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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秀珍被昆明五華區法院非法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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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戎秀珍女士,在昆明幫女兒看孩子,二零二二年九月被當地警察從家中綁架,被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五月被昆明五華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所謂辦案單位是昆明市官渡區矣六派出所。五華區法院擬於二月十日對戎秀珍非法開庭,但開庭前一天找藉口延期開庭,接下來五華區法院和國保警察勾結,對家屬和律師威逼利誘,千方百計阻撓律師參加辯護。

戎秀珍(小名戎華),55歲左右,家住石家莊市建明小區(獨居),有一女兒嫁到四川,女兒、女婿在雲南昆明打工。二零二一年四月,戎秀珍到昆明給女兒幫忙帶孩子。二零二二年八月,因孩子要上學,戎秀珍的女兒帶著孩子回四川。戎秀珍和女婿留在雲南。原本戎秀珍八月要回石家莊,因疫情航班取消。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二日,戎秀珍在昆明女兒的家中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盤龍區第一看守所。

戎秀珍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的法理指導自己的言行,對生活中的苦難不再抱怨,她變得平和、善良、真誠、豁達。並貫穿在日常生活中,讓家人感到生活在一個祥和、平靜的環境之中。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時任石家莊市建安路派出所指導員的薛建軍帶領一群人,非法闖入戎秀珍家抄家。當天,薛建軍等將戎秀珍綁架到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戎秀珍被非法關押三年,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三日才回家。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二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有130人次。其中,2人含冤離世;27人被非法判刑,主要集中在昆明市;29人次被綁架;66人次被騷擾。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電話
昆明市五華區法院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普吉路298號
郵編:650102
院長:李暉
本案法官:譚山 0871-68261219
法官:張斌 13529421953 和雪芬
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普吉路300號
郵編:650102
檢察長:朱立
檢察官:章錕,辦公室電話:0871-64156649
檢察官助理:陳偉大
檢察官:趙星月、郝一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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