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福才因為賣力迫害法輪功,已經上國際互聯網法網恢恢惡人榜,惡人編號E000162137。
一、參與迫害事實簡述
1)兩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兩次,丁福才是主審法官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香河縣法輪功學員張憲和王志山見面時,被國保及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關押構陷。香河法院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及五月二十三日非法開庭兩次。辯護律師指出,警察的行為違反了《刑事訴訟法》150條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263條的規定,屬於非法取證,誣告陷害。庭審中,主審法官丁福才多次打斷律師及張憲、王志山發言,明確講:「這裏不是弘揚法輪大法的地方」,不許介紹法輪功基本情況,不許講「天安門自焚」偽案情況,只允許講他認為可以講的內容。
從張憲、王志山兩人被非法抓捕,到兩人被取保候審的短短三個多月間,直接造成王志山父母相繼離世,張憲岳父去世,兩家痛失三位老人。
張憲,男,50歲,於河北省警察學校畢業,修煉法輪功後,他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工作認真、廉潔,對領導和自己負責,一九九八年被評為廊坊市優秀戶籍警察,受省政府嘉獎。二十四年來,張憲遭遇了極其嚴重的迫害,曾經四次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兩次是縣洗腦班,兩次是市洗腦班;三次被非法勞教,兩次在石家莊勞教所,一次在唐山開平勞教所;兩次被大額罰款;還有無數、莫名的敵視和醜化。
王志山,男,52歲,老家香河縣渠口鎮東梨園村,是一位誠實善良的鄉村醫生。曾經被多次綁架到派出所、洗腦班迫害,被暴力毆打、電棍電擊、被罰款等,為了躲避迫害,診所被迫停業,流離失所十幾年。
負責此案件的檢察院公訴科人員,王穎15133685616;王穎丈夫吳立國13831668376;
2)七位法輪功學員被枉法冤判
◎鬱兆霞、荊連珍、王建華被冤判,鬱兆霞被重判8年
荊連珍,女,時年59歲,安平鎮高莊村農民;鬱兆霞,女,約45歲,其妯娌姐姐王建華,約50歲,都是同村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鬱兆霞和妯娌姐姐王建華到荊連珍家串門聊天,香河縣政法委、610、公安國保及安平鎮政府工作人員以「走訪」為名,強行闖入荊連珍家中,野蠻抓走三位女士,進而對三位女士家中私人物品進行非法抄搶。
鬱兆霞 | 荊連珍 |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香河縣法院對鬱兆霞、荊連珍、王建華非法庭審。合議庭人員是:審判長周曉明,陪審員劉興海、高建大,書記員馬靜;檢察院公訴方為檢察員王穎,助理檢察員王志佳。香河縣法院黑箱作業,就連公開宣判的形式都沒有走,趕時間在二零一七年底、僅僅十幾天內,草草結案,枉判王建華十個月,荊連珍三年,鬱兆霞八年,同時被分別處以三千、六千、一萬的罰金。鬱兆霞向廊坊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被非法維持冤判。
◎趙玉香,女,安平鎮王指揮莊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月,趙玉香只因向人講述法輪功真相即被綁架,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裏,香河縣公、檢、法未經合法程序,未經公開審理,趙玉香就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李秀琴女士,時年五十七歲,香河縣淑陽鎮政府退休職工。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上午,她在香河城內批發市場被香河國保、派出所警察及特警綁架,家中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抄搶,家裏多個儲蓄卡及大量現金被搶劫。抄家的同時,她丈夫也被綁架,經過多個小時的威脅恐嚇之後,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李秀琴被非法庭審,九月二十九日,她被香河縣法院枉法冤判四年,並勒索罰款兩萬元。李秀琴不服冤判並上訴,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廊坊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陶亞威,男,70歲,老伴兒劉瑞雲,67歲,老家吉林市人,曾經歷非法勞教、流離失所、經常性的騷擾等等迫害,後來夫妻倆來到河北香河縣女兒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上午,香河縣公安局夥同一城派出所一行七、八個人,非法闖入陶亞威、劉瑞雲家,不由分說進行野蠻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手機、自行車等私人財產,把老倆口一起綁架到一城派出所非法審訊。六個月後,老夫妻雙雙被香河縣法院非法判一年六個月,陶亞威被送到唐山冀東第四監獄入監隊關押迫害,劉瑞雲一直被劫持在三河市看守所。
3)三位法輪功學員枉判未遂
◎朱小梅,女,時年55歲,安平鎮王家擺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朱小梅在城區家中遭綁架並非法抄家,後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期間,朱小梅家人遭到國保恐嚇:誰去過你們家?不許與他們(指同修)聯繫,不許上明慧網曝光,否則重判。
朱小梅 |
香河縣法院準備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對朱小梅非法庭審。由於律師的介入以及向法院提交撤訴意見,四月二十日,香河法院作出(2017)冀1024刑初55號撤訴裁定:准許香河縣檢察院撤回對朱小梅的起訴。五月十二日,被非法拘押五個半月的朱小梅,終於獲釋回到家中。
◎張桂珍,女,50歲左右,楊淑芳,女,年近70,大廠縣陳府鎮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張桂珍、楊淑芳到鄰近的香河縣錢旺鎮馬坊頂村,向民眾發放真相掛曆和小冊子,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錢旺鎮派出所警察將二人綁架,家中私人物品被抄搶,張桂珍、楊淑芳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楊淑芳因身體不合格,被所外執行。
十月二十五日,張桂珍被非法拘留到期,卻被香河縣國保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圖謀繼續迫害,兩次體檢不合格被拒收,才讓張桂珍回家。此後,香河縣國保緊盯此事不放,多次跨縣對兩位學員非法審問或上門騷擾,為加重迫害網羅所謂「證據」。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二人被構陷的所謂「案件」被移交到檢察院,並移交到香河縣法院,香河法院擬定十月十四日開庭。
在巨大的壓力下,張桂珍離家出走,去向不明;楊淑芳老太太出現大面積腦出血症狀,醫院診斷結論:或死亡或成植物人,沒有治療的必要。非法庭審被迫停止。
二、丁福才的個人信息
丁福才,男,五十七歲,老家是香河縣蔣辛屯鎮梁府村人,他的父親叫丁文,丁福才二十多歲時,他的母親上吊自殺了。
丁福才現住香河縣檢察院北樓2單元241室,手機13483607666;
丁福才妻子張淑菊,電話13754560880;
丁福才女兒叫丁然,工作單位:滄州銀行香河支行,電話15930659262,家庭住址:香河縣城英國宮29-2-502室。
丁福才的原同事,香河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曹宏豔,任職副檢察長以來,主管非法批捕、構陷法輪功學員,致使六位學員被枉法冤判,最高刑期多達八年。二零一七年底,曹宏豔在國外留學的獨子,年僅二十幾歲的周某意外死亡。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郵編065400,區號0316):
香河縣法院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新華大街17號
香河縣法院院長李德軍,男,50歲左右,妻子李春梅,廊坊市廣陽區科技局工作,兒子叫李文縉;(李德軍,原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執行實施庭副庭長,曾任廊坊市中級法院綜合管理處副處長)
主管刑庭副院長:侯東祥:電話:8318327;手機:15103262976,18533638326
副院長(原刑庭庭長):周曉明:電話:8803140;手機:13785593688
王金生 13931661853、王偉珂 13831670308 、吳金和 13731620596
執行局長:李君:電話:8318713;手機:13703165319
政治處主任:馬翔宇:電話:8317601;手機:13703163866
邪黨組成員:姜林濤:電話:8317356;手機:13703160399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林曉文13931684015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劉春燕13503266066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張曉莉13603167106
香河縣國保大隊:
大隊長黃忠偉,男。
副大隊長曹軍英,女,46歲,警號078546,手機13582785548,父親曹家驥,女兒周山莉,老家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人,曹軍英已上惡人榜,惡人編號E000076676,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指導員池海泉,男,46歲,警號078454,手機13831655099,妻子張志榮,老家香河縣淑陽鎮後小屯村人,池海泉已上惡人榜,惡人編號E000102392,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原大隊長楊永利,男,56歲,警號078286,手機13503266006,老家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人,楊永利已上惡人榜,惡人編號E000056212,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張國,男,44歲,手機13931652277,原香河610副主任,妻子孫雅娟,子女張騫顥;張國涉嫌學歷造假、欺騙政府;這個張國原本不姓張,在上高中時一位叫張國的學生考上了體校,但因故沒去上學,這個假張國冒名頂替張國去上體校,畢業後,分在二中教體育,後來調到610,專門迫害法輪功。後來610部門拆解,劃歸各地政法委門下,張國留在香河國保繼續參與迫害。張國已上惡人榜,惡人編號E000102391,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國保警察劉建偉,男,已上惡人榜,惡人編號E000102393,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責任編輯: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