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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大埔縣法輪功學員楊勵軍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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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日上午,梅州市大埔縣法輪功女學員楊勵軍在梅州市梅縣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十點左右開庭,具體情況有待了解。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點,梅州市公安局辦案組人員帶領大埔縣國保大隊和派出所人員,把楊勵軍家上下兩層(七樓和八樓)翻了個遍,並綁架了楊勵軍。之後楊勵軍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梅州市看守所至今。

在過去二十多年中,楊勵軍屢遭迫害,其主要事實如下:

◎楊勵軍原在廣東梅州市大埔縣開美容店,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她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廣東三水婦教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晚九時左右,楊勵軍在廣東省深圳機場乘坐飛機時,被以涉「吉首集資案」(楊勵軍曾在湖南吉首某房地產公司工作)名義綁架,之後她被深圳公安警察劫持,警察把她交給湖南長沙公安,把她非法關押在長沙的看守所內,之後她被釋放。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楊勵軍在深圳市被綁架到羅湖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天。七月二十七日放回。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楊勵軍因為深圳市要舉辦「大運會」,被大埔縣人員從深圳市劫回大埔縣。她被告知:一個月不允許回深圳。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晚上,深圳市龍崗區南嶺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闖入居住在南嶺村的楊勵軍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綁架了楊勵軍。楊勵軍被非法關押在龍崗區拘留所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日左右,楊勵軍與她在湖南吉首某房地產公司工作時的老闆娘,從深圳機場乘坐飛機前往海南旅遊,在三亞某賓館被當地警察綁架,之後她被關在酒店辦的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大約四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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