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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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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 遼寧省朝陽市蘭青中等五人面臨被非法開庭

  • 江蘇省徐州市法輪功學員陳茜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 山東省煙台市法輪功學員單淑蘭、寺利娟被迫害情況

  • 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耿麗娟被迫害情況的補充

  •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 遼寧省朝陽市蘭青中等五人面臨被非法開庭

    遼寧省朝陽市蘭青中、胡秀麗、賀洪軍、付文輝、田鵬飛5人於12月2日面臨被非法開庭。

    今年3月份,朝陽市警察在非法大抓捕中,有6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多數被拘留,惡人認為上述5人是骨幹,一直被非法關押。

    近日,朝陽市雙塔區法院通知律師和家屬:對上述5人於2024年12月2 日上午9點非法開庭,開庭地點:朝陽市西大營子看守所法庭。希望朝陽市和周邊城市學員互相轉告,加大力度發正念。


    江蘇省徐州市法輪功學員陳茜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江蘇省徐州市法輪功學員陳茜於2024年8月23日被綁架並非法抄家,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山東省煙台市法輪功學員單淑蘭、寺利娟被迫害情況

    2024年5月22日上午9點左右,山東省煙台市法輪功學員單淑蘭(70歲左右)、寺利娟在居民小區講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惡意舉報,由煙台市萊山區初家派出所警察綁架,晚上9點單淑蘭被送回家,寺利娟到第二天上午才回家,後來聽說被取保候審。其它情況不明。


    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耿麗娟被迫害情況的補充

    2024年10月28日,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耿麗娟遭惡人誣告,被阜蒙縣公安局東梁派出所所長陳海濱(警號753153)及其屬下(警號754819)強制刑拘,被非法關押在阜新市城南看守所。

    強制送押時,耿麗娟兩次都被檢查出心臟間歇性早搏,看守所曾兩次拒絕收押。但陳海濱以職瀆法,硬是通過私人關係,買通看守所內部朋友,隱瞞事實,徇私舞弊,不顧耿麗娟身體狀況違規收押(實則非法拘禁),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的規定,給耿麗娟及其家人造成重大的身心傷害。

    阜蒙縣東梁派出所陳海濱觸犯《刑法》第九章的規定,已構成瀆職罪!

    陳海濱的違法事實已構成的下面具體情形:
    1、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綜上所述,單就違規拘押,陳海濱違規行為就已構成犯罪。況且,在中國的法律中,法輪功也是合法的。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吉林省撫松縣萬良鎮北山村法輪功學員劉長福已結束兩年半冤獄回家。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高楞法輪功學員吳樨三年半冤獄期滿11月19日回到家中。

    2024年8月26日,遼寧省大連市莊河法輪功學員王桂紅回家。

    遼寧盤錦法輪功學員張香萍夫婦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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