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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迫害、講真相 合肥78歲紀廣英遭構陷案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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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合肥市78歲的法輪功學員紀廣英,因給當地政法委人員寫了一封真相信,於去年八月被當地公安局構陷到檢察院。紀廣英不承認迫害,堅持給警察講真相,十個月後,公安局撤銷了對她迫害案件。

紀廣英老人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給合肥市包河區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楊某寫了一封信,表明自己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的態度。然而,八月二十五日紀廣英被駱崗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傳喚,並被非法監視居住。十一月十二日,警察送達一份「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將紀廣英構陷到蜀山區檢察院。二零二三年四月底,案件被蜀山區檢察院退回到駱崗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又傳喚紀廣英,欲增加罪名,紀廣英沒配合。

五月中旬,紀廣英帶著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以及律師寫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書》、家人幫忙寫的《建議不起訴法律意見書》等資料,去駱崗派出所打算送給副所長張應松看。因張應松沒有露面,打電話也沒人接,最後紀廣英就請警察張向宇將上述資料傳交給張應松。

六月二十七日,紀廣英在弟媳的陪同下再次去了駱崗派出所,見到辦案警察張向宇,明確表示要求撤訴,並給他講真相,指出因為寫了一封真相信就被起訴,此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0條規定的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的權利。

六月二十九日下午,紀廣英的老伴接到警察張向宇的電話,叫紀廣英明天到派出所去一趟,說所長請她吃飯。第二天下雨,紀廣英沒去。

七月一日中午,紀廣英收到一封張向宇寄來的掛號信,內裝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的「撤銷案件決定書」。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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