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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法輪功真相 江西瑞昌市73歲朱小梅遭枉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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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江西省瑞昌市73歲的朱小梅老太太因傳播法輪功真相,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被瑞昌市公安局碼頭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獲悉,朱小梅被九江市永修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5000元。

朱小梅(朱曉梅)老太太,家住江西省九江瑞昌市碼頭鎮碼頭村,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朱小梅在自家樓下給玩耍的學生講法輪功真相,遭人構陷。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三點多,瑞昌市公安局碼頭派出所何少卿、劉姓、吳姓三個警察夥同碼頭村治保主任金靈凌闖到朱小梅家裏,對她實施綁架、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煉功用的小廣播、護身符等私人物品。朱小梅被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當天晚上七點,朱小梅又被劫往瑞昌公安局,被強迫採集個人信息及人體生物特徵,如:體重、身高、指紋、虹膜、聲音、步態、走路姿勢及身體前後、左右等,直到晚上九點才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上午九點多,碼頭派出所片警劉庭瑞、何少卿電話通知朱小梅的女兒將朱小梅送到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朱小梅的女兒正在上班,不知發生甚麼事,只好用電動車送母親去。警察要朱小梅簽字,被她拒絕。中午十一點多,朱小梅被送回家,警察要她手指著給學生講真相處拍照。下午四點,警察竄到朱小梅家裏,要朱小梅和她女兒在兩張表上簽字,一張是不准出瑞昌,一張是不准搬離此家,如搬離要通知他們,並威脅不簽就刑拘。朱小梅考慮到女兒上班、老伴無人照顧,只好在表上簽了字。

在公檢法相互勾結、構陷下,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獲悉,朱小梅被九江市永修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執行。

朱小梅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此前曾四次被綁架、關押: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朱小梅被瑞昌市警察綁架,非法關押迫害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朱小梅被瑞昌市公安局一科警察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夜裏,朱小梅被瑞昌市公安局碼頭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關押迫害,所謂的理由是朱小梅因教一個摔傷的人煉功。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朱小梅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劉菊珍,在瑞昌市夏畈鄉三眼橋講真相、貼真相不乾膠時,被瑞昌市三眼橋執法大隊警察和三眼橋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朱小梅和劉菊珍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兩人家屬各被勒索現金10000元,六月五日才被放回家。

永修縣法院: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建昌大道14號(郵編:330304)
電話:0792-3265608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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