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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誣判、勞教 四川法輪功學員王曉菁遭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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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近日獲悉,去年十月遭警察綁架的四川省廣安市華鎣市法輪功學員王曉菁女士,約於二零二四年十月被成都市大邑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王曉菁今年60歲左右,她原是華鎣市百貨公司職工。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多年中,王曉菁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多次遭中共人員迫害,她曾被關洗腦班、遭到非法勞教、判刑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王曉菁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公道,遭非法勞教兩年,她被劫持到四川勞教所迫害,並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

結束非法勞教後,王曉菁在華鎣市鐘鼓樓轉盤處開了一家服裝店維持生活。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王曉菁被闖到服裝店的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華鎣市看守所,期間她遭毒打和虐待。華鎣市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對王曉菁進行非法庭審;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對她非法判刑三年半,將她劫持到四川資陽監獄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王曉菁在成都市大邑縣街上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被大邑縣囯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並被劫持到成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現獲知,成都市大邑縣法院約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對王曉菁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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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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