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張慶元在武漢市新洲區陽邏街租住房處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武漢市江漢區新華路派出所,之後他被劫持到湖北省范家台監獄迫害。監獄為達到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罪惡目的,對張慶元進行所謂「三姿訓練」、強制洗腦。因張慶元不「轉化」、絕食抵制迫害,又對他進行野蠻插管灌食和頭部打針等殘酷折磨迫害。
張慶元於一九六八年出生,幼年時不幸左小臂截肢殘疾。一九九四年,他參加第四屆遠東及南太平洋地區殘疾人運動會,獲得男子組三級跳遠冠軍,並打破世界紀錄。
在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二十幾年中,張慶元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遭到殘酷的迫害,他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抄家、騷擾,被非法關押拘留所、看守所七次,被非法關押洗腦班六個月,被非法判刑四年,被迫流離失所十七年;遭到毆打、恐嚇、威脅、體罰、不讓睡覺、整天面壁罰站、多次鼻孔灌食、睡板子鐐等等酷刑折磨、身心巨傷;經濟上被截斷,被工作單位非法開除工職,被非法扣押省勞動模範補助和殘疾人補助。一個殘疾人完全被截斷了生活來源。
下面是張慶元自述遭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因郵寄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的信件,我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在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後轉至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所謂「法制教育中心」)非法關押、強制洗腦轉化半年,因不轉化,就不讓睡覺,整天面壁罰站。我抵制他們對我的迫害,又把我轉到江漢區黃家大灣看守所迫害。因不承認他們對我的這種迫害,就採取絕食抗議,十八天後被街道派出所、社區聯名保出。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到北京上訪,被天安門分局警察綁架,送至房山公安分局東風派出所。派出所惡警對我刑訊逼供,要我報出姓名、地址,因我不配合他們,被他們鎖在老虎凳上毆打,折磨至後半夜,還派人看著,不讓我閉眼。第二天下午被送到燕山公安分局旁的房山公安分局第二看守所,在檢查身體時,連看守所警察都指責派出所不應該這樣打人,太過份了。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被多次拖出去鼻飼灌食,灌食的管子上沾滿了鮮血。三十七天後看守所通知派出所接人,把我送到長途汽車站,他們就走了。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抄家,抄走我的電腦、打印機等近萬元的物品,並綁架了我,關押在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迫害。因為我絕食抗議,不承認他們的迫害,他們就用指頭粗的橡膠管,從鼻孔插到胃裏進行灌食,後來又上到板子鐐上,就是一個鋪板上有四個鐐銬,把手腳呈大字型固定鎖起來,把管子從鼻孔插到胃裏不拔出來,每天派人用注射器灌流食,每天只能平躺著不能翻身,拉、撒、睡都在上面。二十幾天後被所謂的取保候審。
「二零零六年四月清明前,我到鄉下上墳,在乘車途中被二支溝檢查站綁架,被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到第二看守所,並非法批捕。第二天就被帶到武漢市法院非法開庭。我當時在大院自辯時只說了一句話,我沒有犯罪。後通過絕食抗議二十幾天後,被取保候審。同年六月一日市國保大隊及市法院主審法官、書記員等人到我家通知我,非法判刑四年,送來判決書。問我是否上訴,上訴期為十天。在這種情況下,我被迫只有離家出走。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為找到我,到我所有親戚、朋友家上門詢問查找,並綁架了我的家人。我就寫了一篇揭露對我迫害的文章。我把這篇文章在明慧網上發表後,被公安部列入迫害的黑名單……
「二零零八年武漢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公安局國保大隊脅迫我的工作單位──武漢市沙鷗鋁業公司開除了我,還扣除了我每年的省勞動模範補助和殘疾人補助,每年共計一萬多元,完全截斷了我的經濟來源。」
殘酷的迫害,只能讓善良的人們更加看清中共惡黨反人類、毀滅人類的邪惡本質。衷心奉勸那些司法及其他相關人員,明辨善惡、遠離邪惡,維護人類道德、良知和社會正義,選擇光明,才能讓自己和家人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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