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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法輪功學員馬國斌在浙江被誣判入獄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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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黑龍江省鶴崗市蘿北縣法輪功學員馬國斌在浙江打工時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關進浙江省第四監獄。前段時間,家人要去看望他,獄方說得馬國斌本人發起邀請或者是到馬國斌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一個親屬證明才能接見。

馬國斌,55歲左右,家住黑龍江省鶴崗市蘿北縣延軍農墾社區C區15委。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他在浙江省舟山市打工期間,僅因向一些小區粘貼印有二維碼網址的不乾膠,對群眾講法輪功真相,使用真相幣,被綁架、非法抄家,住處被查到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

馬國斌被非法關押構陷,辦案單位是丹山市定海區公安分局。馬國斌遭舟山市定海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誣判七年六個月,並勒索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馬國斌不服一審判決,遂提出上訴。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舟山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馬國斌被非法關進浙江省第四監獄(杭州市余杭區臨平邱山大街1號)。

前段時間,他大哥要去看望他,與監獄方通電話,獄方說得馬國斌本人發起邀請或者是他大哥到馬國斌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一個兄弟證明才能接見,否則去了也不讓見。

浙江省第四監獄先後關押迫害過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首先,就是入監分監區迫害,穿囚衣,坐姿、站姿、隊列訓練,背監規、唱紅歌,寫「思想彙報」,洗腦。然後是去各分監區,對在入監分監區已「轉化」的人分到各生產分監區,以體力勞動為主,規定任務,完不成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但對法輪功學員而言,思想改造(洗腦)不會放鬆,除了勞動外,還要寫出令警察滿意的「思想彙報」。不肯「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分到第四分監區,那裏有一套「轉化」系統。監獄有一個「轉化」領導小組並配有幾名幫教警察,給每位法輪功學員安排若干名包夾,兩到八名不等,包夾看管法輪功學員的行動和言論並壓迫其思想。對於不肯「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用各種酷刑,如洗臉(把頭摁進灌滿水的水盆)、長時間罰站、銬死人床、不讓睡覺、憋大小便、坐小板凳……

浙江金華市法輪功學員朱作新二零二零年九月被劫持到浙江省第四監獄,因堅持煉功,被犯人毆打,各種虐待,不讓睡覺、灌食,被關進嚴管隊遭酷刑,目前體重才80斤左右。

浙江省杭州市法輪功學員洪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被杭州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五萬元,目前洪長在浙江省第四監獄,在入監隊有兩個犯人包夾他,每天罰站罰坐,他因拒不轉化曾遭各種折磨,不讓睡覺、罰站罰坐罰蹲,現在體重只有80斤左右,不讓他給家裏打電話不讓會見,主管警察叫莫祖興,還一個都叫他「呂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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