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茂名謝麗萍被快速構陷到法院 律師閱卷受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廣東茂名市電白區76歲的法輪功學員謝麗萍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到茂南區檢察院閱卷,茂南區檢察院告知律師,此案已於本月十三日移送到茂南區法院。律師說:我八月二十一號來,「案子」還在電白檢察院,八月底才送茂南區檢察院,你們怎麼這麼快就把「案子」送法院了?茂南區檢察院人員不說話。

隨後,律師馬上到茂南區法院要求閱卷,被茂南區法院人員刁難。茂南區接待人員說:「此案特殊,不予閱卷,現不接收律師手續。」

無奈,律師只有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謝麗萍。76歲的謝麗萍的身體狀況比上個月底有所好轉。但是,腸胃還是有點差,許多東西不敢吃。腿瘸的情況有所好轉,精神狀態還可以。由於謝麗萍沒有讀過書,她很誠實地給律師說,我沒有做壞事,沒有犯法,警察他們怎麼總是說我犯法呢?他們來問我時,只准他們說話,就不允許我說話。

下午,律師又去茂南區法院交涉,希望法院能給予閱卷和接受律師手續。可是,最終,法院接待人員說:「此案特殊,需經上級部門同意才能立案,也不接收律師的委託手續。」

律師閱卷和遞交法律委託手續受阻,在微博上發出:上午因未正式立案而未能閱卷,下午想將律師的委託手續交給法院,到時再聯繫閱卷事宜,可茂南區法院仍以未正式立案為由拒絕收取。同樣沒有正式立案,檢察院材料從本地報來就收,律師將手續千里迢迢帶來卻被拒絕。這本應司法便民及時解決的小問題,怎麼如此折騰人啊!……問及此種情況不能閱卷的法律依據又沒有。公權力無法無規定不可為,行使司法權力的法院尤其如此,何故要任性違法為難好不容易遠道而來的外地律師呢?

律師微博發出後,引起法律界正義人士的關注。

謝麗萍老人一九四七年出生,年幼時家裏窮沒有上過學,不識字。在一九九九年之前,謝麗萍在偶然的機會,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受益非常大,身體無病一身輕,對人更加善良。她86歲的丈夫有點中風,身體欠佳,謝麗萍開導他,耐心地照顧他。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左右的一天晚上三點,謝麗萍老人被茂名市濱海新區公安分局水東派出所等一幫警察敲門綁架並非法抄走大法書籍。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七日,謝麗萍被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分局非法逮捕。目前,謝麗萍老人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責任編輯:黎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