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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信仰被長期關押 河北李志君被冤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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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三年六月底得知,被非法關押一年九個月的衡水市冀州區女教師李志君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李志君及家屬已經上訴到衡水中級法院。

李志君,女,一九七二年十月十七日出生,今年五十一歲,家住河北冀州市,是河北衡水市冀州區職教中心的教師。一九九五年,李志君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按照大法真、善、忍修煉心性,要求自己為別人著想,做一個好人。她的脾氣變好了,在名與利上不與人爭了,學會忍讓和向內找修煉自己。在學校裏,李志君是善良的令教師和學生信賴的好老師。此後,李志君多年的頭疼、婦科病、胃病、腳後跟疼等疾病都好了。

被超期關押一年九個月 曾遭酷刑逼供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凌晨五點多,冀州警察翻牆入李志君家中,綁架了正在睡覺的李志君,嚇壞了李志君一直帶著的十歲左右的姪子。

當日早上五~七點內,冀州區警察同時非法入室,除了綁架了李志君,還綁架另外四名法輪功學員:劉千里(男)、韓金敬(男)、高秀萍(女)、韓永勝(女),其中韓金敬、高秀萍、韓永勝為一家人。

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直接關押到了衡水和泓酒店(被國保改造過的迫害黑窩),後以桃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名義,給家屬發了一個「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文件,落款蓋章為桃城區公安分局。

和泓酒店房間裏面沒有窗戶,室內做了隔音處理等,一共四個房間,有兩間只有一把鐵椅子,有兩間是一把鐵椅子和一張床。李志君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一直強制坐在鐵椅子上,戴著腳鐐、手銬,吃飯、睡覺都是在鐵椅子上。他們被強制看電視,經常晚上審訊,不讓睡覺,逼迫寫「悔過書」,等等。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劉千里由於身體原因回家,韓永勝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回家。李志君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被轉衡水看守所。韓金敬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被轉冀州區看守所。高秀萍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家屬知道的日子)被轉衡水看守所。

警察捏造了所謂的證人、證據,密謀強加李志君,並強制她坐鐵椅子,用熬鷹方式,逼迫李志君所謂「交代」,並企圖逼迫她放棄信仰。

二零二二年八月左右,在衡水看守所,李志君因抵制迫害喊口號,兩次被看守所姬笑瑩(音)用鞋底子抽臉,嚴重的一次致使她一個月張不開嘴吃飯。還有一次,她被電刑迫害,嚴重程度有待核查。

非法構陷、開庭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李志君第一次被非法開庭。開庭中,冀州法院、檢察院矢口否認公安警察對李志君的酷刑迫害,還在所謂搜羅證據,密謀繼續迫害。同時,法庭也沒有按照家屬的要求,讓所謂的「證人」到場,並且不允許家屬旁聽。

另外,警察從家中綁架李志君時,非法抄走大法書籍,在沒有家屬在場的情況下,對大法書清點數量,企圖作為構陷李志君的所謂「證據」。

非法判刑四年半

在二零二三年六月底,李志君的律師和家屬接到冀州法院的判決書,李志君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判決書的內容有十餘頁,有很大一部份,尤其是在學校的部份,因一個孩子抑鬱,李志君關心、開導這孩子,卻被當成迫害她的「證據」,公檢法還找了冀州職教中心的幾個老師和學生當所謂「證人」,非法治罪。

李志君及家屬已經上訴到衡水中院。

與李志君同日被綁架、被長期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高秀萍被冀州法院在沒有任何所謂證據的情況下,冤判三年。高秀萍也已上訴。

李志君遭受迫害的更多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李志君當時在石家莊河北師大職業技術學院進修。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李志君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因此,單位不讓她再進修學習。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李志君再次進京上訪,遭綁架關押到北京昌平收容所,後被劫持回冀州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八月二十八日,被本單位接回,非法關押在單位,不讓她的父母見她。學校領導讓幾個老師輪流念污衊法輪大法的報紙,逼她寫不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李志君在單位被非法關押五十天左右。

二零零零年五月,冀州市公安局政保科趙國勝指使派出所李學智、閆肅等人,把李志君綁架到看守所,李學智、鄭寶欣、王玉瑋和張向陽對李志君上電刑折磨:他們逼她坐在地上,雙手抱膝,用木棍穿過手、腿,別住,將其雙手銬緊,大拇指纏上膠布,滴上水,再用手搖高壓電包(瞬間電壓可達三千伏)電擊,李志君當時被電的全身發抖,痛苦異常。惡人足足折磨李志君七、八個小時。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二零零一年三月,冀州市辦洗腦班(用暴力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地方)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志君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達五個多月,期間還被送到冀州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

在洗腦班,李志君被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逼迫放棄修煉。李志君在洗腦班被單獨關押在一間屋裏,不讓出屋,由其單位的兩個人看著,吃飯由單位的人給送,上廁所也得請示才能去;在四周貼滿白紙黑字的污衊大法的標語的屋子裏罰站。李志君曾被公安局王振俠等銬在樹上;在烈日炎炎下曾遭曝曬。

二零零二年六月,因為衡水六一零呂松印等到冀州區(當時稱市)看看煉法輪功的還有煉的不,因為李志君說煉法輪功使她身體健康,脾氣也好了,遇事也不與人計較了,過了兩天,冀州市區派出所所長孫舉安和李志君單位的人將李志君送到衡水洗腦班強制洗腦十多天,洗腦班主要責任人是鄭根起、王長新。

李志君和父親李會民、母親左書鈴同為法輪功學員。父母經營一飯店。他們按照真、善、忍做人,家庭和睦,鄰里讚譽。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這個修煉之家屢遭迫害,一家人多次被非法關押,左書鈴曾被非法勞教一年。李會民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冀東監獄遭受殘酷折磨後,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五日含冤離世。李志君的丈夫因承受不了中共迫害的暴虐、壓力而與她離婚,年幼的孩子也失去母愛。曾經幸福、溫馨的家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

如今,五十一歲的李志君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相關信息:
中院負責人 王玉電話:0318-2188159
刑二廳書記員電話:0318-2188875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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