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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真善忍曾屢遭迫害 河北聞慶芳再被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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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近期獲悉,河北省遷安市法輪功學員聞慶芳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二零二三年七月,被遷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不服此判決,目前已向唐山中級法院上訴。

信仰真善忍 身心健康

聞慶芳,今年約58歲,遷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工。一九九七年,由於多種原因她離婚了。離婚前,她身體長滿了牛皮癬,到處求醫,偏方用了不少,也沒見效,特別是用了大街上賣的野藥(主要成份是砒霜),塗抹完後,全身燒的都是大泡,毒血水流的到處都是。能知道的辦法都用盡了,她也沒治好。另外,她還患有別人看不到的一種病,四肢無力,總也睡不醒,這種病伴隨她四、五年。婚姻的失敗與疾病的折磨,使她在痛苦中煎熬著。

一九九八年四月,聞慶芳走入大法修煉。大法書中講的各種狀態,如下法輪、灌頂、消業等,她都親身體驗過,那種美妙與神奇無法言表。從此,她堅定的修煉大法,按照大法的法理真、善、忍約束自己做好人,利益上不去爭,矛盾面前找自己。自從學法輪功以後,她不再佔公家一分錢的便宜,不再怨恨他人。

修煉法輪大法,使聞慶芳的性格變得開朗、豁達,也得到了健康的身體和明瞭生命的意義是返本歸真,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卻屢遭中共迫害。

被綁架和構陷三年刑期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聞慶芳在外出辦事途中,被遷安市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已一年有餘。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遷安法院非法庭審聞慶芳。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聞慶芳身體消瘦了很多,但精神狀態很好,思路清楚。法院給她指派了一位律師,聞慶芳表示請中共黨員迴避,一法庭人員說律師不是黨員,聞慶芳說:「不是黨員我也不用,我自己辯護。」於是,律師離開。

聞慶芳運用法律知識在法庭上有理有據的指出: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對此,檢察院的公訴人王小京辯解說:中共《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規定了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聞慶芳問道:「我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實施了?請你給我指出來。」王小京說不出來。

聞慶芳還要求當庭宣讀《九評共產黨》一書,法庭人員沒答應。

當日非法庭審沒有宣判。

二零二三年六月中旬,聞慶芳被遷安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二零二三年七月,聞慶芳被遷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聞慶芳不服此判決,已向唐山中級法院上訴。

曾一度被看守所藥物迫害致殘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聞慶芳遭到中共多次綁架、關押,一度被迫害致殘。

二零零零年七月,聞慶芳遭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半個月,期間,遭到現任公安局副局長彭明輝的暴打,後被勒索保證金五千元,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單位把聞慶芳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七天。聞慶芳不「轉化」(即不放棄信仰),又被關進看守所,遭到公安局副局長彭明輝利用電棍電擊。她仍沒有「轉化」。一個月後,聞慶芳又被送回洗腦班。聞慶芳這次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七個半月,被扣發全部工資。從洗腦班回家之後,公安局還多次到她家中和單位騷擾、非法搜查,擾亂聞慶芳的正常生活秩序,把她女兒嚇得直哆嗦,提心吊膽。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邪黨「兩會」前夕,聞慶芳在家中被國保大隊彭明輝、王士武、哈福龍等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個月。期間,聞慶芳絕食抗議,被看守所副所長代軍華、獄醫陳學帶領六、七名犯人按著她強制輸不明液體,導致聞慶芳四肢、五臟六腑劇痛難忍,右腿失去知覺,不會動。她的右腿、右腳面臨殘廢。她疼痛的說胡話,身體非常虛弱,看守所這才放人。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家人把聞慶芳拉到醫院檢查,當地醫生說,這是中樞神經壞死,將終身殘廢。此後半年多時間,聞慶芳生活不能自理,坐輪椅、上下樓得用人背著。哥嫂們擔心她永遠殘廢下去,決定出錢走遍各大醫院訪名醫,也要為她治療。她告訴哥嫂們說:不用,我就堅信大法。這樣,她每天堅持學法和煉功,經過六個多月,她恢復了自理和行走能力。可以說,她創造了現代醫學無法解釋的奇蹟。知情的醫生看到她在大街上自由行走,都驚呆了。

漂泊中再被綁架、枉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聞慶芳在出租屋與法輪功學員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被警察綁架,第二天上午,被遷安市國保大隊警察郭董生、梁學武等人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聞慶芳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釋放。聞慶芳回家後,多次遭當地公檢法人員騷擾。

二零一六年八月中旬,遷安市檢察院分別給聞慶芳等四位法輪功學員下了所謂的「起訴書」。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的家屬遂給她們聘請了律師。遷安市法院人員給聞慶芳的女兒打電話,叫她母親去法院取所謂的「起訴書」。聞慶芳得知後,被迫離家出走。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被遷安市法院非法判刑,萬永紅遭誣判四年,周秀霞、劉小元遭誣判三年六個月。

在外漂泊六年多的聞慶芳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再被遷安市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和六月中旬兩次非法庭審後,二零二三年七月,聞慶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聞慶芳女士二十多年來遭中共迫害的詳情,請見《遷安市聞慶芳被迫害致殘》《唐山遷安市聞慶芳女士遭迫害近況》《一度被迫害致殘 河北遷安市聞慶芳面臨司法迫害》《聞慶芳遭非法庭審 自辯有理有據》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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