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有些大陸學員個人想給神韻、給大法項目捐款,這是好心,但不知如何做,結果出現一些原則問題。比如,在日本,有人在神韻劇場裏搞「捐款箱」,徵集捐款。在四川,有個化名「錦繡」的人,說能把錢帶到海外,一些學員就把錢給了那個人。這些事,之後如何了呢?收了多少?交給誰了?交了多少?這種事很容易被鑽空子,造成嚴重後果。不知大陸其它地區是否也有類似情況?海外學員捐款如果由第三方經手,是否也有這樣的問題?三言兩語,善意提醒大家注意。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