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玲今年約51歲,原是靜海區市容環衛局的幹部,她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開除公職,並幾次身陷囹圄,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五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半,她於今年年初才結束冤刑。劉家玲出獄後,向有關部門申請要回被非法扣除的工資和退休金,因此被中共人員綁架、關押。
劉家玲多次遭迫害事實簡述
劉家玲女士曾於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兩次被非法關押到天津大港區板橋女子勞教所,共計五年,期間遭強制奴役勞動、不讓睡覺等迫害。她丈夫在中共的強大壓力下與她離婚。
二零零七年三月,劉家玲結束非法勞教後,只能居住在哥哥家。當時的靜海縣政法委、「610」、國保支隊、西城派出所、城關派出所警察和她的單位縣環衛局人員,聯合闖到她哥哥家騷擾,縣環衛局副局長羅家成對她進行批鬥式謾罵,說不給她發工資,只給四百元的生活費,還要她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才能上班。劉家玲沒有妥協。
因「610」、國安、派出所不斷的騷擾、威脅,對劉家玲的老母親和哥哥一家人的壓力很大,劉家玲只能搬出哥哥的家,在縣城周邊花園村租了一處民房住了下來,生活非常困難。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刊載了《天津市靜海縣惡人惡警對劉家玲的迫害》一文後,靜海縣「610」、政法委、國保支隊、縣環衛局非常恐慌,靜海縣「610」指示國保支隊、派出所對劉家玲監控等各種迫害行動。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靜海國保支隊、城關派出所將劉家玲從花園村的住所綁架到縣公安局看守所迫害。在暴力綁架劉家玲過程中,警察手段下流無恥,將劉家玲的上衣撕破,裸露出前胸,野蠻地將她拖上警車,在場的百姓無不駭然。劉家玲被非法關押在靜海看守所九個多月,遭受非人的虐待和奴役,劉家玲幾次絕食抗議。二零零八年,劉家玲被非法判刑九年。在天津女子監獄,她遭到體罰、洗腦、奴役等殘忍迫害。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
二零一七年七月下旬,劉家玲又遭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再次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迫害。她約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下旬結束冤刑。
劉家玲出獄不到半年,如今再次被綁架。
人在做,天在看,行善做惡皆有報。奉勸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者,不要為了眼前的利益做傷天害理的事,最終只會害了自己,並會殃及家人、延禍子孫,前車之鑑比比皆是,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咒人,而是警醒你們避免受到傷害,選擇正義從而有未來。同時希望知情者曝光迫害劉家玲的相關人員信息。
(責任編輯: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