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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請律師、不給起訴書 南昌法院誣判周群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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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兩次偷偷開庭,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對法輪功學員周群慧女士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整個過程既不告知她的家屬,也不讓她請律師,甚至連非法起訴書都不給她看,其違法程度離譜到不堪。目前周群慧已經依法上訴。

周群慧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六日出生,現年67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三點四十左右,南昌市青山湖區公安分局鋼城派出所三、四個警察、兩個居委會女人闖到周群慧家,進門就說:我們來調查一下,你認識某某嗎?你與她甚麼關係?你聯繫過她嗎?她舉報你家是資料點。警察非法抄家,抄去打印機、筆記本電腦、大法書籍、《明慧週報》等,還有兩箱《明慧週刊》,這是周群慧在多年修煉中所看的同修交流文章,她一週一本積累放在家中。一警察說:「我第一次來做這個事,邊學邊做。」另一警察還說:「我們知道法輪功好,但不允許煉。」

警察將周群慧非法關在南昌市看守所後,她的家屬一直得不到任何音訊。到了十月份,家屬不放心,去西湖區法院詢問,沒想到被告知已經開過庭,還沒有宣判。家屬問會判多少年,法官章玉娟說:「判決書就在抽屜裏,要判一至三年。」還說:「你們不要請律師,不要上訴,再告也沒有用,還浪費錢。」家屬覺得不可思議:為甚麼不公開審理?為甚麼不下傳票?為甚麼不提前通知開庭?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旁聽?為甚麼不告訴家屬可以請律師?為甚麼有法不依?十一月底,家屬寫了控告書控告法官違法辦案。

然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西湖區法院強行對周群慧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還是不通知她的家屬,是家屬去詢問才得知。據家屬了解,這次開庭還是視頻開庭。家屬質疑:現在並非疫情期間,沒有隔離,沒有清零,沒有核酸,沒有要求戴口罩,為甚麼要視頻開庭?後據周群慧說,當場視頻音響質量很差,她甚麼都聽不清,法官說了甚麼她都不知道,她到現在都沒有看到非法起訴書,不知道對她指控了甚麼,之後她就被非法判刑。

西湖區法院對周群慧女士整個庭審、判刑過程完全違法。周群慧已經依法提起上訴。

南昌市西湖區法院:
法官章玉娟18070080321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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