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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女監十二監區折磨法輪功學員宋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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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瓦房店市法輪功學員宋曉美遭枉判四年六個月,約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晚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二監區入監隊。幾天後的四月三日,她被轉入十二監區,被單獨關押在一個監室,遭到殘酷的折磨。她不「轉化」、不「認罪」,獄警、犯人就用各種手段折磨她:一直罰站,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故意開窗凍她,逼她寫所謂「五書」。

據明慧網資料,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名為「急訓矯正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獄中獄。法輪功學員從看守所被劫持到此監獄後,先要在入監隊停留半個月,都被關在十二監區。對新入監的法輪功學員,監區早已準備好了包夾犯人,都是訓練過的,兩人一組,把法輪功學員帶入一個小屋,進行體罰,逼迫放棄信仰,並隨時向獄警報告。

宋曉美今年約51歲,遼寧大連瓦房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早上,她在家中被瓦房店國保大隊、福德派出所警察綁架。據悉這幫警察無一人出示警察證,家屬多次要他們的警號和全名,他們都拒不出示。這幫警察將宋曉美劫持到福德派出所進行非法訊問。國保孟凡禹等人毆打宋曉美的頭部,逼迫她解開手機,導致宋曉美的血壓突然升高。家屬得知宋曉美遭毆打後,幾次找福德派出所所長劉孝軼舉報警察打人,但劉孝軼幾次都避見。警察林德坤(警號216898)還對家屬說:「法輪功案子我們不管,你愛找誰找誰去。」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警方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逮捕宋曉美。據悉,警察搶劫了宋曉美的書籍七十餘本、手機多部、蘋果電腦一台,並稱宋曉美在日本期間發推特「辱罵」領導人、宣揚法輪功。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連普蘭店市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宋曉美。律師為宋曉美做的是無罪辯護,具體情況待查。最後普蘭店法院對宋曉美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宋曉美遂依法上訴。上訴的具體情況待查。

據二零二三年十月的消息稱,宋曉美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左右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宋曉美的家人曾經會見過她一次,她的女兒也兩次收到過宋曉美本人的電話,得知宋曉美被劫持到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遼寧省女子監獄五監區三分區。後來家屬委託律師會見。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律師申請會見的審批已經下來,但中途被獄警攔下,獄警以「不許無理由會見」的理由禁止律師會見。而最近的消息來源稱,宋曉美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晚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有關宋曉美遭迫害詳情請參看《大連宋曉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遼寧大連瓦房店法輪功學員宋曉美被劫入獄 律師會見被拒》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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