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福建、浙江、湖北、河北六名書記被查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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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日】〔中國大陸來稿〕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最近得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區委書記陳永紅、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鄭子記、浙江省臨海市委書記柯昕野、原湖北武漢市新洲區區委書記陳新垓、原河北唐山市開平區委書記和春軍和原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委書記曹全民六名區委書記遭惡報,被查或被起訴。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區委書記陳永紅違法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消息,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區委書記陳永紅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陳永紅,一九六九年四月出生,江蘇省南通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通州市市委副書記;二零零九年七月,任南通市通州區副書記;二零一三年一月,任南通市通州區副書記、區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南通市通州區書記、南通高新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三月,任南通創新區黨工委副書記(主持黨委工作)。期間,陳永紅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永紅任南通市通州區副書記、區長、南通市通州區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南通市通州區「六一零」和國保大隊及五甲鎮派出所將正在集體學法的15名大法弟子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一度留下施美蓮、沈亞芳、夏玉平3人繼續迫害。並將80來歲的沈亞芳(被關押期間,下身大量出血)以「取保候審」名義放回,將曾經多次遭受非法勞教、判刑迫害的夏玉平放回。

◎南通市通州區法輪功學員盧麗華,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通州「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拘留1個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盧麗華因講真相救人,被綁架取保候審1年,到期時盧麗華不承認自己是犯罪,沒在取保候審到期書上簽字。以不簽字為藉口,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在南通崇川法庭72歲的盧麗華被非法開庭。後來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中午,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城中派出所等一群人闖入現年73歲的法輪功學員嚴玲家中,將其綁架並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通州區78歲的退休老師康乃怡,因二零一九年被綁架,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下午,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法輪功學員康乃怡在通州汽車站向世人講真相,被通州國保大隊跟蹤、監視、綁架並抄家,被抄去私人物品和大法經書等。後來「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國保大隊、「六一零」要求簽字。康乃怡老師不簽,他們威脅要扣除她退休工資,並讓其兒子失去工作。

◎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國保大隊、「六一零」及十總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顧美珍 並送南通拘留所迫害,並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南通市通州區法輪功學員顧和軍因訴江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福建檢察機關對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鄭子記被提起公訴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消息指出,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鄭子記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鄭子記,一九六八年一月出生,福建長樂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任福建省閩清縣委副書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閩清縣委副書記,被提名為縣長候選人;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福建省閩清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十月,任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兼福州新區倉山功能區黨委書記。期間,鄭子記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鄭子記任福建省閩清縣委副書記、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閩清籍法輪功學員黃逸仙因生活所迫,為照顧孩子來到福州謀生。從二零一八年起,她每年都遭到戶籍地政法委人員的騷擾。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因在福州台江文化宮講真相,被洋中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閩清政法委劫持回當地,遭受強化洗腦迫害,絕食抗議後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左右,閩清縣阪東鎮政法委書記黃開道帶著朱惠嬌、阪東派出所片警等三人,竄至她的工作單位福州華福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華福物業管理處監控室,並且遭錄音。一週後,工作單位所屬的鼓樓水部派出所閩都社區片警林冑昆找到公司老闆,施加壓力要老闆解雇黃逸仙遭拒。大約五天後,鼓東派出所觀風亭社區、片警林修安打電話脅迫物業主任辭退她,黃逸仙被迫離開公司。

◎二零二零年,閩清政法委「六一零」人員多次電話騷擾居住在福州的法輪功學員翁美釵家人,家人不堪其擾。

◎福州市法輪功學員黃碧仙和翁美釵是表姐妹,兩人都五十多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兩人在福州市台江區人民工人文化宮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構陷,被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區分局洋中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翁美釵被拘留關押五天後回到家,其戶籍所在地的閩清縣政法委要翁美釵在空白的紙上簽字,並揚言如不簽字,強行押到閩清縣關押十天。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非法拘留黃碧仙,沒有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在黃碧仙於十二月六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滿後,警方不通知黃碧仙的家人,直接由黃碧仙戶籍所在地的閩清縣政法委、閩清縣阪東鎮政法委、阪東鎮派出所劫持到閩清縣阪東鎮「金太陽養老院」內,派兩個人日夜看守單獨關押,非法拘禁,逼迫黃碧仙在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上簽字,和踩踏大法師父的畫像。遭到黃碧仙的嚴詞拒絕並以絕食抗議。

這些人恐嚇黃碧仙說,要先關她十天看看她是否「轉化」(背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如果她不「轉化」的話,要判她三年。黃碧仙堅決不予配合。十二月十六日黃碧仙家人到閩清接黃碧仙,閩清政法委欲再次阻撓,其家人堅持不同意。黃碧仙於當天下午回到福州的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左右,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江濱社區片警林軍,帶著建新鎮司法所陳亮、綜治辦及江濱社區等6人以關心「兩牢釋放人員」的名義上門騷擾福州市倉山區法輪功學員何鵬飛,何鵬飛正面告知他們:你們上門沒有任何的法律文件,就是在騷擾、在迫害、在犯罪。並對他們進行講真相和勸善,他們都靜靜聽著,離開時,片警林軍說:他們是例行公事來的。

三、前浙江省臨海市委書記柯昕野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浙江省媒體報導,前浙江省臨海市委書記柯昕野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柯昕野,一九五九年七月出生,浙江溫嶺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擔任中共仙居縣委副書記、代縣長。二零零三年三月轉正。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擔任中共仙居縣委書記。二零零八年四月,在玉環縣出任中共玉環縣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七月,他任台州市委常委、臨海市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三月,擔任台州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期間,柯昕野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柯昕野任任台州市委常委、臨海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得知,浙江省台州市臨海市法輪功學員董友順、畢敏華夫妻被從洗腦班轉押到臨海市拘留所。畢敏華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已回家。浙江省臨海市法輪功學員董友順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浙江省臨海市法院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對法輪功學員董友順進行非法庭審,隨後浙江臨海市法輪功學員董友順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銀川市金鳳區法輪功學員水雪芳的兒子在浙江省台州市臨海市居住,在當地偉星公司工作。水雪芳家房子二零一二年拆遷後,她和丈夫到兒子家居住。期間,金鳳區滿城北街派出所、立交橋富康社區居委會的人曾多次給她家人打電話騷擾恐嚇,並動輒用停發養老金威脅。

◎浙江省臨海市法輪功學員吳素美、吳素月分別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和十一月九日被臨海市國保大隊堅持綁架,十二月中旬被非法批捕,被關押在臨海市看守所。浙江省臨海市法院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對法輪功學員吳素美和吳素月進行非法庭審。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對法輪功學員吳素美、吳素月非法二審。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級法院對大法學員吳素美、吳素月非法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吳素美被判兩年六個月;吳素月一年六個月。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吳素美、吳素月被送往浙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四、原湖北武漢市新洲區區委書記陳新垓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湖北省媒體報導,湖北省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新垓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陳新垓,一九六六年九月出生,湖北監利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七年一月,任武漢市新洲區區委書記;二零一八年六月,任武漢市蔡甸區委書記、後任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陳新垓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新垓任武漢市新洲區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下午四點鐘左右,武漢市新洲區法輪功學員蔡如芬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在武漢市洪山區楊園南路徐東雅苑社區的對面給一年輕男子(名叫鄒思龍)講述法輪功真相時,由於這個男子被中共的謊言洗腦的太嚴重,不但不聽真相,還把蔡如芬構陷到當地的梨園派出所,第二天蔡如芬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然後轉至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所謂「刑事拘留」。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中旬被告知宣判結果,蔡如芬遭非法判三年冤獄,被勒索罰款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武漢市新洲區城關法輪功學員王貴霞與同修劉淑華去李集鎮三店鄉下講真相救人時遭惡人構陷,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三店街道綜治辦「六一零」頭目蔡澤祥,接到村幹部誣告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劉淑華、王貴霞的電話後,當即打電話給三店派出所所長黃鶴濤,將劉淑華、王貴霞綁架到武漢市一拘留所關押半月後,劉淑華被轉至市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當晚三店鄉派出所三名警察到王貴霞家中抄家,親屬同修放在她家的大法書籍等悉數被警察搶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城關法輪功學員王貴霞拘留期滿,才得以回家。

五、原河北唐山市開平區委書記和春軍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一日河北省媒體報導,河北省統戰部常務副部長和春軍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和春軍,河北樂亭人,一九六八年六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唐山市豐潤區委常委、副區長;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任唐山市豐潤區委副書記、代區長;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唐山市豐潤區區長;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唐山市開平區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任唐山市人大副主任;二零二零年,任滄州市常務副市長;二零二三年,任河北省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期間,和春軍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和春軍任唐山市開平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唐山開平區鄭莊子中心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李文東、岳長存、張國臣、楊正非法庭審。據知情人透露,此次開庭共出動了一百二十多名警察和四十多名法警。警察、便衣和警車不但布滿了法庭內和法庭外的街道,就連附近的銀河路車廠以及居民社區銀聯花苑內也是大量的警察和警車。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得知,唐山市開平區派出所警察騷擾馬家溝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劉秀英、費翠蘭、李真、李秋榮、陳秀蓮、李久珍、閆鳳蘭、孟慶菊、張賀清、馬秀芝。另有馬路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張豔榮、費寶會、李靜、周賀敏(沒開門)、郭蘭萍、於福利。

◎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十九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二零一五年八月份,開灤荊各莊礦和開平栗園鎮部份法輪功學員因訴江遭騷擾,王志軍和李民主被開灤分局新荊派出所騷擾;劉寶華、郝燕梅、石衛東、陸翠君、劉翠英、張玉興、王體恭、郝志民、張勤、韓秀新、笪桂美、於國平、黃金億、張春芳、張海英、戚素英、黃翠賢等十七人被栗園派出所騷擾。

六、河北省原唐山市路北區委書記曹全民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河北省媒體報導,河北省前唐山市副市長曹全民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曹全民,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曾任唐山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古冶區委副書記、區長,路南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一年二月,任唐山市路北區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二月,任唐山市副市長、黨組成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唐山市副市長兼任海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後任唐山市一級巡視員。期間,曹全民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曹全民任唐山市路北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夜,家住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華岩南裏20樓3門103室的法輪功學員李洪奇一家,被唐山路北區建設路派出所警察圍困,一家三口被關押到唐山市長寧道拘留所。第二天上午鄰居發現她家北廚房外的鐵罩子已被撬開,能鑽進人去,敲門家中無人。參與作案的單位是唐山國安及建設路派出所。(註﹕法輪功學員劉保芹,五十七歲,原在唐山市委印刷廠上班,丈夫李洪奇,在唐山市交通局上班,女兒法輪功學員李英楠,小學教師,一九九九年以來一家人因不放棄信仰多次遭到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唐山路北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尚世瑩、單煥榮非法開庭,律師為她們作了無罪辯護;唐山市路北法院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偷偷再次非法開庭、非法定罪,尚世瑩被誣判三年。此次開庭法院既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敢讓其他人知道,完全秘密進行。之後尚世瑩依法上訴,但其上訴書在豐南看守所被惡警撕毀。九月十三日家屬到路北法院詢問時,才得知尚世瑩被非法判刑三年,單煥榮四年。九月十五日,尚世瑩和單煥榮被豐南看守所綁架到石家莊女子監獄。

◎何益興(男)、張月芹(女)夫婦,河北省唐山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被抓,並被非法剝奪會見律師的權利。唐山市路北法院無視律師的延期開庭請求,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強行開庭,在沒作任何補充、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情況下,路北公安分局與路北檢察院進行串通,對何益興和張月芹強行起訴。律師指出,案卷當初由公安局移送檢察院時就曾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駁回,在沒作任何補充、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情況下,檢方強行起訴同樣是違法。路北區法院在開庭四天後迅速宣判,何益興被判刑七年,張月芹被判刑五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唐山市路北區法輪功學員孫桂萍女士,被團結樓社區不明真相的王天新構陷,遭到路北區公安綁架。緊接著中午十二點左右,路北分局和朝陽道派出所八、九個警察到孫桂萍家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當天下午,孫桂萍被關入唐山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八月三日,被非法勞教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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