不了了,你們去安次區國保大隊,找一個姓董的女警察,她負責管。於是,付新華的兒子和兒媳來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國保大隊,給董姓警察打電話,董姓警察不接,發短信也不回,大約有兩個小時的時間。無奈夫妻倆又去了檢察院諮詢,被告知案子沒有到檢察院。
六月十三日,付新華從看守所回家,被非法執行「監視居住」半年,由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龍河派出所負責「監視居住」半年。
十月二十九日,付新華被北史家務派出所警察李健等強行從家裏帶到派出所做非法問訊,依然追問上次非法抄家的書是哪裏來的,電腦密碼是甚麼等問題,付新華拒絕簽字、問話等,當天被放回。所謂「監視居住」期滿後,又被延長半年。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多,付新華又被北史家務鄉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在四家醫院做了身體檢查,欲非法關押她。結果,付新華體檢有四項指標不合格,下午四點多,付新華回到家中。
二零二四年八月,付新華被構陷到廊坊市安次區檢察院,後被構陷到安次區法院。
十一月十三日,北史家務派出所警察協同廊坊市安次區法院人員闖到付新華家中,強行把她推上警車,劫持到安次區法院,她老伴也隨同一起去了法院。法院人員強迫付新華簽字,被她拒絕;法院人員見狀,又強迫她老伴簽字,也被付新華拒絕。
十二月九日,付新華被劫持到廊坊市安次區法院非法庭審,付新華被非法判刑一年,罰金一千元。非法庭審結束後,付新華被劫持到看守所,她因體檢血壓高,當晚八點半被放回家。
廊坊市安次區法院電話:0316-2114385
北史家務派出所指導員李健,手機號:13011942999,警號:077400
安次區公安局國保人員董姓警察(女),手機號:1333316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