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綁架抄家、拘留、構陷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二月,胡寶明任伊通縣公安局巡警期間,親自非法抓捕發放資料的法輪功學員嚴忠華,並進行刑訊逼供,非法抄家,之後羅織黑材料構陷她,夥同檢察院、法院等部門,把嚴忠華非法勞教一年,將她送進吉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嚴忠華遭受嚴重的肉體和精神摧殘。胡寶明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因此被中共惡黨「表彰」。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晚,吉林省伊通縣公安警察在伊通縣二道鄉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淑蘭、李柏林,並搶走李柏林家的鑰匙。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早晨,胡寶明等人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撕毀大法師父法像,搶走MP3等私人物品,並動手推搡家屬,把家屬的衣服撕破,前胸、胳膊弄傷,警察還威脅恐嚇家屬簽字,遭家屬拒絕。法輪功學員李柏林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王淑蘭被非法關押在四平市拘留所十五天,到期時,逼迫其放棄信仰。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大孤山鎮法輪功學員劉麗華和同鎮居住的老人常玉芹、柴亞容,在三道鄉向民眾講大法真相時,被三道鄉派出所警察綁架,直接劫持到伊通縣公安局。
當天,柴亞榮突發心臟病、眩暈症,被送進醫院搶救,第二天,被劫持往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非法刑拘。同日,伊通縣公安局、三道鄉派出所、大孤山公安分局警察對三位老人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並以所謂「反革命、反社會」罪名恐嚇家屬。
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劉麗華的家屬到伊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領取非法刑拘通知書,胡寶明接待了他們。家屬說:「我們諮詢過律師,法輪功沒有違法。」胡寶明卻以政府規定搪塞,還說「要起訴、要判刑。」可當家屬追問「觸犯了國家甚麼法律?」一中年男性工作人員和胡寶明卻重複著中共的謊言。
這時,胡寶明拿出兩份(非法)刑拘書,家屬見這兩份通知書不一樣,一份有辦案人員簽字欄,一份沒有辦案人員簽字欄。家屬再一次告訴他們,高官周永康、徐才厚、六一零頭子迫害法輪功,都被抓起來了。
這時,那個中年男性工作人員拿來一個錄像機,對著家屬開始錄像。家屬上前制止了他,「你憑甚麼給我們錄像?我們又不是罪犯,你叫甚麼名字,你這麼做是違法的,你得負責任。」那個工作人員把錄像機放在桌子上。胡寶明卻指使那工作人員繼續錄像,工作人員又把錄像機對準家屬。家屬很氣憤,說:「我們到這裏了解情況,你們就給錄像?」 胡寶明卻說:「你們把字簽了。」家屬說:「我們得找律師問問再說。」家屬拒簽,離開了公安局。
後來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檢察院、法院構陷誣判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五年(所外執行),三位學員家屬被迫交納勒索性罰款(具體數字家屬不說),給她們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經濟和精神壓力,家庭成員因欠債經常吵鬧不得安寧。
法輪功學員常玉芹取保回家後不久,身體狀態每況愈下,之前二十年修煉法輪功未吃過一粒藥,能承擔大部份家務、農活、經管小賣店,近幾年,因迫害的巨大壓力患上嚴重糖尿病、白內障,每年住院搶救幾次,生活上靠女兒料理,給本不富裕和工作繁忙的兒女帶來沉重負擔,這一切都是中共迫害的惡果。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張真(七十三歲)在街裏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遭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在公主嶺監獄非法關押期間,被酷刑折磨,九死一生逃離魔窟。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張真又被綁架構陷到伊通檢察院,張真家人憂心如焚,夜不能寐,驚恐萬分。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上午,吉林省伊通縣四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張立娟、王冬梅、張豔輝、李曉娟在馬鞍鎮集市上講真相時,遭警察綁架,當天被劫持到伊通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到期後,張豔輝又被加期十天才放回,找藉口說她因訴江。胡寶明威脅家屬要去抄家,遭到家屬抵制,四位法輪功學員到期後,找胡寶明索要被非法扣押的私人物品,胡寶明推三阻四不願給,經多次交涉,才退還物品。
二、多次迫害法輪功學員劉秀芝及家屬
二零零七年,靠山鎮法輪功學員劉秀芝被非法勞教,胡寶明將劉秀芝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因劉秀芝身體異常,勞教所拒收。胡寶明買通一家醫院,開出假證明,強行將劉秀芝關入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伊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胡寶明帶兩個國保警察,夥同靠山鎮派出所等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劉秀芝家中騷擾。劉秀芝和他們講真相,奉勸胡寶明為自己的將來著想。胡寶明不但拒絕聽真相,還罵大法,並把劉秀芝綁架到靠山鎮派出所。
劉秀芝的丈夫聞訊趕來,大聲怒罵這些警察,警察們不敢作聲,後來將劉秀芝放回。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劉秀芝夫妻倆被警察騷擾,劉秀芝當時沒在家,她丈夫(未修煉法輪功)阻止警察搶大法書,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三、迫害正義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伊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建鵬、副隊長胡寶明、趙某某(警號:305075)、王某某等七、八個警察,非法闖入伊通縣進修學校教師、法輪功學員董維興(董維新)家中。開始由王某某叫門,以打聽道為名確認,隨後他們把前後院包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未說明任何理由,不由分說幾個人就將董維興按倒在走廊裏,強行給雙手戴上背銬。
董維興告誡他們不要再追隨江澤民助紂為虐了,要承擔後果的。副隊長胡寶明進來後,董維興大聲對他說:胡寶明,不要再幹壞事了,這樣做你的將來會很慘的。胡寶明用手擊打董維興的臉部。董維興繼續給他們講:再幹下去,你的家人、父母孩子都會因你遭報的。胡寶明又上來狠狠擊打他的臉,打得董維興嘴角流血。
其他人開始各個房間亂翻,搶走的有三台電腦(其中兩台是董維興的女兒的)等。趙某某(警號305075)拿來錄像機,對著董維興錄像。董維興坐在地上正對著攝像頭揭露迫害,他說:你們這麼多年把我家迫害的妻離子散,妻子被迫與我離婚,孩子因一次次騷擾、抄家、綁架,精神受到嚴重刺激,得了精神病,你們還來迫害我,良心何在?你們將來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有警察說,那個歲數大一點、高個子的是市裏來的。他們看人少,抬不動董維興,就打電話又叫來一夥人,強制把董維興押到警車上。董維興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他哥哥聽到喊聲出來,親眼目睹了弟弟被綁架的場面。
到公安局後,胡寶明對副局長韓勁松說:「他不老實」,他們拿出董維興寄給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問是不是你寫的,董維興說是我寫的。他們又不斷的非法審問,董維興沒有正面回答只是告訴他們:控告江澤民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沒有違法,並且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你們劫持公民訴狀是犯法的。
那個高個警察編了一句法律條文搪塞,然後繼續問。董維興說:我不會回答你的問題,不希望你們犯更大的罪,在迫害法輪功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高個警察讓董維興簽字,被他拒絕。然後又把他押到一個類似囚室的房間。
地上擺著三張床,門窗兩面都鑲著鐵欄杆,副隊長胡寶明進來破口大罵。胡還說:你們法輪功學員沒有一家過的好的。董維興說是這場迫害造成的,是你們參與迫害的結果,你現在正走在高壓線上,危險啊!胡又說:你又在詛咒我。董維興要求把手銬解開,胡不肯。直到下午三、四點鐘,董維興要求吃東西,才給打開手銬。
當天下午五點左右,胡寶明、李某某、王某某、趙某某(警號305075)把董維興送到伊通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董維興被非法拘留後,他親屬和女兒多次去公安局要求放人,因董維興的女兒與父親相依為命,並且因警察不斷騷擾被驚嚇,十六歲時得了精神病,需要爸爸照顧。
他們說只要有醫院證明就放人。董維興的哥哥坐車到四平精神病院開具了患病證明交給隊長劉建鵬,劉建鵬說這個可以證明。但胡寶明又讓找街道委主任開證明,委主任說:我又不是醫生,我怎麼證明。胡寶明又讓找鄰居證明,幾個鄰居也給打了證實,胡寶明又要董維興前妻的患病證明,他前妻也把證明拿來了。胡寶明又要董維興女兒現在病情狀況證明,醫院通過傳真發來了證明,並且韓局長也簽字同意放人。
可是幾天過去了,仍不放人,親屬找胡寶明問原因,胡寶明多次欺騙董維興的女兒說:你爸今天就回去了,你回去吧。眼看十天快到 了,仍然沒釋放董維興。最後,董維興還是被非法關押十天才被放回。董維興的哥哥氣憤的對胡寶明說:我們這樣配合你們「工作」,你卻一直欺騙我們。後來,董維興親屬多次去公安局索要被非法扣押的私人物品,主管局長等人都同意歸還,胡寶明找種種藉口不讓給。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晚上九點多鐘,伊通縣公安局警察在法輪功學員李海林家中將其非法抓捕,理由是李海林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李海林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拘留期滿,家裏去要人,伊通縣公安局又欲將李海林送到看守所進行強行拘押,不成,李海林回到家中。
◇二零一六年六月中旬,胡寶明騷擾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李桂雲的兩個女兒。李桂雲原是伊通縣醫院退休職工,因為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大法後,遭到本單位書記夥同公安警察多次騷擾、恐嚇、綁架、勒索錢財,精神受到極大刺激,患上嚴重精神恐懼症,經常嚇得離家出走,說是躲避警察的抄家綁架。家人經常四處尋找,李桂雲回家後看見老伴都害怕,把他趕出家門,怕謀害自己,她的二個女兒給送飯,都不敢見面,十多年來,把自己封閉在家裏不和外界接觸,於二零一九年春季淒慘離世。
這一切都是江澤民利用中共獨裁政府發動對法輪大法迫害政策造成的悲劇。胡寶明多年來盲目執行邪黨迫害指令,不聽法輪功學員善意講真相,親自帶人到李桂雲大女兒單位騷擾恐嚇,又電話騷擾李桂雲小女兒、女婿威脅恐嚇。
以上只是曝光出來的部份事實,胡寶明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執行迫害政策,不聽法輪功學員善意講真相,在任伊通公安局巡警大隊警察和國保大隊副隊長期間,親自參與和指使下屬迫害法輪功學員,給多個善良的修煉人及她們的家庭造成重大傷害和損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胡寶明電話:0434-4228071、18543419095、13843481651(二零二一年)
(責任編輯: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