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為私為我的執著
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要完成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使命,就必須要修去為私自我的觀念,從本質上改變自己。那麼怎麼去做好呢?回想在這二十多年來,我經歷了邪惡瘋狂打壓:關押看守所、洗腦班、抄家、勞教的迫害。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三件事不動搖,為甚麼現在不能紮紮實實穩步實修呢?反思那是為私為我的觀念讓我放鬆修煉。
回憶起修煉路上的許多往事,不是站在救度眾生角度去思考,好多時候是怕落下,為了「提高層次」而為。記得幾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出去傳真相,那時婆婆住在我家,去不去呢?我猶豫了一下,想到環境是自己開創的,我就出去了。回來時,婆婆還沒睡,就聽婆婆對老伴說我一夜不歸等等,我知道說這話是想用甚麼辦法管住我,為了安全不讓外出。我當時聽了,走進她的房間,想讓他們放心,別為我擔心。但她還是說了些不理智的話。我想,我每次出去做事,都有一種神聖感,想著見到有緣的人一定能得救。今天我出去前,想的是婆婆在我家,我也出去了,沒有被她攔住,而不是抱著救人的心態。這是為私的一念,那時我沒意識到自己那顆自我的心,我本應理解寬容婆婆,化解矛盾,在家庭中也要做好。
至今,我的妒嫉心、指責心、怨恨心、爭鬥心等,去的都不徹底,怎麼能精進實修呢!學習經文《佛性無漏》,我要修去為我為私的執著,為他人著想。婆婆也是個善良的人,婆婆有四男三女,在她老年病復發時,病痛折磨她很苦時,她對我說:我的衣食住行,你關照的無處不到。她的腳不能走路,沒人管,腳趾甲嵌到肉裏了,我去買了一把魚剪刀,給她剪除腳趾甲後能下地走路了。
有一天早上,婆婆起不來床,頭暈,四肢不靈活,穿不上衣服。她心裏害怕,說自己不行了,讓叫來上班的家人、外出的人都回來。我安慰婆婆說:你睡熱炕熱著了。我讓她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用緊張,一會就好了。她說:你放心吧,我記不住,就不吃飯,記住了,死了也忘不了。那天沒上醫院。我得你們兩口子的濟了(方言:意思是得你們的好了)。
一次,我放師父講法錄像,看完一講後,她讓我接著放。這時,家裏來了一車人,見此情景,大家目光對視,好像在說:你們真膽大。小姑子問婆婆說:你能看明白嗎?婆婆說:還行,裏邊還說拔牙的事呢。(註﹕指師父在講法中講到《醫院治病與氣功治病》中舉的一個例子)大家都笑了,從這以後,家人都敢接受真相了。
法官:「你們這麼堅持,就是為了別人!」
二零一七年在「五﹒一三」前後兩天,有幾位同修被綁架。我們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被非法關押同修中有我的家人,我藉機到公安局找負責的辦案人員,要求放人。同修整體配合,近距離發正念,我們寫法律相關內容的信件。信件傳遞給相關單位的人員,給看守所遞交的真相信,所長看了,對被非法關押的在病業魔難中的同修說:你們上醫院看沒效果,你倆煉功吧!被關押在一起的人說;法輪功真好,可以煉功了,我們出去也煉法輪功。
二十多天後,被非法關押的同修被非法「取保候審」回家。可這「取保候審」意味著公檢法還要繼續構陷迫害,給同修帶來後續的麻煩。過三個月,國保隊長告知我們「取保」要走法律程序,我就知道當時有了歡喜心,放鬆了正念,光想著放了人了,救人的心不純、不到位,那就做好吧。
有一天早上,我們給國保隊長送真相信,正好趕上頭一天晚上,街上有人撒真相傳單。我們一去,他就把我們扣住,認定是我們做的。這過程中,我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讓我們簽字,我不配合他們的要求,三個人掰我的手,按手印,到中午,手印也沒按成。我一直發正念請師父加持,不讓他們犯罪。
到晚上下班時,國保的人失望的說:你們回家吧!就在當天,國保人員利用我不在家的機會,到我家裏非法抄家,我起了怨恨心。我想還得去我「自我」的這顆心,修去它。
在師父的保護下,在整體同修的配合發正念過程中,我們請的維權律師隨我們一同去,還有國外同修電話對相關人講真相,國保六一零人員收斂了迫害的囂張氣燄,案子還是被遞交到檢察院。檢察院的公訴人說有事,把案子推掉不接。我們通過信訪窗口傳遞真相信,一工作人員與我們見面時說:我們看了信,知道法輪功沒有定性,不是邪教。另有一業務科長說:看了信了,你們要救我呀!後來我再去,他們說這些天看不到你們寫的文章了,還有新的嗎?給我們看看。這個過程我們感到眾生都在等得救。我們利用這機會,寫真相信,說明法輪大法是甚麼、大法洪傳、為甚麼被打壓。我們傳遞、郵寄給盟市公檢法及政法委有關單位的真相信,明白的人不參與此案。
他們又組織成立檢委會,這些人有沒看過真相信。就在檢察院到期最後一天,案子被遞交到法院,我們還是繼續寫真相信,法院分管案子的法官,看了信,不接此案,說等院長回來。後來我們見了院長,院長說:你們先回家過年吧。
這段時間我們給法院郵寄四十封真相信,這些明白真相的,不再積極參與此案。在開庭時,庭審過程中,聘請的維權律師做了無罪辯護,當事人利用法律條款講真相,做自我無罪辯護,說到法輪功不是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要求無罪放人。在法庭不允許鼓掌的情況下,引發旁聽人員齊聲鼓掌,使庭審的所有相關人員受到很大震撼。
法院非法判刑後,我們申請二審,法院和相關人員都說不給開庭,那時我想著裏面被非法關押的同修,一個同修家人請常人律師,另一同修家人找親戚朋友幫忙走後門,還有一同修兒子不管,不出面。我要求二審開庭,找法院,聯繫不上人,律師的電話沒接通,同修也不見面了,我心急無奈。
這時,學習《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師父說:「其實都為法去考慮的時候,不協調的問題就不存在了。」這時有兩同修送來了庭審的費用錢,我明白了,一切都是師父在做。奇蹟般的接不通的電話也通了,律師的電話也接通了,法院二審開庭也定下來了。
有同修對我說,還有兩個月,你家人就回家了,還用花一萬元爭取二審開庭?我想到裏面被非法關押的其他三位同修還沒有出來,就必須開庭。法官對我說,你們這麼堅持,就是為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