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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興寧市謝育軍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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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四位法輪功學員謝育軍、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份被興寧市國保、公安局等部門非法抄家、綁架,七月下旬被構陷至興寧市檢察院,八月二十日被興寧市檢察院所謂「移交」到梅縣檢察院,十月十八日被非法開庭,中斷後將於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再次開庭。

本次開庭,法官、公訴人嚴重程序違法,以秘密為藉口禁止辯護律師複製拍照卷宗,只准查閱摘抄,且區別對待律師,有一律師連摘抄的權利都被剝奪,且檢察長李培軍害怕留下罪證而撕毀檢察院出具給律師個人的通知。

抄李卓忠家竟然直接撬門撬鎖,未出示搜查證,只一張未蓋章的傳換證,闖入後立即把裏面的人用手銬銬住,肆意翻東西,搶走也未當場給搜查清單。

本次開庭,法官(審判長):魏東華0753-2589586,審判員:張巧玲13502523608、張威,書記員:張旭輝0753-2589713,公訴人(梅縣區檢察院檢察官):彭秋紅13823890648、黃宇萍0753-3682836。

開庭時不願意解除手銬,律師多次爭取才同意等在問話環節時解除,但問完後又給戴上。當事人和律師申請迴避法官公訴人書記員,理由是違法抄家,區別對待律師,違法禁止複製卷宗等,法官駁回且不得覆議,並且總是打斷當事人及律師發言。當事人說這是完全不公的對待,是冤假錯案,你們要為自己的未來著想,明白大法是救人的,對人好的,修煉是為返本歸真,回歸天國家園,你們也要回歸天國家園,不要參與迫害。這(抓捕、構陷法輪功學員)是犯罪,對你們是不好的。

在質證階段前,律師提出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法官駁回,稱排非可在質證階段進行。律師答法律規定排非是在庭審前應該進行的,法官不理會。質證階段時,因不給複製卷宗,不同意現場把卷宗給律師看,不同意當庭出示證據,又不同意完整宣讀筆錄,四位律師和當事人紛紛抗議,律師說你們這是嚴重的程序違法,認為法官和當事人存在某種利害關係,申請法官迴避。法官不予理會。

公訴人還說我們有權認定證據是否客觀,有權認定甚麼是證據,意思就是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

律師說那我們律師都可以下庭休息了,控申也沒有必要存在了。我們不是超人,不是機器人,我們沒有能力只看就能記住那麼厚一摞的卷宗,我們也不是想拖延時間,沒有刁難法官,我們在庭上不能及時查看又如何公正負責的做出辯護。

經過律師們幾輪持續抗議發聲,法官說那麼給你們充足的閱卷時間,但依然不給複製,此次開庭中斷,於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繼續開庭。

關於謝育軍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廣東興寧謝育軍、李卓忠等四位學員被構陷到檢察院》《廣東李卓忠、廖苑群夫婦遭綁架 家屬請律師維權》等。

相關信息:

(一)興寧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委統戰部部長:朱志勇13723687687
常務副書記:鐘邵紅13509098211
梅州市政府副市長、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原政法委書記:陳亮,13826696871

(二)興田街派出所(興寧市興田一路209號)
所長:曾俊傑13723606728
公開:3335001、3186217、13322655738
教導員羅柳華:警號122773,號碼13509098188
副所長藍清飛:警號122815,號碼13826678738
副所長李永強:警號122518
副所長李志勇:警號122428(參與抄家)
中隊長王寶東:警號122310,號碼13826699085
副中隊長溫國軍:警號122467,號碼13826651233
民警張標:警號122421,號碼13509099517
內勤民警何莉:警號122029,號碼13825924201
民警陳嘉穎:警號122677
民警羅國文:警號122510
民警何振威:警號122598
民警陳溢:警號122891
江遠東13826694169、何小光13536730481、藍如東15219164802、吳海波13411275881、王宇城13826680660、羅鋒13509097012、袁志成15807533870、鐘文亮13570922390
興田街派出所警務廉政監督崗
廖裕導:梅州市人大代表、興寧市政協委員、興寧市X X X主任
鐘偉民:興寧市鴻都酒店董事長
陳新淼:興田街道辦事處政法書記13826691699
朱明輝:興寧市實驗學校校長
王茂勝:興田社區書記

(三)興寧市寶華園社區(興寧市金興大廈二樓)3323121
王宇傑書記19126993023

(四)興寧市公安局
局長:黃偉軍13502333699
黨委副書記、政委:伍海波(分管國保大隊),13826651868,13502526051
副局長:張遠平13826692009、羅偉雄(分管看守所)、羅偉航、石天泉(13902784878)、陳勇強、鄧勇軍(掛職)、陳偉煥(掛職)
副局長曾振文,13902784578
紀檢組長鄭立泉,15812921333
副局長陳勝濤,13826656693
副局長陳建強,13824565168
刑偵大隊長彭思元,13923001321
副局長、原黨委委員兼指揮長:羅偉義,13824563783

(五)公安局國保大隊 3186211,6169215,6169217
(1)、國保大隊長:羅東
辦公電話6169211
(2)、國保大隊教導員:陳錦榮13826658001
(3)、國保副大隊長:幸政權13509099367,3186211
(4)、興寧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陳頌東13549133211、陳思漢13826685338
(5)、興寧市國保大隊一中隊 中隊長:張常青13560957838(13005293683),辦0753-6169217
副中隊長:宋博13543246089
指導員:李映林13826678809
黃海權
(6)、興寧市國保大隊二中隊 中隊長:謝宏泰 13502526617(15876701203)
指導員:王志兵13824567899,3186262,3253598
(7)、興寧市國保大隊三中隊 中隊長:彭遠生13751951158, 3401129,辦6169217,現住興城鎮金源花園
副中隊長:劉平13826685327
指導員:肖勁13923003180
普通人員李立彬

(六)興寧市檢察院
檢察長:彭宙13502537869,4451639
副檢察長:賴建華13502526611、羅梅輝13727636688、石思強、李林凌
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吳志遠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羅文峻
梅州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原興寧市檢察院檢察長 :張炎華,13502355894

(七)梅縣區檢察院
地址:梅縣區政法路6號
(1)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李培軍 13826624567
(2)副檢察長:康新標 13823890956
(3)副檢察長:熊偉光13923013082
(4)副檢察長:胡偉君13823812502
(5)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陳心珍 13823898747
(6)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原辦公室主任:丘志英, 辦公電話07532589681,住宅電話07532268669,手機13823803669
(7)第一檢察部負責人、一級檢察官:藍勝 13723693157
(8)第一檢察部人員:李冰2560971、丘志英、盧雪華、彭秋紅13823890648、郭秀霞0753-2589695、13549150938、彭世強13502336991、江裕、羅惠梅、楊海燕13539195629 辦0753-2526756、周怡、辜穎珊、湯智威
(9)綜合業務部負責人:張祿明,0753-2589691,檢察委員會委員
(10)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原政工科長:李梅玉,辦公電話07532589682,住宅電話07532266648,手機13549103433
(11)第二檢察部負責人、檢察委員會委員、一級檢察官:巫翠玲
(12)第三檢察部負責人:葉慧蘭
(13)辦公室主任:劉曉
(14)第四檢察部負責人:楊文彪

(八)梅縣區法院(梅州市審理法輪功案件定點法院)
梅州市梅縣區政法路8號
郵政編碼514700
聯繫電話 2589710、0753-2589729
刑事審判庭辦公電話:0753-2589713
(1)梅縣區法院代院長:毛嘉鵬 13502375511
(2)副院長:楊曉東13823899959、劉偉梅、肖鋒 13500120808
(3)執行局局長:李銳烈 ,辦公電話0753-6111778
執行局法官:刁宇健 辦公電話0753-2589780
(4)刑庭庭長:潘偉熙13560968198(13018789217) 辦公電話0753-2589713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辦公室副主任
(5)刑庭副庭長:吳文龍13823800298,張巧玲13502523608
(6)刑事審判庭工作人員:潘偉熙、吳文龍、張巧玲、江豔、張威、黃佳佳、法官:魏東華2589586、書記員:張旭輝2589713
(7)立案庭庭長、研究室主任:張啟祥13823819019 辦公電話:258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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