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鵬一九七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生於河南省淮濱縣,戶籍地在河南省淮濱縣期思鎮曹圩村毛寨組,一九九八年開始學煉法輪功。二零二三年,任鵬從淮濱縣老家來到杭州市錢塘區河莊街道漢匯科技有限公司務工。
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中午,任鵬到杭州市錢塘區河莊街道錢民花苑小區的多處樓棟,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任鵬因此遭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他被警察綁架,宿舍裏的真相光盤、人民幣、真相資料等被民警非法取走。
四月八日,任鵬被非法刑事拘留,五月十五日被非法批捕,他被非法關押在杭州市蕭山區看守所。
杭州市中級法院指定杭州市蕭山區法院審理。杭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立案審理。杭州市蕭山檢察院檢察員高新宇出庭做非法公訴。任鵬及其委託辯護人任遠振律師到庭參加訴訟。期間,任鵬本人及律師做無罪辯護。
目前,任鵬遭蕭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一個月,及罰金1萬元;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他收到杭州市蕭山區法院刑事判決書。
責任審判長:陳睿;陪審員:許麗琴、俞財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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