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傑一九七四年八月十六日生,個體戶,家住黑龍江省黑河市北安市龍江路。二零一四年二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後,她精力體力充沛,人心變好,道德昇華,家庭和睦。
馬英傑的丈夫馬義濤修煉大法後,身心健康,善良誠實。馬義濤與妻子馬英傑開了一個床墊加工部。他們製作的床墊結實耐用,環保而又美觀,誠信經營,信譽良好。
結束冤獄後 又陷精神病院迫害
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馬英傑結束一年半冤獄,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鴨子圈)順利回家。
兩個多月後,二零一九年五月末,馬英傑被中共不法人員強行送進黑龍江省精神病院第三醫院迫害,參與迫害的主治醫生是胡海豔。
期間,馬英傑因不服從對好人的關押和迫害,遭受電擊:醫務人員用兩根針,分別放到她的太陽穴上,打開電源電擊。醫務人員還不讓她叫喊,並且讓她背「八條紀律」,背錯一個字也不行,直到背對為止。
醫務人員還對馬英傑進行深度睡眠「治療」,即麻醉,使她甚麼也不知道。這種方式迫害從晚上八點開始,她的四肢被捆綁,不讓喝水、進食,大小便在床上。一直到第二天上午十點多鐘,所謂「治療」完畢,才給馬英傑鬆綁。這樣,最少持續一個星期。
馬英傑每天被強迫服用大量治療精神病的藥品,以破壞她的中樞神經系統。她還被打毒針。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
一個月後,馬英傑才回到家。通過學法、煉功,修煉法輪大法,馬英傑的身體得以康復。
夫妻被綁架構陷 雙雙被冤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凌晨,馬英傑的丈夫馬義濤與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開車到外縣為救世人發大法真相資料,被當地公安或外地公安及治保人員綁架,被非法拘留在北安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上午,黑龍江省公安廳和通北林業局公安局的警察多人,在北安市公安局的協助下,非法搜查了馬義濤的家。在家裏,警察綁架了馬義濤的妻子馬英傑。他們的很多大法書和個人物品被公安非法扣留。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馬義濤和馬英傑及其他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馬義濤被非法關押在通北林業局公安局拘留所,馬英傑被非法拘留在綏化市看守所。馬義濤的麵包車被公安非法扣押。
二零一七年十月中旬,馬義濤和馬英傑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通北林業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至二十日,通北林業公安局接到「上邊」的命令,把馬義濤和馬英傑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轉往哈爾濱市非法拘押,馬義濤等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馬英傑等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道外區拘留所。新的構陷他們的辦案單位為尚志市亞布力鎮亞布力林區檢察院和法院,構陷他們的案卷都轉至亞布力林區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馬義濤和馬英傑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尚志市亞布力鎮亞布力林區法院非法庭審。非法庭審從上午九時三十分一直進行到下午六時,中間只休息了半個小時。主審法官亞布力林區法院刑事庭庭長鄭立剛宣布開庭後,公訴人對馬義濤、馬英傑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陷式非法公訴。
馬義濤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請的律師為他倆做了合法合理的無罪辯護,律師有理有據地說,在中國修煉法輪功無罪,給廣大民眾講法輪功真相、發資料無罪。兩律師要求法庭對上述法輪功學員無罪釋放。
馬義濤也做了修煉法輪功無罪的自我辯護。馬義濤申訴了他在黑龍江省通北林業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期間,通北林業公安局對他刑訊逼供、酷刑折磨。公安局刑警隊長蔣洪升指使看守所給馬義濤強行戴二十公斤重的鐵板腳鐐長達九十五天,三天三夜不讓他睡覺吃飯,以致精神恍惚,身體消瘦。
馬英傑當時已被迫害的神智不清、身體消瘦。
當日,非法庭審結束時,沒有宣判。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尚志市亞布力林區法院非法第二次對北安市法輪功學員馬義濤、馬英傑夫婦等進行庭審。庭審進行了三個小時,沒有宣判。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馬義濤、馬英傑夫婦等四人被尚志市亞布力林區法院非法判刑。馬義濤被冤判七年,馬英傑一年零六個月,另兩位法輪功學員分別三年和三年緩四年。
二零一九年五月下旬,馬義濤等不服從尚志市亞布力林區法院的非法判決,上訴至黑龍江省林區中級法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馬義濤等被中級法院刑事庭未經開庭非法維持原判。馬義濤被判七年,被勒索罰金二萬元;馬英傑一年半,被勒索罰金五千元;馬義濤的私人財物一台微型麵包車被非法沒收。
後,馬義濤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非法監禁,馬英傑因一年半冤刑已滿,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獲釋回家。
然而,馬英傑回家兩個多月後,即如前所述,於二零一九年五月末,被劫持到黑龍江省精神病院第三醫院,遭電針、電擊、精神藥物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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