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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法輪功 中共間諜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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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記者王英編譯報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納爾遜﹒羅曼(Nelson S. Román)判處中共間諜陳軍入獄20個月。他的同伙林峰已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被羅曼法官判處入獄16個月。他們去年五月在美國被逮捕,被指控在中共的指使下,參與迫害美國法輪功學員的計劃。

除了被判處入獄之外,陳軍還被判處三年監外執行,並罰款5萬美元。

圖:二零二三年五月在美國被逮捕的兩名中共間諜陳軍(左)和林峰(右)今年七月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認罪。
圖:二零二三年五月在美國被逮捕的兩名中共間諜陳軍(左)和林峰(右)今年七月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認罪。

當天,美國紐約南區檢察官達米安﹒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宣布,陳軍因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政府未註冊代理人並賄賂美國國稅局代理人而被判處20個月監禁。陳軍的行為與陰謀迫害美國法輪功修煉者有關。

檢察官威廉姆斯說:「陳軍與(中共)中國政府站在一起,騷擾和恐嚇法輪功,而法輪功是中共長期以來迫害的目標。為了做到這一點,陳軍企圖賄賂他認為是國稅局特工的人,以破壞美國稅法的管理,並破壞國稅局的舉報人計劃。」

威廉姆斯說:「本辦公室不會容忍壓制言論自由的行為。今天的判決提醒我們,美國司法系統將追究那些企圖在美國領土上進行惡意跨國鎮壓的人的責任。」

根據美國司法部七月二十五日發布的聲明,被告陳軍和林峰賄賂美國國稅局官員,協助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跨國鎮壓。

七十一歲的陳軍(John Chen)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年四十四歲的林峰是中國公民,居住在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他們承認犯有充當中共未註冊代理人和賄賂國稅局特工的罪行,他們涉嫌密謀針對美國的法輪功學員。

根據法庭文件,至少從二零二三年一月到二零二三年五月左右,陳軍和林峰在美國境內按照中共政府的指示工作,包括被確定為「中共官員1」的中共政府官員,以進一步推動中共鎮壓和騷擾法輪功修煉者的運動。在中國,法輪功修煉者面臨中共政府的一系列迫害措施,包括監禁。

作為中共迫害法輪功運動的一部份,陳軍和林峰參與了中共政府指揮的一項計劃,操縱美國國稅局的舉報人計劃,試圖剝奪由法輪功修煉者經營的神韻藝術團的免稅地位。

陳軍向美國國稅局提交了一份有缺陷的舉報人投訴後,陳軍和林峰支付了五千美元現金賄賂,並承諾向一名所謂的美國國稅局特工支付更多錢,而這名特工實際上是一名臥底警官,以換取特工協助推進投訴。陳軍和林峰都沒有通知司法部長,他們是在美國擔任中共的特工。

在整個計劃實施過程中,陳軍在一通錄音電話中明確表示,這些賄賂均由中共指示和資助的,其目的是實現中共政府「推翻……法輪功」的目標。

在根據司法授權的竊聽功能截取的電話中,陳軍和林峰討論了從中共官員1那裏收到有關賄賂計劃的「指示」、刪除從中共官員1那裏收到的指示以逃避偵查,以及如果陳軍和林峰賄賂特工的計劃沒有按計劃進行,就向中共官員1「發出警報」和「拉響警報」。陳軍和林峰還討論了中共官員1是「負責」針對法輪功的賄賂計劃的中共政府官員。

作為該計劃的一部份,陳軍和林峰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在紐約紐堡與特工會面。會面期間,陳向特工支付了一千美元現金賄賂,作為初始部份賄賂。

陳軍還提出,如果陳軍的舉報人投訴成功,他將向特工支付總計五萬美元,以啟動對神韻藝術團的審計,以及美國國稅局任何舉報人獎勵的60%。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林峰在約翰肯尼迪國際機場向特工支付了四千美元現金賄賂,作為進一步實施該計劃的額外部份賄賂。

陳軍和林峰各自承認一項充當外國政府未註冊代理人的罪名和一項賄賂公職人員的罪名。陳軍於七月二十四日認罪。林峰於七月二十五日認罪。


前中情局人員充當中國間諜 被判十年監禁並終生接受測謊檢查

此前的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星期三),前中央情報局(CIA)人員和聯邦調查局(FBI)合同制語言專家馬玉清(Alexander Yuk Ching Ma)曾被美國判處10年監禁。馬玉清為中共在美國從事間諜活動並為此得到報酬。七十一歲的馬玉清今年五月與聯邦檢察官達成控辯協議,被判十年監禁並終生接受測謊檢查。

馬玉清出生在香港,一九六八年移居夏威夷的首府檀香山(Honolulu),一九七五年成為美國公民,一九八二年加入中情局,第二年被派往海外,一九八九年辭職。他在中國上海生活和工作,直到二零零一年返回夏威夷。這一年,在中國情報人員的要求下,他同意做出安排,把上海國安局人員介紹給他的哥哥。他的哥哥也擔任過中情局辦案員。在一次臥底行動中,馬玉清告訴一名假扮中國情報人員的聯調局臥底特工,他希望看到「祖國」成功。

聯邦調查局檀香山主任特工史蒂芬﹒梅裏爾(Steven Merrill)在馬玉清被判刑後發表聲明說:「讓這件事對任何想做同樣事情的人發出信息,」「無論需要多長時間,無論經過多長時間,你終將受到法律制裁。」


中國工程師在美國從事間諜活動 被判入獄八年

二零二二年九月,31歲的紀超群(音譯)因在美國為中共從事間諜活動,被判入獄八年。

根據美國司法部當時的一份聲明,紀超群10年前持學生簽證來到美國。他曾於二零一六年加入美國陸軍預備役,該計劃招募有對國家利益重要技能的外國人。美國官員表示,他在申請和採訪中對招聘人員撒謊。紀超群還參與了竊取美國航空商業機密,向江蘇省國家安全廳提供可能被招聘的八名美國公民(其中一些人是美國國防承包商)的信息。

紀超群解釋說,有了軍籍證件,他就可以參觀航空母艦並拍照。他還說,一旦他獲得了美國公民身份並通過安全調查,便將去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或美國宇航局求職。他打算在其中某機構做網絡安全工作,以便訪問所有數據庫,包括科學研究的數據庫。

二零二三年,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的前雇員鄭曉慶(音譯)因將雇主的機密信息洩露給中國政府,在美國被判刑兩年。

二零二二年,徐延軍因密謀竊取通用電氣等美國航空航天公司的商業機密,被判在聯邦監獄服刑20年。他是首例被引渡到美國受審的中共情報官員。



對比上述五個中共間諜案的判處結果,目前美國政府似乎認為參與竊取政府和商業機密更有危害。熟悉中共本質的人都知道,事實上,所有危害美國社會安全和美國公民安全的中共間諜,都是危害深遠的。為中共在美國、澳大利亞或他國家迫害異己,也是中共滲透和稱霸全球計劃的一部份。面對邪惡勢力,輕敵或姑息會讓更多身在美國、心在「祖國」的人藐視美國、在美國服務於中共利益。

歷史上,美國一貫在幫助中國,美國人對中國人也很友好。然而美國卻一直被中共視為頭號敵人。在過去的幾十年中,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全球製造業第一大國」,相應的,中國針對世界各國,特別針對美國,間諜網及間諜活動也應達到了頂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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