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不是國家權力機關,也不是公檢法的上級領導部門,沒有法律授權,所以無權干涉公檢法司機關的工作。隨著邪黨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之流遭惡報丟官,操控干擾法官獨立審判的政法委610的權力被逐漸消減。但據了解,政法委仍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幕後決策者、操控者,直接操控或干涉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起訴和判刑。各地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的主要領導都在政法委任職。
河北省石家莊中級法院就是典型的代表。在政法委指使下,在對待法輪功學員遭陷害案件的判決上,石家莊中院漠視法律,拋棄一切正常程序、事實和證據,策劃超期關押、阻撓保外就醫、勾結司法局威脅恐嚇律師、阻撓律師會見、庭審時限制律師發表辯護意見、代替下級法院裁決、剝奪當事人上訴權利等等,使得中共邪黨專制下的法院,喪失了維護社會公正、正義與公道的正常功能。中共的法官已完全沒有了法律人對法律的敬畏和尊崇,而淪為了欺壓國民的工具。打著法律的幌子,枉法判決,執法犯法,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已經構成了「徇私枉法罪」。
一、政法委定調,公檢法組織實施迫害
公安、國安部門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長期監控,最普遍的是手機竊聽和語音通話監控;對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抓了就抄家,只要報上去就批捕判刑,而且不許判無罪;對法輪功學員長期非法關押,無論身體情況多危急都不予取保;政法委人員更是明目張膽的坐在法院庭審旁聽座席的第一排、一般是佔據C位,現場指揮,名為「協調」,實則監督法官的審判工作。以下是部份案例: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曾有法輪功學員吳金虎血壓一直200多,張風雲視力模糊、血壓200多,李冬梅血壓高、心臟疼痛,看守所已經出具書面報告不適合關押的情況下,申請取保,卻不予批准。
◎2022年1月23日,法輪功學員劉順芝、梁業寧、蒲杏池被戴黑頭套綁架到一個賓館後,石家莊市政法委人員赤膊上陣,親自提審,威逼利誘、欺瞞哄騙,想把非法監控法輪功學員得到的所謂證據,變成口供證據,從而誣判法輪功學員而立功。
◎2021年10月9日,法輪功學員劉朋和王炳程母女被綁架到一個賓館,政法委的領導多次去賓館「看望」,騙取「口供」。
二、法院勾結司法局威脅恐嚇律師
在政法委指使下,省市司法部門作為律師協會的管理機關,暗發命令,通知當地律師事務所主任:辦理法輪功案件要報備,任何人不准給法輪功辯護,否則吊銷執照。對當地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的律師,以年檢律師證不予通過相威脅,使本地曾代理過法輪功學員案子的律師,不敢再接法輪功的案子。以下是部份案例:
◎北京一正義律師多次控告石家莊公檢法人員違法辦案。2022年,石家莊市司法局竟然給各法院和律師所發通報,不許當地律師所和這位北京律師有任何工作合作,不許法院接這位北京律師的任何材料。禁止該律師給法輪功學員做代理人,並以此恐嚇當地律師。
◎2023年2月23日,河北邢台法輪功學員趙燦的北京代理律師,開庭前依法遞交了要求某法官迴避的申請;該律師為石家莊另一法輪功學員作代理時,被石家莊市晉州法院勾結當地司法局給北京律師所發公函,遭到威脅恐嚇。
◎2023年5月,河北邢台寧晉法院勾結當地司法局給北京司法局發公函,北京司法局向其律師事務所施壓,逼迫正義律師取消代理法輪功學員巨玉霞案,無法出庭辯護。
三、干涉下級法院獨立審判 上訴形同虛設
憲法明確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與憲法相抵觸的法律、法規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出現「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字眼的唯一所謂法律文件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各自下達的內部通知,而內部通知不能作為法律依據普遍適用。
從1999年至今,石家莊中級法院審理過一百多起法輪功被構陷案件,在對待法輪功學員案件的審理判決過程中,一直「忠實麻木」的按照「兩高」的內部通知,錯誤的執行「兩高」的司法解釋,枉法裁判、刻意錯用刑法300條誣判法輪功學員,他們是驚天錯案的直接生產者,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打手。
法院的管理一般是業務歸口垂直領導,石家莊市各縣、區法院對應的是石家莊市中院專門負責受理一審上訴的刑庭。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貫干涉下級法院獨立審判,連判刑期限都由中院代替下級法院決定,破壞法律規定的二審終身制,剝奪當事人的上訴權利。本來一審的刑期就是中院決定的,上訴二審的中級法院法官甚至不知道案情是怎麼回事,就按政法委「610」的意思維持原判了,所謂上訴形同虛設。以下是部份案例:
◎2008年5月,科技大學教師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李秀敏案開庭前,家屬因和律師臨時解除委託而要求延期開庭,新華區法院當著家屬的面說要電話請示中院才能決定。結果中院刑二庭呂玲指示,臨時指定一個叫李二莉的女律師,準備20多分鐘就上場辯護,草草的走了一遍庭審程序,非法判刑五年。李秀敏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中級法院。老母親從北京請來律師,中院主審法官王英辰聲稱已經結案,不讓律師介入,還告訴家人找律師也是維持原判,沒用、白花錢。
◎明慧網2009年3月17日報導指出,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周景華、趙統銷被開庭三個多月,已經造成嚴重超期關押,家屬經多方打聽,多個渠道反饋的消息也是驚人的一致:新華區法院已經判了,當時就是等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審批呢!
◎對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宋愛昌上訴案,中院又故伎重演,竟然赤裸裸的把操控下級法院判決的往來公函,裝訂在案卷中:「2008年7月1日區法院組織第三次開庭,庭後將全部卷宗資料再次移送中院。」2008年9月10日,該院給橋西區法院《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函)》中明確指示:「你院移送宋愛昌破壞法律實施一案,經我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同意你院一審法院的定罪量刑意見,即被告人宋愛昌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根據中院的判決意見,2008年9月22日橋西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宋愛昌有期徒刑3年。
◎明慧網2009年3月17日報導指出,石家莊的王三英案更是蹊蹺。律師投訴超期關押,石家莊中院刑二庭庭長魏淑貞和法官王英辰都告訴律師,案件申請了延期。可是緊接著4月1日送達家屬,判決日期是3月18日。還厚顏無恥的將違法行為寫在了判決書中「儘管搜查措施發生在刑事立案之前,但不改變被告人持有並準備傳播法輪功宣傳品的客觀事實存在」,「公安機關對執法過錯得到了自行糾正」云云。對於這樣明顯的致命硬傷的審判,石家莊中院不退回、不開庭,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當時,11位律師和127位家屬聯名抗議:要求調查石家莊市中院存在的嚴重破壞中國司法制度的所有違法事實,挖掘其深層次原因,並依法嚴懲少數隱藏在該院內部的違法犯罪份子,以警示全國司法部門。
◎明慧網2017年4月4日報導,有法輪功學員胡延霞上訴到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後,刑二庭法官張寧既不開庭也不見律師,就下了裁定,維持原判;楊會洲的二審代理律師去中院四、五次,才得以複印了案卷,急急忙忙交了辯護意見,連中院法官劉斌的面都沒見到,就有了維持原判的結論;王曉峰二審時,中院法官戚風祥對案卷內容都沒甚麼印象,就維持原判。法輪功學員孫莉案、焦梅山案也都是這樣出爐的。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個省會中級法院,連最基本的程序都不能保證,判決還能公正嗎?何況對法輪功學員的合法信仰、反迫害講真相的行為進行判罪,本身就是褻瀆法律。尤其刑庭的法官一貫拿法律當兒戲,違背基本的法律常識和職業道德,侵犯人權、踐踏法制,毫不遮掩的羅織罪名、違法誣判,法律的尊嚴在他們的心目中蕩然無存。
四、剝奪上訴律師辯護權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一審後上訴的法輪功冤案,百般刁難律師介入,即使律師遞交了代理手續,也找藉口阻止律師遞交辯護詞,對律師要求開庭審理的申請不予理睬,不回應,匆忙維持原判。以下是部份案例:
◎代理律師控告石家莊市中級法院法官侯於華濫用職權妨礙辯護權
2021年9月29日,李明芳收到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的一審判決後不服,向石家莊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委託律師做二審辯護。一個月後,律師向中院12368查詢案件的承辦法官,答覆案件還沒有過來。隨即電話問一審法院承辦法官岳紅麗是否將上訴案卷移送中院,書記員說還沒有,律師催促其儘快依法移送。十天後,律師和親屬都多次打電話給中院12368查詢,均無人接聽。12月3日,親屬從已釋放的同案上訴人那兒得知二審的承辦法官是侯於華,侯法官找她談話,說本案不開庭,並很快出判。
律師隨即給侯於華去電話,告知他自己是李明芳一審辯護人,受親屬和本人口頭委託(疫情期間,不讓簽署委託書)擔任二審辯護人,下週一去遞交辯護手續。侯說二審不開庭審理,儘快遞交辯護詞。週一上午九時許,律師和親屬到達中院,電話聯繫侯於華,遞交辯護手續並申請閱卷。侯卻說,本案已經於上週五合議過了,很快就要判決,不接手續。律師說:「刑訴法規定當事人隨時可委託辯護人,本案雖然合議了,但還沒有宣判,有權委託辯護,我遞交手續和辯護詞後,合議庭看了我的辯護意見後可根據需要再合議啊。」侯說:「不能聽你的,你如果執意要交辯護手續和辯護詞,但二審裁判文書不列你的名字,是否可以。」律師說那不行,依法必須列的。侯又說:怎麼這麼遲才來交手續?律師說:「之前多次聯繫都不成,是上週五剛知道的。案子到你院後,你們應當及時通知親屬或一審辯護人委託二審辯護人,別的案件法官都通知的。」侯說我告訴李明芳了。律師說她關在看守所無法通知我們。侯又說:「我們沒有通知親屬二審委託辯護人的義務,法律又無規定二審必須有辯護人,趕到年終我們要趕緊結案。」律師問審限到何時,侯說到1月份。說完掛斷電話。律師隨後多次打中院12368投訴,始終無人接聽。
法官侯於華的上述言行嚴重違反刑訴法和法官法,屬濫用職權嚴重妨礙辯護權。律師向中級法院及院長控告其行為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為維護上訴人和辯護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公正審判,律師投訴要求對其違法行為給予處理,並請求依法決定其迴避李明芳案二審審理。但未得到中院的任何答覆。二審維持原判。
◎控告河北邢台市中級法院王佳培法官剝奪律師辯護權
寧晉法輪功學員巨玉霞不服邢台市寧晉縣法院刑事判決[(2022)冀0528刑初223號],向邢台市中級法院上訴。巨玉霞5月底上訴,經查詢該院6月中旬立案。
2023年6月20日下午,辯護人向邢台市中級法院本案承辦法官王佳培的書記員遞交了親屬和巨玉霞簽名的辯護委託書、律師所函和出示了律師證,後閱卷。會見和閱卷後,辯護人發現一審判決存在重大錯誤,於2023年6月26日通過郵局EMS向王佳培法官寄去二審《開庭審理申請書》,請求二審開庭查清本案上述關鍵事實。2023年7月4日,辯護人好不容易打通王佳培的電話,詢問對辯護人開庭申請的研究處理結果,王佳培說已經判決結案。辯護人當即質問他說:如果決定不開庭為甚麼不通知辯護人,並通知辯護人在一定時間內提交辯護意見。他不予回答,即掛斷電話。2023年7月5日,辯護人到法院找王佳培索要本案二審裁判文書,他拒絕交付,說郵寄給辯護人。
王佳培的上述行為嚴重侵犯律師的辯護權、破壞法律正確實施,公然對抗最高法院等國家機關三令五申強調保障律師辯護權的,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請求維護辯護人和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並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違法行為。
◎馬銀環控告石家莊市中院法官邸亮、顏建新、楊義秀 剝奪辯護權
2023年6月19日的二審裁定書上明確「辯護人馬金環,繫被告人馬銀環之姐」,「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經過閱卷、詢問被告人,認為案件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事情的經過是辯護人馬金環先到中院閱卷,並遞交了開庭申請,大約一週後,電話詢問中院法官是否開庭審理,結果告知已經審結,辯護人說還沒遞交二審辯護詞呢,法官不予答覆匆忙掛了電話。
結語
信仰自由,天賦人權。中共迫害正信者,本來就已經違憲違法,執法犯法,卻以法律的名義加害信仰民眾,更是錯上加錯。對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在案件進入檢察院、法院程式之前,先由政法委擬定刑期,再交付公訴、審判。因此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命案,導致司法黑暗,法律無存。
政法委根本沒有法律授權其指揮和領導公檢法辦案,《憲法》明確規定了法院的「獨立審判權」,所以,政法委是在濫用職權,以權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利用權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動,破壞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這才是破壞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這才是真正的犯罪。
中共用政法委把所有參與的人員牢牢地綁在一起,讓人恐懼於它的淫威,幕後操縱,讓公檢法司部門集體共同犯罪,再用「案件終身負責制」讓這些公檢法司人員替它背黑鍋,最後隨邪黨陪葬。作為法官一定要依據法律辦案,守住良知底線,保持歷史清白,不能甘當中共的工具、任人擺布,判決書上法官的簽名和審委會的意見都會留下永遠的犯罪證據和恥辱。
二戰時期德國的希爾曼是個公務員,他沒有參與制定法西斯的滅絕種族方針的制定,也沒有去直接殺害人,但是他在向集中營輸送人員的文件上簽字,使這些被送到集中營的幾百人被殺害,戰後他因參與種族滅絕罪被國際法庭嚴懲。
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難以維繫。目前國際社會對中共人權惡劣狀況的譴責一浪高過一浪,國內越來越多的家屬親友為修煉法輪功的親人討公道,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無罪。希望石家莊中級法院及各級公檢法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能夠看清形勢,嚴格自律,給自己留好後路。
相關單位信息:
1、河北省省委政法委員會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師範街80號 郵編:050051
電話:0311-87902200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董曉宇
政法委副書記、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 劉永志
政治部主任 聶辰錄
政法委委員:王立彤、黃明耀、董開軍、馮韶慧
2、河北省公安廳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槐安西路276號 郵編:050000
王立彤 書記、公安廳廳長、省委政法委委員
郭鐵錚 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3、河北省高級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西路65號 郵編:050051
電話:0311-87937000
黃明耀 書記、法院院長、省委政法委委員
高樹勇 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徐茂明 副院長
劉光輝 副院長
胡華軍 副院長
劉國慶 河北省紀委監委駐省高級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
王利軍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劉洪波 政治部主任
李奮勇 一級巡視員
宋瑞良 河北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審判員、一級高級法官
4、河北省高級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槐北路222號 郵編:050022
董開軍 書記、檢察長、省委政法委委員,(職責負責全面工作)。
梁紅繼 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職責分管第一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檢務保障部、河北省檢察官學院)。
侯建華 副檢察長,(職責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檢察信息技術部、司法警察總隊)。
李全發 省紀委監委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職責省紀委監委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趙智慧 副檢察長,(職責第二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第十檢察部、石家莊鐵路運輸檢察院)。
任國強 副檢察長,(職責辦公室、政治部、檢務督察部、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
白劍平 河北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職責協助侯建華、梁紅繼、趙智慧,分管刑事檢察工作)。
程彥軍 河北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職責協助梁紅繼、趙智慧,分管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
王文山 河北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職責協助侯建華、梁紅繼、趙智慧,分管刑事執行、控告申訴、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電話:0311-66871521
主任:李強 副主任:郎大強、魏志劍
(2)政治部幹部處
處長:董雁飛 副處長:周強、王珊珊、張海博、王鵬
(3)政治部宣傳處
處長:賈雲霄 副處長:曹娟
(4)政治部 幹部教育培訓處
處長:楊鋒 副處長:喬寶輝、呂方亮
(5)政治部 基層建設指導處
副處長:李勝、劉會榮
(6)第一檢察部:電話:0311-66873615
主任:劉謹 副主任:范衛國、林雙勇、杜林研
成員:張英晨、劉銳、鞏世陽、袁菲
(7)第二檢察部:電話:0311-66873501
主任:葛惠春 副主任:王步玲、王立琴、李英波
成員:丁利軍、范元彪、孫文哲、楊金華、陸立永、宋靜、田東雲、王茜澤、梅青葉、王曉薇、盧宏華、康豔平
(8)第三檢察部:電話:0311-66873723
主任:劉錦輝 副主任:張繼輝、付彬
成員:商琳琳、高曉梅
(9)第四檢察部:電話:0311-66873335
主任:劉文海 副主任:李旭勝、郭利戰、李鐵超、安義紅
成員:馬東新、黨校群、趙爽、陳振京、楊燕、耿建永、張紅亮
(10)第五檢察部:電話:0311-66870623
主任:何國昌 副主任:申利平、張高峰、張晨生
成員:王東明、趙向陽、陳建斌、李亞蘭、張岩、張興
(11)第六檢察部:電話:0311-66870301
主任:王文河 副主任:田建林、孫祎霖、劉秀娟
成員:程小芹、秦洪興、許麗婷、趙新平、燕鵬、范瑋娜、戎豔增、閆園園
(12)第七檢察部:電話:0311-66870337
主任:李劍鋒 副主任:左瀟
成員:齊康磊、李芳
(13)第八檢察部:電話:0311-66870427
主任:李連軍 副主任:周正奎、孟娜
成員:蘇亞曦、董微分、張獻
(14)第九檢察部:電話:0311-66873223
主任:晉月霞 副主任:王偉、李翠敏
成員:李世勇、牛春峰、王文革、宋連欣、趙英爽
(15)第十檢察部:電話:0311-66872213
主任:副主任:趙宗宏、陳亞莉、張豔琳
成員:張永建、黃少敏、王曉麗、李強
(16)法律政策研究室:電話:0311-66871564
主任:朱新燕 副主任:杜淑娟
成員:張秀芳、宋懷銀、王輝、尹孟良
(17)案件管理部:電話:0311-66872325
主任:肖蘅 副主任:唐會峰、江兵、張華
成員:王倩蘭、邱鑫、郝倩倩
(18)檢務督察部 主任:李雲 副主任:陳軍偉
(19)檢察信息技術部 主任:韓業興 副主任:黃桂花、秦哲、婁春光
(20)司法警察總隊 總隊長:李保中 政 委:張亞寧 副總隊長:李松
(21)檢務保障部 主任:李玉勝 副主任:趙清賢、丁寧、董超
(22)機關黨委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機關紀委書記:滑俊傑
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范荷香
(23)離退休幹部處 處長:井建校
5、河北省司法廳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城角街611號 郵編:050081 電話:0311-66037653
馮韶慧 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員
王金水 副廳長
喬新月 副廳長,省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梁洪傑 副廳長
蓋伯崢 副廳長
王小青 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彭敬捷 副廳長
吳向東 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張秀海 政治部主任
羅 強 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
黃三平 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原石家莊市公安局長)
趙樹堂 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
孟相維 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
河北省司法廳辦公室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城角街611號;郵政編碼:050081; 聯繫電話:0311-83034886;傳真號碼:0311-83034813;電子郵箱:hbssft××gk@163.com。
行政覆議與應訴一處 0311-66037656 孫曉璞 0311-66037623
河北省司法廳宣傳中心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裕華西路184號;郵編:050000;聯繫電話:0311-66671176;傳真電話:0311-66671178;電子郵箱:txczx405@163.com
6、石家莊市政法委 地址 :石家莊市橋西區普圓街2號 郵編:050000 電話 :0311-86686357
彭曉明 政法委書記
王存 副書記
李驍 副書記
潘增學 四級調研員
7、石家莊市公安局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元南路66號 郵編050021
值班室 0311-86863400 傳真 0311-86863119 市公安局總機查號台:0311-86862114
梁昆 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石家莊市副市長、市公安局書記、局長、督察長
宋品升 副書記、副局長
陳英 副書記、副局長
李保進 副局長13833116543
葛濤 副局長
8、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地址:石家莊市北二環西路191號 郵編:050061
電話:0311-85187100 中院信訪:85187030
李霽書記、院長、市政法委委員
賈巧秀(女)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劉生吉 副書記、副院長
李芳棟 副院長
李驚濤 副院長 13673236626
李 勇 副院長、執行局局長
張 靜(女) 副院長
王 琪(女) 副院長
王 洋 政治部主任
王海強 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李建華、賈虹(女)、楊佔栓、史兆宏、李曉東、王淑芳(女)、趙美珠(女)、盧亮、張 靜(女)
李建華 立案第一庭庭長;
王曉婭(女) 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李 超 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賈 虹(女) 立案第二庭庭長;0311-85187239
張 楠 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楊佔栓 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邸 亮 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刑二庭法官助理 蔡獻波
史兆宏 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李 祥 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 莉(女)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曉東 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張 潔(女)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靳建軍 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劉清振 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褚玉華(女)民事審判第六庭副庭長;
高 岩(女)少年審判庭庭長;
劉玉偉(女)少年審判庭副庭長;
彭建章 行政審判庭庭長;
張 力(女)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趙美珠(女) 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
趙宗輝 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
王淑芳(女) 執行審查庭庭長。
9、石家莊市檢察院 地址:石家莊市新石北路360號, 郵編050090
值班室電話:0311-87119876,87017615,87899456、83852000
各科室電話:0311-87119723、87119720、87119812,87119978,87119498、87027380
邢偉 書記、檢察長、市政法委委員
蘇風雷 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張保江 副檢察長
趙力 副檢察長
張利剛 副檢察長
張麗萍 副檢察長
王海龍 駐院紀檢監察組組長
王崢 政治部主任
高魯民 冀中南檢察院檢察長
張保江 檢委會專職委員
鄭玉 檢委會專職委員
賈玉山 檢委會專委
第一檢察部主任 孫濤
第二檢察部主任 單理明
第三檢察部主任 張志剛
第四檢察部主任 倪敏
第九檢察部主任 馬勇
10、石家莊市司法局 地址:石家莊新華區泰華街476號 郵編:050011
聯繫電話:0311-86262011;監督電話:0311-86262018;監督郵箱:sfjjgjw@163.com.
電話:0311-87782504
劉志魁 書記、局長、市政法委委員
王書剛 副書記、副局長
馬劍 司法局黨組成員、市律師行業黨委書記
司法局律管處 李處長18603263969
段林國 市律師行業黨委副書記、市律師協會會長
常務副會長:張繼新,副會長:齊明亮、鄧南燕、張永澤、盧書彥
11、石家莊市橋西區委政法委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槐安路169號 郵編:050090
王偉 書記 83021577 13833469160
王振永 副書記(穩定辦主任) 83033924、13933137428
以下工作人員為2019年信息:
楊夕樂 常務副書記 83028957 13785189336
於景新 綜治辦主任 88606609 13722895258
劉志強 排調辦主任 88606609 18931883961
許鐘琳 副主任科員 83021577 13513375600
劉明 13933122579 張慧捧 李長金 張瑋 王金玉 吳長友
12、石家莊市橋西區公安分局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新石北路393號,郵編050091
電話:0311-87025830、85188803、85188804、85188805、85188806、85188889、85188836、85188814值班室0311-85188888(可查本單位電話)
劉力軍 85188801 18830681217 局長、書記、橋西區副區長
李厚明 85188890 13933831088 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楊朝平 85188803 13832337886 副局長
徐鎮軒 85188807 13931108506 副局長
田樂 85188804 13930196096 副局長
杜金明 85188899 18731131561 副局長
郝雙亭 85188805 13931976838 副局長
杜同福 85188889 13931116326 副局長
岳勇利 85188891 13785182258 副局長
楊建宏 85188892 13503202116 巡警大隊長
劉廣利 85188846 15733115533 國保大隊長
王曉軍 85188877 13932172189 紀檢監察室主任
高振強 85188813 13722859828 指揮中心主任
冉建新 85188898 13932191000 警務保障室主任
13、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新石北路166號,郵編:050091
電話:0311-83867041、0311-83867095 電話/傳真:0311-83867092;值班室:0311-83867000,信訪投訴0311-83867020;紀檢投訴0311-83867087
於輝 書記、院長 0311-83818388
趙建英 副書記、副院長 83868038 18632189868 13932106986
王躍斌 副院長 0311-83867081 18630120023
張前亮 審委會專委 0311-83868070 18630120059
劉如傑 黨組成員 0311-83867079 18630120029
牛海霞 政治部主任 0311-83868069 18630120068
齊玉華 執行局局長 0311-83867023 18630120061
鄭麗君 刑一庭庭長 0311-83867051
李立新 刑一庭副庭長 0311-83867048
岳紅麗 刑一庭法官 0311-83867050 18630126226
許麗娜 刑一庭法官 18632189605 (已調至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劉梓岩 書記員 17692102214
趙 靜 刑二庭庭長 0311-83867045
齊 燕 立案庭庭長 0311-83867018 18630120026
史 瑾 研究室主任 0311-83867093 18630120015
張燕超 法警隊 隊長 18630120020 (原刑二庭庭長曾參與迫害法輪功
14、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紅旗大街233號 郵編050090
電話: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辦公室:66603002,值班室:66603123
謝強 書記、檢察長
毛永紅 副書記、副檢察長 0311-68098882 13315992558
王樹建 副檢察長 0311-68098881 13932162669 分管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
孫雲英 副檢察長 18633831826 分管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綜合業務部
陳宏偉 政治部主任 0311-68099916 15931136004
李娟 檢委會專職委員
內設機構:
辦公室:0311-68099901
主任 李雷紅
副主任 郝文藝 18231145657、趙佛通18632189615、韓龍光
成員:劉容 13730113999、周立春、白子強、鄭殿秋、馬迎軍
警察:劉蕊、張晶晶
第一檢察部:0311-68099958
主任 (原主任孫雲英已升為副檢察長)
副主任 閻紅豔 13315130517、於愷 13315132083、高軍彩13833397786、謝飛、楊紅18633831832,18633068826
員額檢察官 牛曉麗、張世堯 17367761591 0311-68099932、張素嫻 13383319166
檢察官助理 張素娟、孫會麗、呂淑昆、李雪平、朱堉茜、米潯、李素娟18633831905 0311-68099957、趙曉冬0311-6809995
第二檢察部:
主任 閆潔 13931156868
副主任 曹騰 18632189785、李雪平 0311-66617517
員額檢察官 龐博
第三檢察部:
主任 劉海鵬 18633831893 警察 樊宏宇
第四檢察部:
主任 張敏 13930110599
員額檢察官 秦昕 18632189831、鄭鵬 13582143696
檢察官助理 孫偉紅
第五檢察部:
主任 杜紅全 18633831862
檢察官助理 何迎 警察 楊劍
綜合業務部(案管辦):
主任 李娟 0311-66603028,15931189099
副主任 鄭東 13315132012、焦燕0311-66603028
檢察官助理 劉亞航、卜曉潔
書記員 李博雅
法警隊:
大隊長 張志13931853838 副大隊長 張義兵13582169229、胡寶昆15831163788、盛文良
15、石家莊市橋西區司法局 辦公地址:石家莊市維明南大街136號;郵編:050051
聯繫電話:0311-88606597
姚金鐘 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組、司法行政全面工作
表志勇 副局長 主管法治調研與督察股(依法治區秘書股)、法制辦公室、人民參與促進股、司法鑑定管理股
卞新宇 副局長 主管辦公室、人事組訓股、社區矯正管理股、普法辦公室、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韓燕 一級主任科員
(責任編輯: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