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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法輪功真相 葫蘆島李桂華遭枉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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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李桂華女士因傳播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被葫蘆島市警察入室綁架、構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判三年零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二零二三年八月初,她被劫入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李桂華女士,今年58歲,家住葫蘆島市連山區,一九九二年她得了場怪病,滿身浮腫,肚子腫大,進食不消化得靠重體力勞動促進胃腸蠕動,排便靠喝香油來解決,中西醫加偏方治療沒有任何療效。李桂華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不久怪病就消失了,她無比感恩法輪大法,家中上下皆大歡喜。

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李桂華與父母的恩怨也得到善結,婆婆患腦血栓癱瘓在床,一日三餐她主動餵食,定期給婆婆洗澡擦洗身體,打掃屎尿,直到婆婆去世。公公看到兒媳對老伴照顧的非常周到,稱讚她:這真、善、忍沒白信。公公在農村時給驢鍘草鍘去一手臂,成了殘疾人,還患有腦血栓、高血壓、前列腺炎、便秘等老年病,都是李桂華在家照顧。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李桂華去葫蘆島市連山區蜂蜜溝村附近給村民送法輪功的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村民惡意舉報,被中共警察綁架,因疫情原因被綁架放回。

二零二二年十月,中共警察又把李桂華列為所謂「網逃」。

因李桂華用女兒手機給妹妹打電話被定位。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十一點,葫蘆島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白琨、張超等三人身穿便衣冒充社區人員竄到李桂華的女兒家,將李桂華綁架到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分局寺兒堡鎮派出所,後被寺兒堡鎮派出所所長李曉飛、副所長劉佳銘劫持到葫蘆島看守所關押迫害。

此前,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李桂華在葫蘆島市連山區興工路東偉超市講真相,被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分局興工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公檢法相互勾結、構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李桂華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判三年零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李桂華上訴到葫蘆島市中級法院,又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八月初,李桂華被劫入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相關責任人:
葫蘆島中級法院
審判長:張鵬程18342371777、0429-8580260
審判員:劉丹紅13358809110、0429-8580275;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書記員:勾希鵬0429-8580756
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
法官:張亮0429-2164505
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
檢察官:龍膽13942924343、0429-2659789
葫蘆島市連山區寺兒堡鎮派出所
所長:李曉飛13898781111;0429-4502025
副所長:劉佳銘(辦案人) 13091485777
葫蘆島市公安局網安支隊
警察:白琨、張超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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