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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鄉市肖放梅、肖秋文又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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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萍鄉市兩位女性法輪功學員肖放梅、肖秋文,因傳播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遭萍鄉市蘆溪縣法院非法庭審,肖放梅被非法判刑十一個月(監外執行)、肖秋文被非法判刑十個月(監外執行),並各被非法罰款一千元。

肖放梅今年74歲,肖秋文今年68歲。兩位老人曾因閱讀法輪大法書籍,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被警察綁架,後來分別被蘆溪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個月及九個月。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肖放梅、肖秋文在萍鄉市上栗縣彭高鎮趕集時,因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警察綁架,她們先被劫持到東大街派出所非法審訊,之後被劫持到後埠街派出所。第二天下午兩點多,兩位老人被劫往萍鄉市看守所,因身體檢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她們在當晚八點多被放回家。之後,兩位老人被構陷到蘆溪縣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蘆溪縣法院非法庭審兩位老人,肖放梅被非法判刑十一個月(監外執行)、肖秋文被非法判刑十個月(監外執行),各非法罰款一千元。

肖放梅、肖秋文曾多次遭迫害

肖放梅、肖秋文曾多次遭中共人員迫害,曾多次被綁架,遭非法關押、判刑。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肖秋文被綁架到公安局,第二天又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三月二十五日,她被所謂「監外執行」一年。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上午,肖放梅、肖秋文在萍鄉市南坑鎮發放真相光盤時,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綁架到萍鄉市南坑鎮派出所;第二天上午,警察強迫她們驗血取樣、簽字,被拒絕後,警察又叫來四個幫手,有的抓手、有的抓腳、有的動手打人,最後被迫驗血,簽字。當天下午,肖放梅、肖秋文被警察劫持到中醫院做體檢,晚上又被劫往看守所,因體檢不合格,當天晚上被「保外就醫」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肖放梅、肖秋文到萍鄉市開發區玉湖小區發放真相台曆,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萍鄉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的警察調取監控錄像看到了這一幕。當天下午,肖放梅、肖秋文被開發區分局警察綁架,深夜她們被劫持到萍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肖放梅、肖秋文被萍鄉市蘆溪縣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刑期分別是八個月(監外執行)、九個月(監外執行),各被罰款一千元。

萍鄉市蘆溪縣法院:
地址:江西省萍鄉市蘆溪縣蘆溪鎮古城路
電話:0799-7045889
法官:彭琴
書記員:謝靈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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