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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林甸縣公安局法制科長、國保隊長魏芳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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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國保隊長魏芳,女,電話13836730082,幾年來肆無忌憚地參與綁架、抄家、關押、勒索、判刑迫害當地多名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魏芳還曾不知廉恥地叫囂道:「我連校長都抓了,都判了,把我咋地了?」更可悲的是,魏芳作為法制科長,踐踏法律,不但自己不講法律,還剝奪公民享有的法律權利,竟叫喊道:「你們再跟我講法律,我把你們都抓起來。」

在正常社會,警察的職責本是除暴安良、保護合法公民權益的執法者。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公檢法司卻被淪為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工具,如此狂妄驕橫的公安警察魏芳等之徒正是中共豢養利用迫害好人的打手。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二零年至今有至少10餘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魏芳濫用職權的綁架抄家,多人被構陷入獄,一人含冤離世。其中林甸縣法輪功學員至少有8人:王玉紅(女)、路朝波(女)、張萬生(男)、薛立威(女)、姜洪傑(男)、董娜(女)、陳衛波和她的孩子,6人被非法判刑。其它地區法輪功學員有4人:孫文忠(男,伊春)、孫德國(男,大慶大同區)、代志東(男,大慶薩爾圖)、張立國(男);代志東遭迫害含冤離世,孫文忠被非法判刑3年半入獄,時下孫德國、張立國被構陷到檢察院。

以下部份迫害事實:

(一)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由黑龍江省公安廳「督辦」,大慶市局和林甸縣公安局出動50多個便衣警察,暴力將法輪功學員路朝波、王玉紅、張萬生、薛立威、姜洪傑、董娜、陳衛波和她的孩子(當天放回家)八人綁架,全都被非法抄家,有學員遭到酷刑折磨。十天後,姜洪傑被釋放回家;路朝波、董娜被「取保候審」回家,同年八月十一日,魏芳再次將路朝波、董娜綁架關押。

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張萬生(6年)、王玉紅(7年)、路朝波(7年)、薛立威(4年,已出獄)、陳衛波(4年,已出獄)、董娜(3年半,已出獄)被構陷枉判入獄。

◆ 林甸縣法輪功學員張萬生,男,現年49歲,大學文化,任職林甸縣三合鄉中心校副校長,一九九七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魏芳等警察綁架抄家,冠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構陷到讓胡路區檢察院、法院,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五萬元;張萬生上訴,被大慶中級法院維持原判,至今在呼蘭監獄遭受迫害。

◆ 林甸縣法輪功學員路朝波,女,現年53歲,大專文化,任教林甸縣實驗小學教師,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被讚譽為好老師。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路朝波被魏芳等警察暴力綁架抄家,第二天(七月十日)路朝波出現心臟病、腿有病狀反應,被所謂「取保」回家;同年八月十一日再遭綁架構陷,被讓胡路法院法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七萬元;路朝波上訴,被大慶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入獄,至今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 林甸縣法輪功學員王玉紅,女,現年57歲,大學文化,在個體種子商店打工做會計工作。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王玉紅在讓胡路兒子家被綁架,遭到司法構陷,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七萬元;王玉紅上訴,被大慶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入獄,至今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法輪功學員孫德國、代志東去林甸縣送貨,在林甸加油站送給加油員一本真相期刊,遭到誣告,被魏芳等警察攔截綁架,並搶走鑰匙非法抄家,同時綁架了孫文忠、張立國,並竊取孫德國兩萬多元現金和代志東家五千元現金。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林甸縣公安局一宿。孫文忠被濫用《刑法》三百條遭到非法關押、司法構陷,非法判刑入獄;孫德國、代志東、張立國都以「涉嫌」《刑法》三百條,各自被勒索一萬元現金,「取保候審」放回家;代志東被迫害含冤離世;時下孫德國也被魏芳構陷到檢察院。

◆ 大慶薩爾圖法輪功學員代志東,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被魏芳綁架,非法抄家後,還竊走了靠他打工攢的五千元現金,那是準備還妻子生前看病借的錢,第二天又被魏芳勒索一萬元「取保候審」押金(兒子給墊付的),將他放回家。屢遭中共綁架、勞教、判刑、監獄迫害和承受妻子同修被迫害離世的辛酸淒苦的代志東,又在魏芳的重壓下承受到極限,回家僅短短三十五天,於二月十一日含冤離世,享年60歲,一萬五千元現金至今未還。

◆ 伊春法輪功學員孫文忠,流離失所到大慶打工,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被魏芳綁架關押,被濫用《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名構陷,當家人到林甸縣公安局要人,質問魏芳:孫文忠違反了哪條法律?法制科長魏芳竟叫喊道:「你們再跟我講法律,我把你們都抓起來。隨後,孫文忠、孫德國、張立國遂向檢察院依法控告魏芳執法犯法、濫用職權罪,要求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沒得到回應。孫文忠被非法判刑3年半,至今在監獄遭受迫害。

◆ 大慶大同區法輪功學員孫德國,在薩爾圖租房做小本生意為生,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被魏芳綁架,勒索一萬元押金、「取保候審」放回家。因孫德國依法行駛公民權利,控告魏芳無視法律,濫用職權罪,迫害善良、勒索錢財等犯罪事實,遭到魏芳報復,幾次打電話騙孫德國去取一萬元押金。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中午,3、4個林甸縣便衣警察在孫德國的庫房蹲坑,再次將他綁架,關押在林甸縣看守所,羅織罪名,現已構陷到讓胡路檢察院,目前孫德國被劫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

法輪功學員在二十五年多的平和反迫害中,堅守對真、善、忍信仰,才是真正的維護著法律尊嚴,維護著公民權利,更是在維護著人類可貴的良知。

天理昭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人間不是邪惡逞兇的場所,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層官員紛紛遭報落馬,成為階下囚。願意投明棄暗之人,立即停止作惡,明智選擇美好未來,否則,劫難將會降臨到你的頭上、還會殃及家人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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