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民(劉忠民),男,57歲,農民,家住賓縣常安鎮長嶺村高家屯。劉民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騷擾、抄家、綁架。
據明慧網資料,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一點多,賓縣公安局常安鎮派出所指導員施月、協警張某、暴文正、於相軍等四人闖到劉民的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並把劉民綁架到常安派出所,對他非法審問至當天下午四點左右,所長徐長青、於相軍等將劉民劫持到到賓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日(正月初十),賓縣公安局警察、常安鎮派出所所長王慶、警察劉守發等十多人闖到劉民家非法抄家,搶走一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幾十本法輪大法書籍與師父法像,警察折騰了三個多小時,並強迫劉民的妻子郭亞珍在他們污衊拼湊的材料上強行按手印。劉民被迫流離失所半年多。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正月初十),劉民準備去北京打工,下午五點多在哈爾濱火車站被鐵路警察綁架。鐵路警察通知賓縣公安局把劉民拉回賓縣,非法關押在賓縣第一看守所。當天晚上七點多賓縣公安局四名警察闖到劉民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和《明慧週刊》。警察將劉民非法關押半月後,以「取保候審」名義讓他回家。同時,賓縣公安局將劉民構陷到依蘭縣檢察院和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哈爾濱市依蘭縣法院對劉民非法判刑一年,並於九月末將他從賓縣看守所劫持到呼蘭監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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