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西省勞教局局長周培斌遭惡報被查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據中國大陸消息,原山西省勞教局局長、原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後任山西省紀檢監察組組長周培斌,於二零二三年五月落馬被查。

周培斌,山西盂縣人,一九五八年十月出生。其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山西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勞教局黨委書記兼局長。周培斌在任職期間,追隨中共的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對轄下的監獄、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罪行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周培斌治下山西省監獄、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一年,時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的周培斌到晉中監獄,見到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轉化」放棄信仰,惱羞成怒,對著法輪功學員大聲吼道:「即使打了你們也是講得過去的!」就他這一句話,晉中監獄開始公然毆打法輪功學員,採取的迫害手段更加殘忍。

周培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中共山西省勞教局局長、邪黨書記十年,對山西省的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的迫害負有主要責任。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任意實施惡意體罰、不讓睡覺、毆打、電擊等各種酷刑折磨、奴役勞動等等,強制洗腦的手段之殘忍、方式之毒辣,讓人觸目驚心。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精神失常,有的飽受摧殘,回家後不久身亡。

山西省女子勞教所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曾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一百二十多人,其中包括北京籍六十名,山西籍六十多名。勞教所實行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不讓洗澡、三天以致十幾天不讓睡覺、十八小時至二十四小時連續罰站、包夾欺負辱罵,還要其照常出工。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劉瑩(記者,北京)、馮蘊青(北京)、孫秀芳(六十六歲,大學教師,北京)、林淑敏(五十歲,北京)、郭秀雲(北京)、徐秀才、劉彩虹(三十二歲,教師,山西運城)、范玉梅(大同市)、周改英(五十五歲,榆次)、馬銳貞(五十多歲,朔州)、王俊鳳(未婚,二十九歲,婁煩)、張素芳(山西太原)、彭菊芬(山西大同)、高素英(四十八歲,長治)。

二零零八年八月、九月間,法輪功學員李秀珍(五十二歲,北京),被多名包夾蓄意暴力毆打,原因是李秀珍阻攔惡徒毆打一名法輪功學員。二隊大隊長陳慧茹搶走李秀珍的衣物,並指使多名吸毒人員毒打她,多人齊上拳打腳踢,圍住毒打,李秀珍事後遍體鱗傷,臉上留下手指印、右小腿皮膚青紫面積達十二乘八平方釐米,左臂皮膚青紫達十乘八平方釐米,多處瘀血,左手小指撕開一寸長口子,皮膚脫落,肉外露,上衣被撕裂,渾身多處受傷。然而二隊大隊長陳慧茹、副大隊長陳春香(山西十大惡人之一)卻公開說:誰看見打人了?此事不管!

法輪功學員高素英女士,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被長治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勞教兩年,被關在山西女子勞教所二隊。期間高素英遭受毆打、監控,長期被謾罵、侮辱,兩次被無理延期共六個月,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高素英要求對其非法勞教進行覆議,二隊大隊長陳慧茹、副大隊長陳春香不准,十多名吸毒人員和包夾跑進教室把高素英圍住,搶走紙筆,用筆扎高素英,拳打腳踢,把高素英打倒在地上,她們乘機狂踩全身、胸部,高素英痛得不能呼吸。高素英的臉被扎破,身上衣服被扎破,多處受傷,渾身青紫、臥床三月。高素英向所長王敏、管理科長反映,將傷痕給其看,她們不予理睬。吸毒者們在大隊長們的縱容和指使下長期折磨高素英,中午不讓睡、飯菜倒在地上、站軍姿、長達七個月之久。由於《明慧週刊》陳慧茹、陳春香指使群體吸毒人員多次暴力毆打高素英,致使她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昏倒在洗澡間,全身抽搐、大小便失禁,出現生命危險。

法輪功學員李宏,四十七歲,太原紡織廠職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李宏被劫持到山西太原新店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劉忠梅、雷紅珍為逼迫李宏放棄真、善、忍信仰,晝夜不讓她睡覺,指使吸毒犯陳婕、王倩、趙露等犯人每天不斷折磨她,李宏幾個月一直被關押在一間屋子裏,常常傳出慘叫聲,吸毒犯把門插上,玻璃用報紙糊上,說:「這裏沒有監控,咱們想怎麼打她就怎麼打,不寫轉化書,不戴胸卡就打。」李宏的胸部、腹部、臀部、腿部被打的黑紫,下身也遭到踢打,遍體鱗傷。三天兩夜沒有讓李宏合一下眼,第三天李宏看見王達麗說:「她們打人。」王達麗卻對陳婕等三包夾犯人說:「你們把門關好。」三個人關好門就一起上,又劈頭蓋臉打了李宏一頓,邊打邊說:「誰打你了?誰打你了?沒人打你。」李宏被打的身上到處青腫,被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法輪功學員辛恩昊,女,二十八歲,未婚,家住山西大同礦務局十礦,中專生。二零零一年,辛恩昊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延期至兩年零三個月。二零零六年,辛恩昊又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勞教期間,辛恩昊遭受了無法想像的酷刑折磨。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辛恩昊第三次被大同公安局綁架到新店女子勞教所。從一進來就不讓她睡覺,不讓上廁所(這兩項是極殘忍酷刑,精神、生理、身體極度痛苦)、冷水從頭澆到腳、不讓喝水吃飯、關狗窩、口渴喝小便、棍子打全身、針扎大腿胳膊、抓住頭往床上撞,最後辛恩昊被打的大小便失禁,眼皮上被打出血口子,鮮血直流,還縫了針。孟顥、雷紅珍、劉忠梅帶領吸毒犯對辛恩昊殘酷折磨:長期面牆罰站(或長期罰蹲),不許動,一動就打,指使吸毒犯用手擰、用鐵馬札、竹片、竹棍狠砸陰部、砸腳面、臂部、遍體鱗傷,雙腳腫得穿不上鞋,身上多處被打得成黑紫色;陰部被打得腫脹外翻,血流不止,洗褲子竟洗出十多盆血水,這時她臉色蠟黃,極度虛弱,危及生命,獄警才住手。

在勞教所期間,辛恩昊遭受殘酷折磨,長達三個多月獄警肆意剝奪其睡眠的權利,強制站軍姿,腳、腿都站腫了還讓站,站不好就挨打。後來又被單獨關在一個黑房子裏面,獄警利用罪犯毒打她,辛恩昊臀部和大腿等部位都變成了黑紫色,渾身顫抖,無法上廁所,白天黑夜都能聽到她被罪犯毒打的聲音。洗臉、漱口、洗澡等一切合法權利都被剝奪,就這樣也沒有改變她堅定的信念。獄警陳春香、段玉芬見她還是堅定不屈,就指使吸毒犯毒打折磨,踢小肚、踢陰部,致使她陰部大出血,生命垂危,不得已又強迫給她灌藥、輸液。

(責任編輯:章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