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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輪功學員曾志遠獄中遭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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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法輪功學員曾志遠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從網嶺監獄出獄回家。曾志遠二零一九年十月被當地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他在監獄遭受各種體罰、洗腦迫害,出獄時他全身浮腫、僵硬。

曾志遠家住邵東縣水東江鎮牛山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他曾五次遭牢獄迫害,其中三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被非法關押迫害十多年,受盡了非人虐待、折磨。

以下是曾志遠五次遭中共牢獄迫害事實簡述: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元宵節過後,曾志遠回到邵東縣城謀生,水東江鎮派出所所長李振中得知曾志遠曾發放過真相資料,就將他綁架到邵東看守所,一個月後將他劫持到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新開鋪勞教所十多個月時間裏,曾志遠被折磨致全身長滿小水皰,奇癢難忍,下身處出現一塊一塊潰爛,脫皮,反反復復,苦不堪言。到二零零二年出獄時,他的兩腳前腳掌都失去知覺,步履蹣跚。

曾志遠出獄後,邵東縣「610」主任朱少明、水東江鎮派出所李振中仍頻頻闖到曾志遠家騷擾。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晚,曾志遠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湖南省郴州市警察綁架。當時的郴州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長陳兵志等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進行刑訊逼供,強迫法輪功學員跪著或吊著,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曾志遠被關押在郴州第三看守所期間,遭到毒打、奴役虐待,他曾連續腹瀉六個月,嚴重時走路站不穩,脫相,連弟弟都認不出他了。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曾志遠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四年三月初被劫入湖南省赤山監獄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又被轉關到郴州監獄。郴州監獄迫害手段非常殘忍,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嚴管」、酷刑折磨,如吊銬(腳尖著地)、電擊、長期面壁、拳腳相加等。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電棍電擊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曾志遠結束冤刑出獄回家。

第三次被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

二零零七年一月晚上十一點鐘,曾志遠在邵東縣城貼真相不乾膠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遭邵東縣國保大隊警察尹志紅等人非法審訊,曾志遠不配合,不簽字,並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第四天,警察叫來十個犯人要強制灌食,警察對他拳打腳踢,見他不倒地,叫幾個犯人一起把他按倒,用兩個電工起子把他的嘴撬開強行灌食,曾志遠被撬的滿嘴是血。之後,警察將曾志遠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新開鋪勞教所因他身體原因拒收。二零零七年八月,曾志遠走出看守所時,全身長滿小水皰,走路踉踉蹌蹌。

曾志遠回家後,經過一個月的學法煉功,身體得以恢復。

第四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曾志遠到廣西桂林市謀生。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曾志遠在桂林市安新洲的一個網吧下載資料,遭網管構陷,被桂林市國安支隊和安新洲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打電話欺騙曾志遠的妻子李飛燕,說曾志遠被人打傷住院了,要她送身份證過來,結果李飛燕也被警察綁架。

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李飛燕被關押迫害一個月;曾志遠被關押迫害二十六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廣西第一勞教所,曾志遠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強行拉到醫院打針。他被犯人夾控,遭長時間洗腦迫害,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十二點被逼看污衊大法的影像、書籍,除了吃飯,上廁所,不許隨便走動,不許睡覺或少睡覺。

二零一一年二月,曾志遠結束第三次非法勞教。

第五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曾志遠和妻子李飛燕遭邵東市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抄家。曾志遠被綁架到邵東市公安局,後被劫持到邵東看守所關押迫害,十一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李飛燕被劫持到邵東看守所關押迫害十五天,十月二十二日又被劫持到邵陽楊家壟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十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曾志遠被邵東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他上訴到邵陽市中級法院,遭非法維持冤判。九月下旬,曾志遠被劫入婁底監獄,同年十月被轉關到網嶺監獄。

在網嶺監獄,曾志遠遭到各種精神及肉體折磨,如:長時間罰站、罰坐,每天被逼看洗腦視頻及所謂課程。他入監時心律每分鐘135次,大腿疲軟無力,走路都要扶牆,搖搖晃晃,氣喘吁吁。即使這樣,夾控犯和獄警對他迫害仍毫不手軟,減少他的睡眠時間,有時他只能睡二、三個小時,每半小時還被叫醒一次。犯人、獄警、犯人稍不滿意,對他非打即罵,而且甚麼髒話、粗話都能出口,毫無半點人性可言。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曾志遠從網嶺監獄出獄時,全身浮腫、僵硬,手腳笨重。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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