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廣東省揭陽市85歲的法輪功學員姚靜嬌。隨車的獄警說,姚靜嬌右腿骨折合併多器官衰竭,生命危在旦夕,現交還家屬。姚靜嬌老人隨即被家屬送往揭陽市中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據悉,出獄前,獄方先後三次向家屬勒索三萬元,否則不讓出獄。
姚靜嬌老人生於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家住揭陽市榕城區榕東辦事處梅兜村。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因在同村參加集體讀教人向善的《轉法輪》,被揭陽市610人員、警察包圍、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一天後以「取保候審」放回家。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被揭陽市揭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三年七月初被劫持至廣東女子監獄迫害。
姚靜嬌以前曾患有多種疾病,為治療肩周炎、胃病、腎病,她吃了很多藥,身體也很虛弱。有一次,鼻子大量出血,不得不住院治療。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沒多久,肩周炎、胃病、腎病不藥自癒,水果、剩飯、剩菜甚麼都敢吃了,身體胖了,面色紅潤了,走多遠都不覺得累。
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公開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姚靜嬌失去往日的寧靜生活,每到所謂的「敏感日」,有時甚至是三更半夜,就會受到中共人員無故的騷擾。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姚靜嬌等法輪功學員在同村法輪功學員鐘佩珍家中集體閱讀法輪大法主要書籍《轉法輪》時,被早已蹲坑的揭陽市、榕城區、揭東區警察包圍、綁架、抄家。警察對姚靜嬌老人非法抄家時,搶走很多現金零錢,並將此當所謂「證據」。其實姚靜嬌家中是做生意的,家中備有現金零錢天經地義。家門口貼有傳統文化的對聯也被國保人員撕掉。
姚靜嬌在被非法關押一天後,以「取保候審」回家。揭陽市610指使榕城區國保、榕東派出所、梅兜村委會、村治保人員經常上門騷擾,或叫去派出所問話、恐嚇、照相等,使老人整日處於惶恐之中。
榕城區國保大隊先後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兩次延長對姚靜嬌的「取保候審」。揭東區檢察院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非法起訴姚靜嬌。二零二二年八月份,姚靜嬌遭揭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對她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榕城區國保警察將姚靜嬌老太太從家中帶走,拉她去體檢,醫生說她血壓高,但榕城區國保警察沒有讓她回家,直接將她劫持到揭東區看守所非法收監。二零二三年七月初,姚靜嬌被警察從揭東看守所劫持至廣東女子監獄。
在中共統治下,只要你學法輪功做好人,即使是八十四歲高齡的姚靜嬌,也無法在家安享曾祖母的尊榮、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姚靜嬌僅僅是因為參加讀教人向善的《轉法輪》,就被中共揭陽市610人員騷擾、恐嚇、構陷成階下囚。這對八旬老人的精神打擊很大。入獄時身體狀況很差,血壓又很高,但監獄還是違規把她收下,然後將她關入監獄醫院。
家屬初次探監時擔心姚靜嬌年事已高,身體又差,恐怕過不了黑窩這一關的摧殘,要求監獄放人。但是獄方謊稱姚靜嬌會在這裏過的很好,我們會照顧好她的,叫家屬只管放心。
九月九日姚靜嬌右腿骨被骨折。九月中旬,監獄要家屬去簽名做手術,但不給家屬會見,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家屬要求保外就醫也不給。家屬簽了名,監獄又說老人身體弱,不給做手術。
十月中旬,獄方電話通知家屬:姚靜嬌病危,稱監獄只是托管,當地610才有權放人,叫家屬去當地610辦手續領姚靜嬌回家。但揭陽610卻推三阻四不給辦理,等一個星期後才給辦手續。出獄前,獄方先後三次向家屬勒索三萬元,否則不讓出獄。人都被迫害快不行了,還要向家屬勒索錢財,這是甚麼世道?
十月二十四日夜,姚靜嬌被獄方拉回揭陽老家。只見姚靜嬌被迫害成外形嚴重脫相,身體很瘦、嘴巴老是張得大大的,不能合攏,好像是被固定一樣,不能說話,兩隻無神的眼睛尚能動,幾乎成了植物人,只剩一口氣。獄方稱是多器官衰竭,隨時都會死人。
將人交還時,揭陽610的人員怕承擔責任不敢簽名,卻叫家屬簽名。今年八月底家屬去探監時老人家還好好的,現在被迫害成這樣,卻叫家屬簽名。有個身著便裝的人惡狠狠地對家屬說:不簽就拉回去(監獄),到時燒剩把骨灰還你們,我們也照樣沒事。這是人話嗎?姚靜嬌犯了多大的罪以致弄成這個樣?
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中也沒有法輪功。是江澤民出於妒忌,一意孤行推行對法輪功的迫害,通過製造「天安門自焚」,嫁禍法輪功,來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非法的。你以為中共對法輪功還在迫害,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摧殘、虐殺法輪功學員而不用負責任嗎? 現在的倒查三十年,案件終生負責制是為誰制定的?況且《公務員法》第60條明確指出:公務員執行明顯錯誤命令或指使,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這會與你無關嗎?揭陽已有很多政法委、公檢法、610人員被查,如原市政法委書記杜小洋、劉光明、市610主任袁廣通、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敏、揭西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求新等被查,都是身負迫害法輪功的血債遭的報應。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還在逍遙法外的,那是上天的慈悲,在給其悔過自新的機會;如果不醒悟,還在一味的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將會應一古言:善惡到頭終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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