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兵,男,山東煙台龍口人,生於一九七一年一月六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龍口市石良派出所教導員;二零一七年七月,任龍口市新嘉派出所所長;二零二三年新年前後,任龍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手機:18660067166。妻子李衛(教師) ,一九七零年三月二十九日生,兒子呂嘉琦(現居國外),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生。
呂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
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刁春鳳、溫玉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法輪功學員刁春鳳和三十歲左右的溫玉,在龍口市石良集上講真相、傳福音,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石良派出所警察到刁春鳳家非法抄家,抄到幾本真相資料,沒給當事人及家屬處罰決定書,就將倆人送到龍口市張家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李玉君,致使李玉君被冤判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下午,龍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經過長期「偵查」,終於伺機闖入法輪功學員李玉君家,李玉君家被洗劫一空。當時一起學法的丁重菊、王馥英、韓霞、欒豔平也被綁架到新嘉派出所。七月六日,李玉君被送到煙台福山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龍口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對李玉君進行了非法庭審,當天沒有宣判。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龍口法院將非法判決書送到煙台看守所李玉君手中,李玉君被冤判三年半。
龍口市公、檢、法用五十六天時間快速走完「司法程序」,將好人送進監獄,新嘉派出所所長呂兵罪責難逃。
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姚新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上午九點,姚新人正在單位上班,警察突然上門將他綁架並對他的住所進行「搜查」。龍口國保警察利用手機監聽定位綁架了租住姚新人姐姐房子的法輪功學員袁玉芹,同時綁票姚新人。把姚新人用來學習的法輪功著作全部掠走。 三十七天後(八月十日),在沒有任何犯罪證據的情況下,龍口市檢察院將姚新人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晚上九點多,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的姚新人因腦溢血,被送到煙台市北海醫院,因病情嚴重緊急插管後轉到龍口市人民醫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臘月二十三小年)前後,當姚新人仍在重症監護室需要救治和照顧時,當家人還在調查事情真相和不知情的情況下,龍口國保和龍口法院擅自作出決定:將姚新人從重症室撤出,送到沒有任何救治條件的東江敬老院。一週後,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凌晨(大年初一)姚新人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一歲。
龍口市公檢法利用公權力收買律師,用四十五萬「封口費」逼迫家屬同意火化以掩蓋自己的罪行,但姚新人病歷中:「患者腦震盪……」的真相將在歷史中永存,也在拷問著每一個人的良知與靈魂。
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劉桂芳、曹玉春、張桂香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龍口市法輪功學員劉桂芳、曹玉春、張桂香在龍化集上講真相,將真相資料發到國保大隊郭福兌手中,郭福兌和另兩名警察身著便衣在集市上蹲坑。郭接過資料後問還有沒有?三名學員被帶到新嘉派出所做筆錄,問資料是誰給的?劉桂芳沒吱聲,郭福兌氣急敗壞地用手薅劉桂芳的頭髮,新嘉派出所派警察到三位學員家裏非法搜查、抄家,將法輪功著作、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非法抄走,並再次把劉桂芳帶到派出所非法詢問。
二零二一年以來,呂兵指使新嘉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劉桂芳家騷擾,並揚言去年因疫情沒處理,現在要重新處理。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放假期間,幾名年輕的警察清晨六點多就到劉桂芳家「堵」她:他們站在單元門外一會按門鈴,一會敲門,一直折騰到八點多,才離開。五月十二日上午,新嘉派出所警察將白色警車隱蔽在劉桂芳家和臨近一座樓宇之間,第五次到劉桂芳家騷擾,十一點鐘無果而返。五月十三日,新嘉派出所警察又到劉桂芳家騷擾,並叫村治保主任欒興國打電話給劉桂芳的丈夫,問劉桂芳哪去了?欒興國給劉桂芳的丈夫說:為了不再提心吊膽,你勸劉桂芳到張家溝看守所拘留五天,回來就好了。
五、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莊淑花
莊淑花,女,龍口市東江鎮老年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一月,因在自家水餃店給一年輕人講真相,被惡告,東江派出所警察趙明等人上門將莊淑花綁架並抄家。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抄走,莊淑花因體檢不合格,被非法取保候審。七月十九日,在面臨龍口法院的非法庭審時,莊淑花老人被迫流離失所。在流離失所近四年的時間裏,龍口市公檢法沆瀣一氣,一直在非法通緝莊淑花。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龍口法院在「花開龍口」「在龍口」公眾號上發布了對莊淑花的非法「懸賞通告」,「懸賞金」已上調到四萬。同時,國保警察還去龍口市下丁家敬老院騷擾莊淑花因工傷雙眼致殘的大哥,問是否知道莊淑花在哪兒。警察的騷擾,給老人帶來巨大精神壓力。
六、參與組織、策劃五月九日群體綁架案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清晨五點多,在龍口市國保大隊的操控指揮下,龍口市多個派出所一百多名警察同時出動,按照提前通過手機監聽、監控、跟蹤得到的所謂「情報」,對葛麗娟、陳桂芳、王周琳、焦麟惠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實施有計劃的綁架抄家。
五月九日清晨五點左右,警察全部著便裝,以「我是樓下,你家漏水了」為由騙法輪功學員開門,門開後,一群人蜂擁而入,稱自己是「警察」,來執行公務。他們將學員控制在沙發上不准動、不准打電話,然後開始瘋狂抄家:法輪功著作、真相資料、電腦、打印機、手機、平板等私人物品全部被抄走,甚至小台曆、播放器也被抄走充當證據,現場一片狼藉。
當天,二十多名遵紀守法的法輪功學員和三名家屬被押上車(非警車)強行帶到指定的派出所訊問,現已知:陳桂芝被監視居住六個月,王博被行政拘留十天。葛麗娟、陳桂芳、焦麟惠、王周琳被非法批捕,其他數人被非法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
呂兵等人製造的這起冤假錯案只是為了獎金和業績,而他們的惡行使多少老人因此失去兒女的照顧而淒慘無助;炎炎烈日,又有多少孩子因失去親人的關心而默默流淚、承受著這個年齡不該有的孤獨?
七、其它迫害情況
二零二三年三月份,呂兵任國保隊長以來,龍口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派出所不法人員騷擾。
龍口市國保大隊濫用「技術偵查措施」,將法律規定用於偵查「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的偵查手段用於修心向善的法輪功修煉群體,對龍口市法輪功學員長期採取電話監聽、電子監控、秘密拍照、跟蹤等手段,竊取公民正常的民事行為用於迫害,為博得自己的一點小名小利,不惜放棄良知。
善惡有報是天理,卸磨殺驢也不是新鮮事,《公檢法辦案終身負責制》堵死了所有人的退路,追查的腳步不會停止。